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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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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是1993年由豫籍台湾教育家王广亚博士出资与郑州大学合作创办的本科高校,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现有45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本科生2.6万多人。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办学,坚持应用型办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专家称为“一所有文化、有灵魂、有特色的高校”,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第三届‘大美学工’十佳先进单位”“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河南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实训示范基地”“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等称号。

需求导向,优化学科专业。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打造大数据会计、电子商务、数字金融、智能技术、文化创意、服务管理等8个应用专业集群;加强与政府、行业和企业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建设圆通科学工作院、乡村振兴电商学院和数智化会计、云达大数据等7个产业学院;有河南省重点学科5个,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与建设资助项目14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有力地提升了学校专业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和贡献度。

服务师生,建设一流条件。学校遵循“五好办学原则”,坚持“最好资源服务师生”,加强办学条件建设,为师生打造一流的学习与生活条件。现有龙湖和登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实验实训教学中心17个,拥有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63万余册,电子图书95万多种;拥有高速、安全、稳定、有线无线一体化的网络环境,建成了集成度高的智慧化服务平台,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人才强校,打造一流队伍。学校始终将教师作为第一资源,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学科专业带头人、青年教师和“双师双能型”教师的培养与培训,设立“淑芳师德奖”(奖金为一万元),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质量高、流失少”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自有教师占比近70%,高级职称教师占44%;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79%;“双师型”教师占35%, 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近50人,7个教研室获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立德树人,培育时代新人。建校伊始,创办人王广亚博士就提出“伦理、创新、品质、绩效”办学理念,“爱国爱校、宁静好学、礼让整洁”升达精神,“勤俭朴实、自力更生”升达校训,要求学生具有吃苦吃亏吃气的“三吃”精神和守时守信守法的“三守”意识。学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爱国教育、劳动教育、伦理教育“三大教育”,持续实施秩序礼仪、文明宿舍、学生整洁“三大竞赛”,着力强化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三方育人”,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体系,厚植学生家国情怀、陶冶思想品德、滋养良好习惯、提升综合素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质量立校,强化内涵建设。学校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并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了河南省一流课程3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本科教育线上教学优秀课程6门,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8项,其中1项荣获河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231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批国家级立项8项,已有300多名学生考取注册会计师。

科研强校,服务社会发展。学校围绕“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基于应用型学科建设、基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科研工作思路,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加强应用型科学研究,深化产学研用,近五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项,省级课题69项,横向课题44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500多篇,出版著作70余部。学校荣获“河南省高校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先进单位”“河南省社科普及先进单位”“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调研单位”。

开放办学,推进对外交流。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爱尔兰、德国、加拿大等国家近30所高校及台湾地区6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积极拓展联合培养、交换生、短期访学、暑期研学、国际竞赛等各类项目,不断丰富学生海外访学经历。与菲律宾、马来西亚高校合作的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专科教育项目;注重海峡两岸学术、文化交流,多次举办国贸金融实践教学研讨会等两岸学术会议,组织“孔子行脚”“台湾大学生中原文化行”等两岸大学生交流活动,被誉为“豫台交流的典范”。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重视创新精神和创业就业能力培养,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就业率高出河南省高校平均数10个百分点,校誉日隆,今年本科新生报到率达98%。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9万余名毕业生,培养出一大批学有所成、干有所成、创有所成的优秀人才,他们分布在全国各行各业,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先后涌现出受到习近平主席接见的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高级协调官李新艳、王杰班战士王楠,受到李克强总理接见的企业家康叶茂,为勇救落水学生而壮烈牺牲的“河南省十大教育新闻人物”的特岗教师冯协(被民政部追认为烈士)、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沈立、北京大学教授李芳等优秀校友。

壮志满怀开新局,砥砺奋进“十四五”。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改革创新,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大学治理能力,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成长、学生成才、家长满意、社会好评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依法治招,维护本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依法开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英文译名:ZHENGZHOU SHENGDA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33。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是1993年由豫籍台湾教育家王广亚博士出资与郑州大学合作创办的本科高校,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本校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按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备案。本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

第十条 本校学费和住宿费以学校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报备的标准为准。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本科: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年

理工类(含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年

专科:文史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

理工类专业学费14000元/年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15000元/年

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学费16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 “学校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报考本校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本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本校原则上同意执行。

第十五条 本校提档比例按照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本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志愿先后、分数高低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照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本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招考方向:艺术舞蹈)和舞蹈表演(招考方向:国际标准舞);艺术类专科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国际标准舞。

1、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本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音乐类考生(专业主课为声乐、器乐的考生),主科器乐仅招钢琴、古筝、二胡、管乐、吉他、电子管风琴、打击乐;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舞蹈学类专业招生对象为舞蹈类考生(含国际标准舞和艺术舞蹈)。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省统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分数线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上线,专业课参照其他本科高校相同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照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3、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无明确投档规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投档。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本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参照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招生对象为表演类考生和普通类考生,表演类考生优先录取,有剩余计划再录取普通类考生。表演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普通类考生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空中乘务要求执行,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无明显疤痕和纹身,五官端正。符合身体要求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依次录取考生。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服兵役学生高校教育资助中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校设立有学业进步奖学金和学业优秀奖学金,用于鼓励和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每学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业进步奖学金(分100元/生、150元/生、200元/生三档)或学业优秀奖学金(分300元/生、500元/生、1000元/生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20元/生/月。





第六章 监督机制

学校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教教育部、河南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接受学校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71-62436178。举报邮箱:SDJW@SHENGDA.EDU.CN。





第七章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36243

0371-62438629(音乐类、艺术舞蹈、设计学类、空中乘务)

0371-62436159(体育类、国际标准舞)

学校网站:http://www.shengda.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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