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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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2001年4月组建成立,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9年。学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鹤壁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理工大学依托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本科)。
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立足地方、面向市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和“政校企行合作、产学研创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熔铸了“诚信、自强、力行、拓新”的校训校风。学校占地面积1306亩,建筑面积50.9万平方米,建有市校共享的“千鹤之舞”体育馆和图书馆。现有固定资产总值6.1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3亿元,馆藏图书133万余册,电子图书65万册。学校建有集教学、科研、培训、考证等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基地)29个,校内实训室28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7个,附属医院1个。学校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文教育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交通与材料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鹤壁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育学院、体育运动学院(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土木建筑、文化艺术、食品药品与粮食、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旅游、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农林牧渔等方面的专业52个。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学生近年来在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国家级奖项38项、省级奖项12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070人,专任教师988人,高级职称教师300人,教授4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520人,“双师型”教师490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教学名师2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家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6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省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省级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3门;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1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13个。
学校牢牢把握省、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与华为公司合作共建华为ICT学院,与黄河科技集团合作共建鲲鹏产业学院,与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共建“河南省绿色食品人才培养基地”等。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适应国家转型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中资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和国家新一轮开放发展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先后与瑞典斯堪尼亚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德国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俄罗斯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等开展合作办学。学校积极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建有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
在多年办学实践中,学校根植鹤壁,服务中原,面向全国,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深化改革,持续加强内涵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学校是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河南省豫北高职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南省高职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河南省智慧校园、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河南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河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荣誉称号。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79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73
学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生录取资格复查,处理招生中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学校成立纪检信访组,专门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六条 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报考要求为女生身高162-174厘米,男生身高172-184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裸漏部分无疤痕。
第二十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2022年分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医学类学费48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我校是河南省级高职优质校,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德国F+U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1500元/生·年;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俄罗斯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分别为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报到后不允许转专业。学校2022年的住宿标准为7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6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三档;学校单项奖学金200元-5000元/生·年(视情况不同奖励不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2-3329672
电子邮箱:hbzyjw999@126.com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2-3352516,3338711
传真:0392-3220686
电子邮箱:hbzyzsc@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bz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hbzy.edu.cn/
QQ群号:5257874
招生处微信号:hbzyzsc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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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2001年4月组建成立,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9年。学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鹤壁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理工大学依托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本科)。
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立足地方、面向市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和“政校企行合作、产学研创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熔铸了“诚信、自强、力行、拓新”的校训校风。学校占地面积1306亩,建筑面积50.9万平方米,建有市校共享的“千鹤之舞”体育馆和图书馆。现有固定资产总值6.1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3亿元,馆藏图书133万余册,电子图书65万册。学校建有集教学、科研、培训、考证等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基地)29个,校内实训室28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7个,附属医院1个。学校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文教育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交通与材料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鹤壁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育学院、体育运动学院(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土木建筑、文化艺术、食品药品与粮食、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旅游、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农林牧渔等方面的专业52个。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学生近年来在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国家级奖项38项、省级奖项12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070人,专任教师988人,高级职称教师300人,教授4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520人,“双师型”教师490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教学名师2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家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6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省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省级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3门;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1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13个。
学校牢牢把握省、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与华为公司合作共建华为ICT学院,与黄河科技集团合作共建鲲鹏产业学院,与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共建“河南省绿色食品人才培养基地”等。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适应国家转型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中资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和国家新一轮开放发展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先后与瑞典斯堪尼亚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德国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俄罗斯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等开展合作办学。学校积极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建有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
在多年办学实践中,学校根植鹤壁,服务中原,面向全国,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深化改革,持续加强内涵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学校是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河南省豫北高职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南省高职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河南省智慧校园、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河南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河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荣誉称号。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79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73
学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生录取资格复查,处理招生中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学校成立纪检信访组,专门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六条 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报考要求为女生身高162-174厘米,男生身高172-184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裸漏部分无疤痕。
第二十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2022年分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医学类学费48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我校是河南省级高职优质校,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德国F+U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1500元/生·年;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俄罗斯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分别为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报到后不允许转专业。学校2022年的住宿标准为7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6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三档;学校单项奖学金200元-5000元/生·年(视情况不同奖励不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2-3329672
电子邮箱:hbzyjw999@126.com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2-3352516,3338711
传真:0392-3220686
电子邮箱:hbzyzsc@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bz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hbzy.edu.cn/
QQ群号:5257874
招生处微信号:hbzyzsc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