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
安徽新华学院
安徽新华学院是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校园紧邻大蜀山。学校于2000年创办成立。2005年5月,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安徽新华学院。同年12月,安徽新华学院党委正式成立。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8年,实现留学生零突破。2019年,获批安徽省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提升迈出坚实一步。

学校坚持“教育为民、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根据“需求导向、产教融合、错位争先、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实施“专家治校、人才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治校方略,遵循“立德、立业、立人”的育人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过多年探索,确立了“四注重、四突出”的人才培养思路,初步形成了“三个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三平台、六模块”的课程体系,基本建立了“三级、四督、五系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本科近20000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现有各类实验室251个。学校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总量超过300万册。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是首批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首批“安徽省创业模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拥有1个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设有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药物研究所、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十多个各类研究机构。

学校现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艺术学院、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12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等2个教学部。现有6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管为主,经、文、医(药)、艺、教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一直以来,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协调发展,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重视教学研究对教学改革的引领作用和科学研究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在质量工程、科学研究、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双万计划”省级一流专业、一流(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振兴计划、卓越计划3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9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18个,省级精品课程27门,省级教学成果奖46项。

近年来,学校系统推进新工科、新商科专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安徽省专业综合评估中,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在全省排名第3,电子商务专业排名第4;学校科研能力不断增强,近五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1项,厅级科研项目238项,承担产学研横向课题75项。《安徽新华学院学报》先后被评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学报(二等奖)”和“全国民办高校优秀期刊(一等奖)”。  

学校注重素质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积极开展多证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进一步凸显。新华学子先后在美国惠明顿国际摄影展、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安徽省动漫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安徽省职业生涯大赛等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并有多名学子获国家发明专利。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大力实施体育、艺术俱乐部制教学改革,成立体育和艺术俱乐部32个,每年开展各类活动百余场次,改革成果突出。其中轮滑(冰球)俱乐部不仅取得了中国大学生冰球锦标赛专业组冠军等多项荣誉,还为国家轮滑球队、冰球队输送了9名队员。更探索出了“省队校办”的新模式,代表安徽队参加全国冰球锦标赛创安徽省冰球项目历史最好成绩。  

学校因材施教、学以致用,实施“双创教育2.0计划”,设立创新创业学院,完善课程体系,搭建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和创业孵化基地2个平台,积极开展创新训练、创业孵化和学科竞赛。2016年,学校获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示范学校”荣誉称号。2019年,我校学生参加学科与科技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540余项,获批国家级“大创计划”115项、省级345项。  

学校立足合肥,面向安徽,努力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搭建了校企地深度融合的应用能力培养平台。先后与300多家知名企业、10余家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4个产业学院、10个实验室和15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与安徽省体育局、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实现校企地资源的有机结合和优化配置。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先后与英国桑德兰大学,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凯泽大学,马来西亚林国荣创意科技大学、北方大学,澳大利亚巴拉瑞特大学、加拿大奥克拿根大学、波兰热舒夫信息技术与管理大学、韩国大真大学、韩瑞大学,以色列加利利学院等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多名毕业生前往英、美、加、澳、日、韩等地深造学习。  

长期以来,学校毕业生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学校先后6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被安徽省政府授予“2008-—2009年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年获评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2011年、2012年,学校连续获评“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7年、2018年、2019年学校连续荣获“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大学生创业大赛最佳组织奖”。2019年,我校教师获得全省高校教师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金奖。  

学校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先后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五十强”“中国轮滑运动示范学校”“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单位”“安徽省首批创业学院”“安徽省高校餐饮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厚德、求真、博学、创新”的校训精神指引下,一代代新华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安徽新华学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育人育才初心、牢记兴教报国使命,坚持走地方性、应用型之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推进内涵式发展,用心培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努力建设全国知名、特色彰显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谱写华彩篇章。





安徽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12216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实施“阳光工程”,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相应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相应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3、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按文件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投档分相同时,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我校专业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皖价费〔2017〕56 号、皖价费〔2018〕70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教财〔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2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皖新院〔2021〕18号)如下: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资助方式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照《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十、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生源省份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电话:0551-65872818、65872848



十二、学校网址:www.axhu.edu.cn
院校查询
专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