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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代码1233)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联合国人居奖、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素有“一城青山、半城湖”之称的徐州。学校始建于1956年,具有60多年的历史,办学特色鲜明,人文底蕴厚重,曾培养10万余名专业人才,有无数毕业生成为行业翘楚。学校一直立足“大生物、大健康”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发展道路,逐渐形成了以植物、动物以及人的发展与保护为主体的专业群,是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生物工程类专业院校。

学校现有泉山校区、云龙校区、新沂校区和沛县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值1亿多元,纸质图书40万册,并建有208个实验实训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7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设有农林工程学院、动物工程学院、药品食品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生物装备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及4所附属医院,设有药学、生物制药、动物医学、现代农业、护理、康复治疗、医用电子仪器、智能医疗装备、环境工程、财经信息等40个专业,其中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1个江苏省重点专业群、1个江苏省高水平骨干专业、1个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牵头服务徐州“六大千亿元产业”重点专业、2个徐州市特需专业建设项目,全日制在籍生1万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481人,其中专任教师387人,高级职称148人,硕博士204人,“双师型”教师257人,全国农业职教名师6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9人,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1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8人,省第十四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1人,市“双百工程”优秀专家3人、拔尖人才8人,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2个。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学生快乐学习、教师愉快工作、学校快速高质量发展”的“三快”办学理念,以涵养学生人文、提升学生技能为己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大力推进“治人文、精技术”教学改革,着力学生技能培养、情商养成、兴趣延展与个性飞扬,努力让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在校学生可就业、可创业、可升学。与千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关系,开展嵌入式教学与订单式培养,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左右。建有大学科技园,为学生创业提供平台与资金资助。与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高校合作,为学生升本、考研提供渠道。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教育回报社会先进单位”“江苏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现为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农业职教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生物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化工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组长单位、淮海现代农林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401,江苏省内招生代码1233)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创于1956年,曾培养10万余名专业人才。占地1000余亩,拥有300余专家级教师和208个省市级实验实训中心。立足“大生物、大健康”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发展道路,形成以植物、动物以及人的发展与保护为主体的专业群,专业以护理康复、生物制药、现代农业、动物医学、生物装备、环境工程见长。人才培养突出技能训练、情商养成、兴趣延展。始终将高质量就业作为学校首要任务。学校现有泉山校区、云龙校区、新沂校区和沛县校区,分别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西路297号、徐州市云龙区东甸子学院路、徐州市新沂市沭东大道222号、徐州市沛县张寨镇。

第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五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七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电话0516-68959980,申诉电子信箱:xzswjw@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护理专业要求无精神病史,无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检,凡身体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同分依次按语数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得分排序。

第十七条 学校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评分办法,提前向社会发布,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八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其中医卫类专业6200元/年、文史类专业4700元/年、理工类专业5300元/年、农业类专业2200元/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徐价费【2012】253号)。

第二十一条 学校减免残疾生、建档立卡未脱贫学生等符合减免学费政策学生的学费。一至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报平均3300元/人/学年的国家助学金;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5000元/人/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8000元/人/学年的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另设有“京东”“厚石”“紫光”“一正”“恩华”“沐阳”“元申”“山崎”“虹华”“佳卉”“正邦”“徐工”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置勤工俭学岗位,采用勤工报酬、餐补、生活补贴等形式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当地区或县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标准12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环西路297号邮政编码:221006。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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