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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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唯一的交通类普通本科高校
● 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 河南省文明学校
● 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 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 河南省平安校园
黄河交通学院校徽
黄河交通学院东校区中心区鸟瞰图
黄河交通学院东校区中心区鸟瞰图
黄河交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人才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校生1.8万余人。建校以来,学校秉承“修德、启智、博学、笃行”的校训,面向现代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办学,先后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专业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黄河交通学院地处郑州“一刻钟经济圈”内,与“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隔河相望,乘坐城际列车从郑州火车站至学校仅需十余分钟,交通便利,环境宜人。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70万余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余元,图书馆藏书159.07万册,千兆校园网络全覆盖、学生公寓空调、洗浴设施齐全,教学楼、实验实训楼、体育馆、餐厅等设施功能完备,为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图书馆、餐厅、教学楼、公寓等设施齐全 为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设计系、公共体育部、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系、部),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现开设32个本科专业,建设有河南省一流专业3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6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6个,河南省综合教学改革试点项目1个,河南省一流课程1门,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河南省教学成果奖1项,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70个,校外专业实习基地181个。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446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059人,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48.6%,研究生以上学历占70.94%。
学校坚持“以科研进促教学,以教学带动科研”的教育科研理念,建设有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2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位居河南省民办高校前列。近三年,教师发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和被SCI、EI等检索收录论文223篇,学生参与发表论文30篇;学校获批知识产权97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专利84件,软件著作权4件。出版学术著作和规划教材40部。在全省首家成立了高校社科联。科研竞争力位居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2020年科研竞争力评价排行榜前50强。
黄河交通学院“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工仪式现场
学校不断深化应用型大学内涵建设,积极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与中国汽车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研究院、中国邮政集团、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交通科技研究院、郑州机械研究所、华为、特斯拉、宇通客车、奇瑞汽车、美的集团等国内外上百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建了鲲鹏产业学院、高端装备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建造学院、东风风神产业学院、金税产业学院等一批产业学院。其中,学校与中国汽车研究院联合共建的“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填补了河南省无国家级一类汽车检测机构的空白。
学校优秀学子层出不穷
学校实施“德育为先 能力为重”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专创融合”能力培养。汽车工程学院参赛项目“厢车轻量化换骨”荣获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二等奖。多名学生在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河南赛区、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全国总决赛、河南省大学生物流仿真设计大赛、“创青春”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赛事中获奖。近几年来,学校德育工作成效凸显,“黄河讲坛”荣获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学校优秀学子辈出,先后涌现出创业先锋张梦龙、发明狂人仝长鹏、感动中原新闻人物叶龑、带病母上学张照满、携笔从戎优秀大学生迭建磊、绿城卫士孙志彦等大批优秀学子。
学校对口援建西藏山南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积极践行社会服务功能,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培养全国农村淘宝新农人。学校主动承担脱贫攻坚、智力扶贫培训任务,对口援建西藏山南职业技术学校,捐资助学贵州毕节技术学校、开封靳砦小学,结对帮扶嘉应观乡二铺营村28家贫困户现已全部脱贫。多年来,黄河交通学院在理事长李顺兴先生带领下,广行扶危济困的社会大义,先后资助职业教育、基础教育资金多达1000余万元。
学校先后获得了近百项重要荣誉
学校坚持“知行合一 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先后获得了“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教工之家”“河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等近百项重要荣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黄河交通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行业知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黄河交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进一步规范学校 招生行为,维护 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 “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 13498;河南省招生代码:6226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黄河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 333号 (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 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黄河交通学院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实施学校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录取
第十 五 条 学校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 六 条 普 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取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 七 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 八 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 、 英语 ( 两科 合卷)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 十九 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第 二十 条 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 一 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 二 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 三 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 四 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现将学校 2022年学费、住宿费标准公布如下:
1.普通专科专业: 学费 11 900 元 /生·学年 。
2.普通 本科 专业: 文科专业 学费 15000元/ 生 ·学年 ,理科专业 学费 1 60 00元/ 生 ·学年 (我校在申请设置本科工程造价专业时,是按照工科专业方向进行招生培养,授予学位是 “ 工学 ” 学位, 故 工程造价专业按理科专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
3.对口本科专业:与普通本科同专业名称参照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4. 艺术类专业 : 学费 1 65 00元/ 生 ·学年 。
5. 住宿费 : 1300元/ 生 ·学年 ( 6人间) 。
第二十 五条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 黄河交通学院 “黄河前进” 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 1 000- 2000元。
第 二 十 六 条 帮困措施:
1.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每生每学年 3300元。
2.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助学金:由学校出资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每生每学年资助800元。
3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4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 通过 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渠道 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 12 000元的助学贷款 。
5 . 学费 补偿 贷款 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及毕业后服务基层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学校 或 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具体标准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七 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 八 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 社会 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 和 录取工作。凡以学校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 三十 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 三十一 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 三十二 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 http://zs.zj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91-7666711、7666722、7666699
