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
宿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皖北宿县区师范学校,1983年升格更名为宿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更名为宿州学院。建校70余年来,学校抢抓发展机遇,2009年获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获批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2019年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办学特色受到评估专家的肯定;2019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宿州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学校建设发展,《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宿州学院创建宿州大学”。
学校坐落在皖北历史文化名城——宿州市,有教育园区校区、汴河路校区两个校区,占地1146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20万余册,电子图书568万余册。设有15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生1445人。现有教职工110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4人、博士23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省优秀教师11人、省教学名师16人、省教坛新秀25人。入选省级科技特派员6人、“特支计划”1人。与省内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现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6人。
学校坚定“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现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构建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七大类应用专业群,产生了较好的集群效应。近年来,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年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00多项,本科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5%。
学校围绕“四个面向”,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大力推进产政学研合作,与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共建科研平台、智库、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等,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厅级科研平台,实习实训基地375个。“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0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9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300多篇,其中SCI、EI检索收录508篇;出版教材、专著130部;授权国际专利6项、国家发明专利112项,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300余项,多篇咨询报告被省市有关部门采用。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不断优化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建有孟二冬纪念馆、革命传统教育馆、赛珍珠纪念馆、皖北文化艺术馆,获批为安徽省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宿州市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基地、宿州市党员政治学习教育基地。“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文化育人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成果获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文化育人办学特色受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专家的肯定,学校获批安徽省第四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安徽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多次报道。
学校与美国、新西兰、马来西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签有合作协议,通过教师“海外研修工程”和学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先后选派师生赴国(境)外访学研修、攻读博士学位等150多人次。2019年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项,2019、2020年连续两年高质量完成中美合作“生物技术”本科专业招生。积极推动印尼等国外留学生来校接受学历教育,积极打造“留学安徽”“留学宿州”品牌,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
学校是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学校连续4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连续4次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2015年获评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2019年获评为安徽省首届文明校园。2015-2020年在省委年度综合考核中五次获“好”等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安徽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两步走”创建宿州大学战略目标,着力推进办学效益和办学层次“双提升”,打造皖北高等教育新高地,努力为安徽省打造“三地一区”和宿州市“一城两区三基地”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宿州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教育园区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体制。按照 “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二)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三)录取规则。
1. 除相应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调档比例为1:1。
2.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进档后,专业(或大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他尚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宿州学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建议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6. 与美国卡斯尔顿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招生参照安徽省本科二批普通理工类录取规则执行,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因部分课程采用纯英语教学,且后期赴美学习有英语语言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具体招生情况参阅《宿州学院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8. 招生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之分。
9. 艺术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
安徽考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时,须根据专业方向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模块的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湖南省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本科批,参与平行组投档、录取,录取规则为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在河南省投放的艺术类书法学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本科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六、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咨询电话:0557-2871227。
九、其他说明
1. 2022年继续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进校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包括: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5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4个专业),地质类(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其他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
2.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zs/
咨询电话: 0557-2875361、0557-3685022
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
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szxyzsgz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章程由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学校坐落在皖北历史文化名城——宿州市,有教育园区校区、汴河路校区两个校区,占地1146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20万余册,电子图书568万余册。设有15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生1445人。现有教职工110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4人、博士23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省优秀教师11人、省教学名师16人、省教坛新秀25人。入选省级科技特派员6人、“特支计划”1人。与省内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现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6人。
学校坚定“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现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构建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七大类应用专业群,产生了较好的集群效应。近年来,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年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00多项,本科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5%。
学校围绕“四个面向”,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大力推进产政学研合作,与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共建科研平台、智库、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等,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厅级科研平台,实习实训基地375个。“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0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9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300多篇,其中SCI、EI检索收录508篇;出版教材、专著130部;授权国际专利6项、国家发明专利112项,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300余项,多篇咨询报告被省市有关部门采用。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不断优化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建有孟二冬纪念馆、革命传统教育馆、赛珍珠纪念馆、皖北文化艺术馆,获批为安徽省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宿州市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基地、宿州市党员政治学习教育基地。“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文化育人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成果获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文化育人办学特色受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专家的肯定,学校获批安徽省第四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安徽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多次报道。
学校与美国、新西兰、马来西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签有合作协议,通过教师“海外研修工程”和学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先后选派师生赴国(境)外访学研修、攻读博士学位等150多人次。2019年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项,2019、2020年连续两年高质量完成中美合作“生物技术”本科专业招生。积极推动印尼等国外留学生来校接受学历教育,积极打造“留学安徽”“留学宿州”品牌,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
学校是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学校连续4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连续4次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2015年获评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2019年获评为安徽省首届文明校园。2015-2020年在省委年度综合考核中五次获“好”等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安徽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两步走”创建宿州大学战略目标,着力推进办学效益和办学层次“双提升”,打造皖北高等教育新高地,努力为安徽省打造“三地一区”和宿州市“一城两区三基地”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宿州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教育园区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体制。按照 “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二)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三)录取规则。
1. 除相应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调档比例为1:1。
2.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进档后,专业(或大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他尚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宿州学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建议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6. 与美国卡斯尔顿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招生参照安徽省本科二批普通理工类录取规则执行,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因部分课程采用纯英语教学,且后期赴美学习有英语语言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具体招生情况参阅《宿州学院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8. 招生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之分。
9. 艺术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
安徽考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时,须根据专业方向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模块的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湖南省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本科批,参与平行组投档、录取,录取规则为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在河南省投放的艺术类书法学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本科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六、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咨询电话:0557-2871227。
九、其他说明
1. 2022年继续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进校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包括: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5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4个专业),地质类(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其他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
2.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zs/
咨询电话: 0557-2875361、0557-3685022
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
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szxyzsgz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章程由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