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学院
上海公安学院是上海唯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公安高等院校,也是公安部设立的全国公安师资、外警、科技信息化、网络警察、警察心理等培训基地、实验中心和全国公安微课程研发中心,全国公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6月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警务学校,历经中央公安学院上海分院、上海市公安学校、上海公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7年6月学院正式揭牌成立,上海公安高等教育事业掀开升级发展新篇章。建校70多年来,在市公安局和市教委的正确领导与支持指导下,学院全面推进上海公安教育事业发展,为上海乃至全国公安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3.7万余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34万余人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警官的熔炉”。
当前,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海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人民城市,全面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学院在此新时代大背景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作为办学治校总纲领和人才培养总遵循,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聚焦上海公安“争创世界一流的平安城市、建设世界一流的警务模式、塑造世界一流的警察形象”的目标和“忠诚铸魂、系统防控、厉行法治、固本强基”四项工程,秉持“托起公安工作明天”的办学使命和校训,瞄准建设特色性应用技术型公安本科高校的办学目标,按照“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要求,坚持“科技+人力”,强化政治建警,依托智慧赋能,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内涵建设,完善轮训轮值,开展实战培训,推行双师制度,拓展服务辐射,着力建设与上海城市发展水平和上海公安工作现代化相匹配的一流公安本科高校,不断提升办学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服务支撑上海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学院主要承担全日制本科教育、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在职民警培训,以及受公安部委派为境内外警方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同时,开展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担负警务实战任务,并创办公民警校加强社会服务。学院占地面积721亩,分为浦东、闵行、宝山三个校区。院内建有一批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学训练设施,院外在全市公安实战单位选建了17个智慧公安教学点和27个实训实习基地。
学院开设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以及治安管理(派出所勤务方向)、治安管理(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方向)、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治安管理(大数据应用方向)、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方向)、交通管理、刑事执行(监所管理方向)、刑事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10个全日制第二专科专业(方向)。
学院拥有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共享课程,以及一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官等。
上海公安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公安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公安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公安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院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院本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所有专业均有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0%。
三、本年度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执行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外,还需进行公安院校的招生体检工作,具体体检项目和标准,届时详见“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
https://www.shpc.edu.cn /gaxy/zs-zszw/index.html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将按照本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我院列在本科提前批次开展招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本科控制分数线,且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方可报考。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未录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院根据上海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专业级差。同分时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公安英烈子女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公安英烈子女高考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5.我院认可2020年上海市高考加分政策,各项加分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我院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2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设立了一定比例的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我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院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2895722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pc.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www.shpc.edu.cn /gaxy/zs-zszw/index.html
咨询电话: 021-28957159
十六、其他须知
1.有意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正式填报志愿前开展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招生考察等工作。故考生需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提前进行意向报名。未进行意向报名的,无法进入后续相关工作流程。报名时间为5月27日(星期三)至5月31日(星期日)。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届时详见“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
2.新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毕业时,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单独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者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
3.具体请关注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站
https://www.shpc.edu.cn /gaxy/zs-zszw/index.html
当前,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海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人民城市,全面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学院在此新时代大背景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作为办学治校总纲领和人才培养总遵循,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聚焦上海公安“争创世界一流的平安城市、建设世界一流的警务模式、塑造世界一流的警察形象”的目标和“忠诚铸魂、系统防控、厉行法治、固本强基”四项工程,秉持“托起公安工作明天”的办学使命和校训,瞄准建设特色性应用技术型公安本科高校的办学目标,按照“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要求,坚持“科技+人力”,强化政治建警,依托智慧赋能,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内涵建设,完善轮训轮值,开展实战培训,推行双师制度,拓展服务辐射,着力建设与上海城市发展水平和上海公安工作现代化相匹配的一流公安本科高校,不断提升办学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服务支撑上海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学院主要承担全日制本科教育、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在职民警培训,以及受公安部委派为境内外警方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同时,开展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担负警务实战任务,并创办公民警校加强社会服务。学院占地面积721亩,分为浦东、闵行、宝山三个校区。院内建有一批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学训练设施,院外在全市公安实战单位选建了17个智慧公安教学点和27个实训实习基地。
学院开设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以及治安管理(派出所勤务方向)、治安管理(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方向)、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治安管理(大数据应用方向)、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方向)、交通管理、刑事执行(监所管理方向)、刑事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10个全日制第二专科专业(方向)。
学院拥有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共享课程,以及一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官等。
上海公安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公安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公安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公安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院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院本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所有专业均有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0%。
三、本年度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执行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外,还需进行公安院校的招生体检工作,具体体检项目和标准,届时详见“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
https://www.shpc.edu.cn /gaxy/zs-zszw/index.html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将按照本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我院列在本科提前批次开展招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本科控制分数线,且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方可报考。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未录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院根据上海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专业级差。同分时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公安英烈子女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公安英烈子女高考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5.我院认可2020年上海市高考加分政策,各项加分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我院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2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设立了一定比例的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我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院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2895722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pc.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www.shpc.edu.cn /gaxy/zs-zszw/index.html
咨询电话: 021-28957159
十六、其他须知
1.有意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正式填报志愿前开展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招生考察等工作。故考生需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提前进行意向报名。未进行意向报名的,无法进入后续相关工作流程。报名时间为5月27日(星期三)至5月31日(星期日)。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届时详见“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
2.新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毕业时,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单独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者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
3.具体请关注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站
https://www.shpc.edu.cn /gaxy/zs-zszw/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