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历经安徽农学院凤阳分院、皖北农学院、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等变迁,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科技学院。70年栉风沐雨、披荆斩棘,一代代安科人薪火相传、砥砺奋进,学校事业长足发展。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7226人,已累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10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现有凤阳校区和蚌埠龙湖校区,凤阳校区位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明朝中都古城,校园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环境幽美;龙湖校区位于蚌埠大学城,毗邻蚌埠大学科技园、高铁车站、龙子湖风景区。学校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现有5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26个专业群实验中心(室)和7个学科平台。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15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9个。馆藏纸质图书137万册,电子图书128万册。
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法、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优势农科和新兴工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复合应用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承担国家新工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一流(品牌)专业3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6个,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3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63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柔性引进微纳分子传感器团队等省级领军人才团队。省级“115”创新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17个,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教坛新秀34人。校外特聘教授50人,特聘创业型企业家担任大学生创业导师65人。
学校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40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65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200余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71项。获批专利1055项,其中发明专利255项,连续多年稳居省内高校前十强。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开展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500余项。学校大力实施“国(境)外合作办学工程”,精心组织优秀大学生留学游学计划。先后与美国、韩国、英国、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等26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拥有3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先后有255人赴美、韩攻读本科双学位,94名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良好教风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在校生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国家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一直名列全省高校前列,学生考研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部分专业考取率达60%。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校多次被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并先后被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等称号。首届“全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获得者杨俊森,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在凤阳县小岗村开展科技创业的苗娟,受到胡锦涛同志的接见,并被评为“全国自主创业典型”。2002年、2008年学校两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2013年又作为教育部遴选的全国首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单位接受了审核评估工作,受到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2017年,学校获批省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并顺利通过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跻身安徽省“双一流”大学行列。
迈向新的历史征程,新一代安科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秉承“明德、致知、笃行、创新”的校训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安科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发展,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名校、依法治校”五大战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学校早日建成现代化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安徽科技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滁州凤阳校区);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蚌埠龙湖校区)。
五、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展本科教育,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科技学院,2012年开始独立培养研究生,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次。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等称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类专业的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校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年度招生计划由相关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投档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向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先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体检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照相应省(区、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六)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满分的70%及以上,本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大学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分别与韩国韩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合作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与国外合作大学联合制订,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模式为“3+1”,学生培养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安徽科技学院进行,培养时间为3年,第二阶段在国外合作院校进行,培养时间为1年;“网络工程”专业培养模式为“4+0”,国外合作院校选派教师来校授课。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高校学士学位证书。
(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八、相关政策:
(一)奖助政策: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政策,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奖励或资助。
(二)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安徽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三)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录取咨询及联系方式:
安徽科技学院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网 址:www.ahstu.edu.cn/zs
联系方式:
0552-3197041、3197178
0550-6732041、6732178
十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阳光”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50-6732800、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iwei@ahst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现有凤阳校区和蚌埠龙湖校区,凤阳校区位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明朝中都古城,校园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环境幽美;龙湖校区位于蚌埠大学城,毗邻蚌埠大学科技园、高铁车站、龙子湖风景区。学校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现有5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26个专业群实验中心(室)和7个学科平台。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15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9个。馆藏纸质图书137万册,电子图书128万册。
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法、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优势农科和新兴工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复合应用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承担国家新工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一流(品牌)专业3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6个,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3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63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柔性引进微纳分子传感器团队等省级领军人才团队。省级“115”创新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17个,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教坛新秀34人。校外特聘教授50人,特聘创业型企业家担任大学生创业导师65人。
学校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40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65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200余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71项。获批专利1055项,其中发明专利255项,连续多年稳居省内高校前十强。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开展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500余项。学校大力实施“国(境)外合作办学工程”,精心组织优秀大学生留学游学计划。先后与美国、韩国、英国、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等26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拥有3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先后有255人赴美、韩攻读本科双学位,94名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良好教风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在校生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国家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一直名列全省高校前列,学生考研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部分专业考取率达60%。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校多次被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并先后被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等称号。首届“全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获得者杨俊森,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在凤阳县小岗村开展科技创业的苗娟,受到胡锦涛同志的接见,并被评为“全国自主创业典型”。2002年、2008年学校两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2013年又作为教育部遴选的全国首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单位接受了审核评估工作,受到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2017年,学校获批省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并顺利通过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跻身安徽省“双一流”大学行列。
迈向新的历史征程,新一代安科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秉承“明德、致知、笃行、创新”的校训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安科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发展,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名校、依法治校”五大战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学校早日建成现代化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安徽科技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滁州凤阳校区);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蚌埠龙湖校区)。
五、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展本科教育,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科技学院,2012年开始独立培养研究生,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次。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等称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类专业的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校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年度招生计划由相关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投档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向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先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体检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照相应省(区、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六)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满分的70%及以上,本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大学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分别与韩国韩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合作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与国外合作大学联合制订,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模式为“3+1”,学生培养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安徽科技学院进行,培养时间为3年,第二阶段在国外合作院校进行,培养时间为1年;“网络工程”专业培养模式为“4+0”,国外合作院校选派教师来校授课。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高校学士学位证书。
(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八、相关政策:
(一)奖助政策: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政策,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奖励或资助。
(二)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安徽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三)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录取咨询及联系方式:
安徽科技学院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网 址:www.ahstu.edu.cn/zs
联系方式:
0552-3197041、3197178
0550-6732041、6732178
十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阳光”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50-6732800、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iwei@ahst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