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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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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加挂“安阳广播电视大学”和“安阳市公共实训中心”牌子,下辖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安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集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种办学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院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44.3万㎡。现有教职工865人,其中高级职称179人,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业领军人才、技术能手)27人。各类在校生规模达2.7万人,其中高职在校生1.8万人。学校共设置17个院(系、部),重点开设航空类、机电类、汽车类、信息工程类、建筑类、中医药类、经管类、艺术类等58个专业。

专业建设:学校以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群、中医专业群、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专业群为龙头,获批“1+X”证书试点24个,建成了覆盖全部专业的校内实践基地206个,共建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双创基地183个,成为区域重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主阵地,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5项,省级一等奖47项,毕业生年底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7%以上。

校企合作:与深圳华为有限公司、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金宇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成立了安职-华为ICT学院、安职-中兴智慧学院、安职-全丰无人机产业学院、安职-翔宇航空服务产业学院;建有河南省唯一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河南考点CCAR-66部和民用航空维修培训机构CCAR-147部及维修机构CCAR-145部,实现了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改革新突破。

办学成果:学校坚守“正道、厚德、强技、尚新”校训,经过12年的发展,在我省高职院校中的位次不断上升,成为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院校,跻身河南省首批高职院校“双高工程”建设院校,荣获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点、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河南省高校维稳安保先进单位等十多项省级荣誉。

当前,学校已经进入内涵建设为本、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正以“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办好专科升本科”为目标,全面推进“12510”发展战略,以“高水平招生、高水平培养、高水平就业”为导向,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谱写新华章。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高校全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培养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国标代码:142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2;

办学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安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2022年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批文为准,分专业计划经审核确认后,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2年新生收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科类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按照学校标准,8人间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八条 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生源省份术科统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省控分数线,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省级教育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空中乘务专业需要面试(入学后进行),以确定就业方向。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的顺序、高考成绩分配录取专业,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按时入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按政策可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12000元以内。

入学后,学生除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外,学校还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

监督电话: 0372-3395557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校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电话:0372-3397795、3397796

学校网址:http://www.ay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ayzy.edu.cn/

电子信件: ayzy6292@163.com

QQ群:762231379、276179846、116559079、283874393

官方微信公众号:azjy6292 ayzy2009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坐7路、31路公交车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乘坐61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高铁站乘坐27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市内乘坐44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校站,乘坐50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均可到达学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解释。若本章程与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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