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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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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南阳市。学校前身是1987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的南阳大学;1993年1月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南阳理工学院,原张仲景国医大学并入;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学校、科技部众创空间、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等诸多荣誉,在2018年全国创新创业经验交流会、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典型发言,2020年荣获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服务南阳和中原更加出彩积极贡献力量。

建校30多年来,学校弘扬“不甘示弱”的南工精神,秉承“厚德、博学、求真、至善”的南工校训,坚持“立本、立真、立特、立新”的办学理念,植根南阳、服务河南、面向全国,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放办学之路,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余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1760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现有工、管、文、理、经、法、医、艺术、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设有15个教学院部,58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2.2万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60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300余人,拥有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建设有河南省工程结构性能监测与控制、应用型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主干课程、机械设计课程群、应用型本科自动化专业核心课程等一批创新型科技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河南省水资源与环境保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张仲景方药与免疫调节重点实验室、工业微生物资源与发酵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云计算虚拟化技术工程实验室、移动终端自适应处理技术工程实验室、信息感知与机器人应用技术、云计算及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中医学、生物工程技术、智能自动化系统、先进制造技术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等一大批科技研发实验创新平台;学校拥有近4万平方米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总量399.86万册。

学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亲近产业、面向应用、强化实践、凸显能力”原则,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区域产业需要,打造学科专业集群,做强传统工科,发展新兴工科,做优特色学科”的学科专业建设定位,持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形成产业群、专业群、人才链的有机对接,凸显工科特色。拥有软件工程等教育部、省教育厅“卓越计划”试点专业9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中医内科学等省级重点学科5个,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等7个省级特色专业,《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模具设计与制造》等10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成立有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南阳协同创新研究院、张仲景国医研究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结构仿真与设计研究所和光电技术研究所;组建了南阳电商联盟,先后被授予省、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电商继续教育基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校企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参与培养过程、共同组建双师型队伍、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开办有九州通班、宇通班、理光班、二机国贸班等30多个校企合作冠名班。

学校坚持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引领就业,按照“能就业、会就业、就业好、敢创业”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创业就业。支持成功校友注册成立河南省首家毕业生创新创业促进会;成立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大学科技园、南阳创业学院、中关村南阳领创空间和三融众创空间,先后荣获国家科技部“众创空间”“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河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南省十大创新创业典范学校”“河南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工作被作为典型案例,写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报告。近5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多次荣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学校积极引导支持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师生在实践中求真学问、在竞赛中练真本领。近年来,我校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中频频获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近五年大学竞赛排行榜中,名列全国第244名,河南省第8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河南省第1名。在2019年“湖湘杯”全国网络安全技能大赛中获特等奖;在2020年黄河鲲鹏开发者大赛河南赛区总决赛中获一等奖;在教育部2021年第十五届“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中荣获国家级一等奖等。

学校坚持走开放多元办学之路,参与组建全国部分新建理工类本科院校联盟,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参与组建汉江流域大学联盟,发起组建中国高校科学与艺术创意联盟中原分盟、中原在线课程联盟;与北方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郑州大学等分别签订校际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在韩国设立2个分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合作办学,与韩国庆南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与台湾静宜大学、美国东斯特拉兹堡大学等开展交换生项目;设有中原中韩文化交流中心、中英低碳城市研究中心等,成为南阳市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南阳理工学院坚持不懈强化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坚定不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持之以恒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河南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验区,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示范区,高水平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先进技术创新、转移与服务的重要基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的典范。





南阳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5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稳定招生规模和生源范围,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统筹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均衡、生源数量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主要用于录取同分考生、顺延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超过计划的进档考生和生源质量调控等。预留计划的使用办法由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预留计划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三)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十八条 高考附加分:学校认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高考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考生成绩须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考生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所在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或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但可使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五)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且有省定统一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录取。

(六)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使用“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美术、音乐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

(七)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二十三条 其他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二)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三)我校本科软件工程专业及中外合作类较高学费专业,招生批次、投档单位或者招生代码单列,在此类专业间可以接受专业调剂。在此类专业和普通学费专业在同一批次同一投档单位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2022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国内学费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艺术类专业国内学费18000元/生·年。住宿费按宛价费函〔2005〕18号、宛价费函〔2009〕24号文件审定标准收取,六人间600-800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共奖励10名学生。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比赛中的获奖等级予以发放,最高8000元。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南阳理工学院及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获取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2875

招生咨询邮箱:zs@ny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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