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学校介绍
问问招生办,了解更多学校信息>>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1957年建校)和原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1960年建校)于2013年合并组建而成,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207.47万平方米,现有龙子湖、英才、北林3个校区和3个科教基地,总建筑面积104.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60.76万册。建有443个实验室及实训场所,拥有1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307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1954人,有正高级职称教师12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42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1343人;“双师型”教师43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高校教指委委员1人,“中原千人计划”人选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省管优秀专家4人,省级优秀教师10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9人,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6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
学校现有21个二级教学单位、47个本科专业,对接牧工商产业链,建成了以动物生产类、食品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经济管理类四大专业集群为主体,牧工商一体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等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学科为河南省重点培育学科,学校成功培育出“黄淮肉羊”新品种,填补了河南省肉羊育种领域的空白。
学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先后创建了“双主体统分结合”“四阶段双循环”“五力协同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曾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1项,二等奖17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十四五”规划教材10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1个,省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围绕牧工商一体化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建有23个省级研发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16个市厅级研发平台、49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目前,学校共立项国家基金项目28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2项、河南省重大专项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57项,横向项目8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67项;发表学术论文7136篇。学校先后成为国家畜牧科技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河南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国际网商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制冷学会冷链物流分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瞄准学科优势和地方需要的结合点,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政校企合作,同“牧原”“丰源和普”“圆方”“顶级汇”等企业共建智慧牧业现代产业学院、鲲鹏产业学院、家政产业学院、艺术设计产业学院;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同知名的“牧、工、商”类企业合作共建“订单班”“冠名班”;同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深度合作,共建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院、食品产业技术研究院、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研究院、牧业金融研究院等;同省内30余家知名养殖兽药企业共建了牧业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兽药创新联盟等5个产业联盟,与国内知名养殖、食品企业“双汇”“思念”等合作共建了校外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多项研究成果被政府决策部门采用,受到社会好评。
学校积极拓展开放办学视野,深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加拿大、爱尔兰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研究院所建立了联系与合作关系,有1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有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饲料资源创新利用工作室”、国际科研合作平台“河南省反刍动物营养与饲料资源开发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动物肠道疫病防控国际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备案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爱尔兰研究中心。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尚严崇实、善知敏行”的校训和“区域性、行业性、开放型、应用型”办学总体定位,立足河南,面向行业,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等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本科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教育部人才培养评估优秀高校”“河南省首批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教育品牌”“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综合实力20强领军高校”“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2018-2019年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河南高校2019-2020年度宣传先进单位”“2020年度河南高等教育榜样示范高校”“2020年度国内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河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唯有弄潮儿永立潮头;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唯有奋斗者乘势而上。立足新时代,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植中原大地,依托区域、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和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发展,强力推进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积极发挥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服务引领和支撑支持作用,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促进中原更加出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 招生代码:国标10469,各省招生具体代码以省级官方机构公布为准。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农林院校对省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不含专升本、艺术批次)加20分投档。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各省份相应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九条 艺术类本科招生
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只招收美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为: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二十条 农林类单列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中兽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药学、制药工程、水产养殖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等8个本科专业单列招生,河南省第一志愿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加20分投档,此类专业录取后不允许调整到其他类别专业。
第二十一条 软件类招生
软件类有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招生,软件类本科是四年制,软件类专科是两年制普通培养模式。面向信息技术行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为目标。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招生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外方院校签署的合作协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和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本专科教育项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卡洛理工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并批准的非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和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双学位。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校2022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2022年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软件类专业学费:本科12000元/生·年,专科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本科:18000元/生·年,专科:15000元/生·年。
普通专科专业学费: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与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的酿酒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三个本科专业收费标准详询学校招生办公室,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收取不同费用,龙子湖校区6人间1000元/生·年;英才校区6人间10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北林校区6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奖励与资助
优秀学生奖励体系: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校内专项奖学金。根据项目不同,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企业奖学金。
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2、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困难生可进行勤工助学。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所在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据实确定。4、特殊困难学生还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具体事项按照当年公布为准,由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176188
招生传真:0371-86176188
学校网址:http://www.hnuah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nuahe.edu.cn/
