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部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12月成建制迁至芜湖。后又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刘少奇题写校名)、安徽工农大学等几个办学阶段。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郭沫若题写校名)。2005年,芜湖师范专科学校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
在九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刘文典、周建人、郁达夫、苏雪林、陈望道、朱湘、朱光潜、王星拱、杨亮功、程演生、陶因、张慰慈、丁绪贤、项南、许杰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先后汇聚在菱湖之畔、镜湖之滨,著书立说,弘文励教。经过一代代师大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培育后学、薪火相继、言传身教,砥砺出“厚重朴实、至善致远、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淀出“严谨治学、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风,培育出“勤学慎思、质朴谦逊、知行合一、求实求新”的学风,凝炼出“厚德、重教、博学、笃行”的校训。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学校现有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等18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并办有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附中、附小和附幼。
学校学科涵盖了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门类,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6个,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2个,安徽省重点学科18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3个。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本科专业88个。
学校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安徽省重点智库1个,安徽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6个,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安徽省工程实验室3个,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线下课程3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双语课程1门,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2570人(不含“三附”),其中专任教师1793人,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1000余人。拥有“长江”1人、国家“杰青”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科院“百人”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优青”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9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1人,安徽“特支计划”3人、安徽“百人”8人、安徽“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3人和讲席教授4人、青年皖江学者7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40人和后备人选75人,共有在职的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荣誉)教师450多人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8个,省级教学名师29人,省级教坛新秀41人。各类在籍学生50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7400余人、研究生6900余人、留学生290余人、成人教育生16000余人。
校园占地总面积202.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7.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4亿元。学校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藏书丰富,种类齐全,现有纸质图书303.17万册,电子图书251万种,电子期刊6.89万种,数字资源101种,古籍文献19万余册,古籍善本700余种,其中《洪武正韵》为国内唯一不配不补全本。学校办有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和《安徽师范大学学报》《高校辅导员学刊》《学语文》《安徽师大报》等多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招收公费留学生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安徽省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学校先后接收60多个国家(地区)的长短期进修和学历教育留学生5000余人次,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韩国、日本、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的几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并与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在乌克兰扎波罗热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课堂。拥有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1个,校际联合培养项目12个。
学校拥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教育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全国智慧教学示范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安徽省特种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文化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D级教练员培训考试基地、国家级大学生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等社会服务平台。
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秉承“特色、开放、创新”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2352”发展计划,忠诚尽职、奋勇争先,知重负重、实干苦干,奋力朝着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加速迈进,努力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安徽师大的智慧和力量。
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天门山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投档比例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清),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要求良好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第十一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第十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均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均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录取。具体如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
2.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3. 舞蹈表演专业(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芭蕾方向)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4. 书法学专业按“模块六”综合分择优录取。
5. 美术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6. 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7. 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项成绩最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
上述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安徽省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省体育类高考本科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安徽师范大学,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四章 体检和学费
第十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男生身高:1.72~1.85米,女生身高:1.62~1.75米。
2.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X、O型腿,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色盲、色弱、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狐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安徽师范大学对运动训练、定向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班、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港澳台侨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提供英语、俄语、日语、法语等语种教学,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学生可根据高中学习情况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大学外语课程修读。
第二十条 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分流时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在所属专业大类内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553-5910161,电子邮箱:asdzsb@ahnu.edu.cn,微信公众号:安师大招生就业,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12月成建制迁至芜湖。后又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刘少奇题写校名)、安徽工农大学等几个办学阶段。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郭沫若题写校名)。2005年,芜湖师范专科学校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
在九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刘文典、周建人、郁达夫、苏雪林、陈望道、朱湘、朱光潜、王星拱、杨亮功、程演生、陶因、张慰慈、丁绪贤、项南、许杰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先后汇聚在菱湖之畔、镜湖之滨,著书立说,弘文励教。经过一代代师大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培育后学、薪火相继、言传身教,砥砺出“厚重朴实、至善致远、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淀出“严谨治学、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风,培育出“勤学慎思、质朴谦逊、知行合一、求实求新”的学风,凝炼出“厚德、重教、博学、笃行”的校训。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学校现有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等18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并办有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附中、附小和附幼。
学校学科涵盖了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门类,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6个,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2个,安徽省重点学科18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3个。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本科专业88个。
学校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安徽省重点智库1个,安徽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6个,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安徽省工程实验室3个,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线下课程3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双语课程1门,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2570人(不含“三附”),其中专任教师1793人,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1000余人。拥有“长江”1人、国家“杰青”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科院“百人”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优青”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9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1人,安徽“特支计划”3人、安徽“百人”8人、安徽“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3人和讲席教授4人、青年皖江学者7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40人和后备人选75人,共有在职的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荣誉)教师450多人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8个,省级教学名师29人,省级教坛新秀41人。各类在籍学生50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7400余人、研究生6900余人、留学生290余人、成人教育生16000余人。
校园占地总面积202.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7.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4亿元。学校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藏书丰富,种类齐全,现有纸质图书303.17万册,电子图书251万种,电子期刊6.89万种,数字资源101种,古籍文献19万余册,古籍善本700余种,其中《洪武正韵》为国内唯一不配不补全本。学校办有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和《安徽师范大学学报》《高校辅导员学刊》《学语文》《安徽师大报》等多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招收公费留学生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安徽省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学校先后接收60多个国家(地区)的长短期进修和学历教育留学生5000余人次,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韩国、日本、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的几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并与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在乌克兰扎波罗热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课堂。拥有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1个,校际联合培养项目12个。
学校拥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教育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全国智慧教学示范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安徽省特种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文化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D级教练员培训考试基地、国家级大学生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等社会服务平台。
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秉承“特色、开放、创新”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2352”发展计划,忠诚尽职、奋勇争先,知重负重、实干苦干,奋力朝着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加速迈进,努力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安徽师大的智慧和力量。
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天门山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投档比例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清),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要求良好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第十一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第十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均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均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录取。具体如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
2.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3. 舞蹈表演专业(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芭蕾方向)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4. 书法学专业按“模块六”综合分择优录取。
5. 美术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6. 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7. 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项成绩最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
上述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安徽省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省体育类高考本科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安徽师范大学,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四章 体检和学费
第十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男生身高:1.72~1.85米,女生身高:1.62~1.75米。
2.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X、O型腿,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色盲、色弱、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狐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安徽师范大学对运动训练、定向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班、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港澳台侨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提供英语、俄语、日语、法语等语种教学,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学生可根据高中学习情况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大学外语课程修读。
第二十条 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分流时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在所属专业大类内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553-5910161,电子邮箱:asdzsb@ahnu.edu.cn,微信公众号:安师大招生就业,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