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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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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甲骨文的故乡、周易的发源地、红旗渠精神的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河南省安阳市,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市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安阳市师范学校。1988年更名为安阳市第一师范学校,2002年更名为安阳幼儿师范学校,2012年2月在全省首批升格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占地500.4亩,总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约5000万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2个,附属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安阳,服务河南,辐射全国”,是豫北地区幼儿教师培养中心、在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社区早期教育推广服务中心。学校招生覆盖全国13个省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612人,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95%以上。现有教职工445人,其中专任教师394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84人,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47%。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引领、艺术教育为特色、儿童发展相关专业为支撑、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体系,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全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社会体育、建筑室内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空中乘务、工业机器人技术等16个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先后被认定为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前教育专业省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院校等,建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早期教育专业为省教育厅“1+X幼儿照护证书”试点专业,并与北京师范大学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安阳妇幼保健院开展了三方儿童发展脑科学科研合作项目,积极开展幼儿照护科研、社区服务与指导。学校配备有幼儿园保育实训室、亲子活动实训室、蒙氏教育实训室、感觉统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教学实训室、幼儿园区角活动实训室、玩教具制作和环境创设实训室、积木搭建游戏室、模拟教学实训室、语音教室、“双师互动”教室、多功能排练室、教学资源制作中心、微课制作室、体艺中心等校内教学或实训场馆。

  建校44年来,学校秉承“明德厚艺,贤行润身”的校训,为社会培养培训了5万多名毕业生。一批优秀学生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省市优秀教师,学校被誉为豫北小学、幼儿教师的摇篮。近年来,学校相继获得了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首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第二批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河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河南高校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站位新时代,扬帆正当时。“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发展两条主线,坚定升格本科院校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将学校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全国一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数据截至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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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 学校全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国标代码:14392 河南省招生代码:6233

第三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和路东段

第八条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九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考生档案投档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舞蹈表演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档案投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系部书记组成。各系部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班也相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第二十四条 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全面发展的在校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实际发放奖金金额以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预算为准。

第二十六条 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追求进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习努力,成绩优异;自强不息,生活朴素,品德优良;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劳动。

第二十七条 评定程序: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初步提出获奖名单;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认无误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八条 奖励办法及发放方式。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制表造册,经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处。财务处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对获奖学生发放奖金,同时对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九条 监督和检查: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宣传栏内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

文史类:3700元/生/学年

理工类:4200元/生/学年

艺术类:6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和路东段

邮 编:456150

联系电话:0372-8806001、3807392、3807393

传 真:0372-3807355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mail:ayyz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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