招生监督电话: 0391-7292766(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5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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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唯一的交通类普通本科高校
● 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 河南省文明学校
● 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 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 河南省平安校园
黄河交通学院校徽
黄河交通学院东校区中心区鸟瞰图
黄河交通学院东校区中心区鸟瞰图
黄河交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人才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校生1.8万余人。建校以来,学校秉承“修德、启智、博学、笃行”的校训,面向现代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办学,先后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专业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黄河交通学院地处郑州“一刻钟经济圈”内,与“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隔河相望,乘坐城际列车从郑州火车站至学校仅需十余分钟,交通便利,环境宜人。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70万余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余元,图书馆藏书159.07万册,千兆校园网络全覆盖、学生公寓空调、洗浴设施齐全,教学楼、实验实训楼、体育馆、餐厅等设施功能完备,为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图书馆、餐厅、教学楼、公寓等设施齐全 为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设计系、公共体育部、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系、部),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现开设32个本科专业,建设有河南省一流专业3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6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6个,河南省综合教学改革试点项目1个,河南省一流课程1门,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河南省教学成果奖1项,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70个,校外专业实习基地181个。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446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059人,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48.6%,研究生以上学历占70.94%。
学校坚持“以科研进促教学,以教学带动科研”的教育科研理念,建设有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2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位居河南省民办高校前列。近三年,教师发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和被SCI、EI等检索收录论文223篇,学生参与发表论文30篇;学校获批知识产权97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专利84件,软件著作权4件。出版学术著作和规划教材40部。在全省首家成立了高校社科联。科研竞争力位居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2020年科研竞争力评价排行榜前50强。
黄河交通学院“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工仪式现场
学校不断深化应用型大学内涵建设,积极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与中国汽车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研究院、中国邮政集团、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交通科技研究院、郑州机械研究所、华为、特斯拉、宇通客车、奇瑞汽车、美的集团等国内外上百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建了鲲鹏产业学院、高端装备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建造学院、东风风神产业学院、金税产业学院等一批产业学院。其中,学校与中国汽车研究院联合共建的“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填补了河南省无国家级一类汽车检测机构的空白。
学校优秀学子层出不穷
学校实施“德育为先 能力为重”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专创融合”能力培养。汽车工程学院参赛项目“厢车轻量化换骨”荣获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二等奖。多名学生在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河南赛区、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全国总决赛、河南省大学生物流仿真设计大赛、“创青春”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赛事中获奖。近几年来,学校德育工作成效凸显,“黄河讲坛”荣获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学校优秀学子辈出,先后涌现出创业先锋张梦龙、发明狂人仝长鹏、感动中原新闻人物叶龑、带病母上学张照满、携笔从戎优秀大学生迭建磊、绿城卫士孙志彦等大批优秀学子。
学校对口援建西藏山南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积极践行社会服务功能,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培养全国农村淘宝新农人。学校主动承担脱贫攻坚、智力扶贫培训任务,对口援建西藏山南职业技术学校,捐资助学贵州毕节技术学校、开封靳砦小学,结对帮扶嘉应观乡二铺营村28家贫困户现已全部脱贫。多年来,黄河交通学院在理事长李顺兴先生带领下,广行扶危济困的社会大义,先后资助职业教育、基础教育资金多达1000余万元。
学校先后获得了近百项重要荣誉
学校坚持“知行合一 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先后获得了“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教工之家”“河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等近百项重要荣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黄河交通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行业知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黄河交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进一步规范学校 招生行为,维护 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 “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 13498;河南省招生代码:6226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黄河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 333号 (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 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黄河交通学院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实施学校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录取
第十 五 条 学校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 六 条 普 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取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 七 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 八 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 、 英语 ( 两科 合卷)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 十九 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第 二十 条 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 一 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 二 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 三 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 四 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现将学校 2022年学费、住宿费标准公布如下:
1.普通专科专业: 学费 11 900 元 /生·学年 。
2.普通 本科 专业: 文科专业 学费 15000元/ 生 ·学年 ,理科专业 学费 1 60 00元/ 生 ·学年 (我校在申请设置本科工程造价专业时,是按照工科专业方向进行招生培养,授予学位是 “ 工学 ” 学位, 故 工程造价专业按理科专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
3.对口本科专业:与普通本科同专业名称参照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4. 艺术类专业 : 学费 1 65 00元/ 生 ·学年 。
5. 住宿费 : 1300元/ 生 ·学年 ( 6人间) 。
第二十 五条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 黄河交通学院 “黄河前进” 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 1 000- 2000元。
第 二 十 六 条 帮困措施:
1.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每生每学年 3300元。
2.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助学金:由学校出资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每生每学年资助800元。
3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4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 通过 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渠道 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 12 000元的助学贷款 。
5 . 学费 补偿 贷款 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及毕业后服务基层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学校 或 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具体标准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七 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 八 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 社会 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 和 录取工作。凡以学校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 三十 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 三十一 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 三十二 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 http://zs.zj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91-7666711、7666722、7666699
招生监督电话: 0391-7292766(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54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