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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坐落于长三角与南京毗邻的全国文明城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马鞍山钢铁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东冶金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安徽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0年经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华东冶金学院和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安徽工业大学。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弘扬“高标准、严要求”优良传统,传承“团结、求实、勤奋、创新”优良校风,铸就“精工博学、厚德敏行”校训精神,积淀“至诚报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崇尚科技,无私奉献、争创一流”大学文化,走出一条“以工为主、服务行业、融入地方、创新发展”的特色发展之路,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2548.72亩,现有佳山、秀山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91.4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4亿元,馆藏纸质文献201.09万册、数据库135个。现有教职工211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28人、副高级职称49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4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6.3%)。全日制本科生24144人,各类研究生4055人,留学生375人,宝钢、中天班学生421人,各类继续教育在籍生7835人。设17个教学院部,63个本科招生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类别、22个领域,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品牌)、综合改革试点、振兴计划专业47个。13个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和住建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位居省属高校首位。

现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学校“三步法”创新人才培养之路,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十三五”以来,大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际奖96项、国家级奖1304项、省级奖3165项,荣获省属高校第一个“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特等奖、第一个“挑战杯”全国“优胜杯”,实现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四连冠”,获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大赛金奖,3个项目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金鹰创新创业团队入选全国首批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1个创新创业典型荣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在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活动中,多次获全国一等奖等荣誉。“十三五”期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3%。90%以上的毕业生集中在安徽、江苏、上海、浙江和北京等地,呈现出“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特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

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居全球ESI排名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十三五”以来,主导制订国际标准6项,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326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62项,授权发明专利1002项,转移转化专利成果228项。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获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榜省属高校第一名,获省科技厅对省内技术转移补助位居省属高校第二位。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5个,“特殊服役环境的智能装备制造”平台获批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发布的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上,学校10位学者入选。在“202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学校首次入围全球1000强。近3年,在科睿唯安发布的年度“高被引科学家”名单中,学校3个学科领域6人次入选,位列省属高校第一。

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安徽省“三地一区”建设,与省内外多个地方政府建立政学研合作联盟,共建6个实体性研究院,与宝武集团等10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44个联合研究中心,与马鞍山市合作共建产业学院、企业家学院和马鞍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三五”以来,智库成果获中央决策部门采纳1项,教育部、科技部、安徽省采纳5项,获省市领导批示18项,在中央“三报一刊”、省级核心报刊发文38篇。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47所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获批成立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校办高科技企业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是省属高校第一家上市的校办企业。

与近百所国(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承担了多项科研国际合作项目,获批成立ISO-TC107/SC9PVD国际标准分委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工作,学历留学生规模位居省属高校第二。学校加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一带一路’人才培养校企联盟”,获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汉语水平考试院校资格。深化与长三角高校合作,加入“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大学科技园联盟”和“长三角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持续推进省内外校友会和学科校友会组织建设,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评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评估5A级基金会。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1人获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称号,2人入选“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3个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学院党委入选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学校入选省首批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试点建设高校、易班省属试点高校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安徽省首届文明校园。先后50余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宝钢优秀教师奖等荣誉称号。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坚守信念、坚持梦想、坚定信心、坚韧不拔总要求,聚焦培育时代新人和服务重大需求主题,拉抬标杆,等高对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大力实施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朝着新时代高水平大学的目标不懈奋斗。





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0);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佳山校区)、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新城东区(秀山校区)。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海外招收留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以及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工业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办)、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地区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学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3.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高考改革省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市招生文件执行。

4.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主要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022年在安徽、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招生,相关招生信息参见我校2022年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设计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加分)×0.4折算综合分。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报考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等专业的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6.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标准:按安徽省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收费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寓住宿。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体系及有关程序

学校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及时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zs.ahut.edu.cn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联系电话:0555-2315351,2315272,2315601

招生监督电话:0555-2311499

学校邮编:243032

学校网址:http://www.ah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ahut.edu.cn

第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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