问问招生办,了解更多学校信息>>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1957年建校)和原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1960年建校)于2013年合并组建而成,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207.47万平方米,现有龙子湖、英才、北林3个校区和3个科教基地,总建筑面积104.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60.76万册。建有443个实验室及实训场所,拥有1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307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1954人,有正高级职称教师12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42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1343人;“双师型”教师43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高校教指委委员1人,“中原千人计划”人选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省管优秀专家4人,省级优秀教师10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9人,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6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
学校现有21个二级教学单位、47个本科专业,对接牧工商产业链,建成了以动物生产类、食品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经济管理类四大专业集群为主体,牧工商一体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等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学科为河南省重点培育学科,学校成功培育出“黄淮肉羊”新品种,填补了河南省肉羊育种领域的空白。
学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先后创建了“双主体统分结合”“四阶段双循环”“五力协同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曾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1项,二等奖17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十四五”规划教材10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1个,省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围绕牧工商一体化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建有23个省级研发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16个市厅级研发平台、49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目前,学校共立项国家基金项目28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2项、河南省重大专项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57项,横向项目8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67项;发表学术论文7136篇。学校先后成为国家畜牧科技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河南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国际网商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制冷学会冷链物流分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瞄准学科优势和地方需要的结合点,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政校企合作,同“牧原”“丰源和普”“圆方”“顶级汇”等企业共建智慧牧业现代产业学院、鲲鹏产业学院、家政产业学院、艺术设计产业学院;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同知名的“牧、工、商”类企业合作共建“订单班”“冠名班”;同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深度合作,共建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院、食品产业技术研究院、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研究院、牧业金融研究院等;同省内30余家知名养殖兽药企业共建了牧业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兽药创新联盟等5个产业联盟,与国内知名养殖、食品企业“双汇”“思念”等合作共建了校外示范型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多项研究成果被政府决策部门采用,受到社会好评。
学校积极拓展开放办学视野,深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加拿大、爱尔兰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研究院所建立了联系与合作关系,有1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有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饲料资源创新利用工作室”、国际科研合作平台“河南省反刍动物营养与饲料资源开发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动物肠道疫病防控国际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备案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爱尔兰研究中心。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尚严崇实、善知敏行”的校训和“区域性、行业性、开放型、应用型”办学总体定位,立足河南,面向行业,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等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本科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教育部人才培养评估优秀高校”“河南省首批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教育品牌”“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综合实力20强领军高校”“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2018-2019年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河南高校2019-2020年度宣传先进单位”“2020年度河南高等教育榜样示范高校”“2020年度国内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河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唯有弄潮儿永立潮头;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唯有奋斗者乘势而上。立足新时代,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植中原大地,依托区域、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和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发展,强力推进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积极发挥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服务引领和支撑支持作用,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促进中原更加出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 招生代码:国标10469,各省招生具体代码以省级官方机构公布为准。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农林院校对省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不含专升本、艺术批次)加20分投档。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各省份相应规定执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九条 艺术类本科招生
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只招收美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为: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二十条 农林类单列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中兽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药学、制药工程、水产养殖学、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等8个本科专业单列招生,河南省第一志愿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加20分投档,此类专业录取后不允许调整到其他类别专业。
第二十一条 软件类招生
软件类有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招生,软件类本科是四年制,软件类专科是两年制普通培养模式。面向信息技术行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为目标。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招生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外方院校签署的合作协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和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本专科教育项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卡洛理工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并批准的非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和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双学位。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校2022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2022年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软件类专业学费:本科12000元/生·年,专科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本科:18000元/生·年,专科:15000元/生·年。
普通专科专业学费: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与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的酿酒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三个本科专业收费标准详询学校招生办公室,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收取不同费用,龙子湖校区6人间1000元/生·年;英才校区6人间10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北林校区6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奖励与资助
优秀学生奖励体系: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校内专项奖学金。根据项目不同,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企业奖学金。
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2、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困难生可进行勤工助学。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所在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据实确定。4、特殊困难学生还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具体事项按照当年公布为准,由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176188
招生传真:0371-86176188
学校网址:http://www.hnuah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nuah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