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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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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河南理工大学(简称“河南理工”;英文: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英文简称“HPU”)的前身——焦作路矿学堂,在黄河之滨、太行之阳的焦作诞生,成为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校历经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简称“焦作矿院”;英文:Jiaozuo Mining Institute,英文简称“JMI”)和焦作工学院(简称“焦工”;英文:Jiaozu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简称“JIT”)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世纪上半叶,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工矿泰斗孙越崎、地质学家翁文灏和张仲鲁、张清涟、张伯声等众多学者先后执校任教,引领学校承载起培养工矿高级专门技术人才的历史责任,为民族工业振兴、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做出了特殊贡献。历经时艰形成的“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办学精神和“明德任责”校训、“好学力行”校风更是生生不息、薪火相传。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拓宽学科专业领域,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现已发展成为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特色高水平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人格,扎实基础、宽阔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学校现有南校区(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北校区(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西校区(焦作市建设西路55号)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1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设有22个教学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8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法、文、教、艺、医九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4万人,研究生4500余人,来自27个国家的留学生共285人。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8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举办4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选教育部“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建有电工电子、工程训练中心等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含项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8.39亿元,固定资产总值达 24.55亿元,纸质图书346万余册,实现教学科研条件现代化。建成省级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三座图书馆、两所附属医院;万兆校园网实现无线全覆盖,建成云平台、信息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高性能计算平台等智慧校园基础设施,荣获教育部“高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称号,入选河南省首批“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建有一座大型现代化体育馆,运动场馆总面积达14万平方米,多次承办CUBA、CUFA等大型体育赛事,是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学生公寓和食堂分别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示范性学生公寓”和“示范性学生食堂”。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3180人,其中高级职称1161人,具有博士学位1211人。两院院士10人(含双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2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省部级学术带头人和省骨干教师等200余人,建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46个。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地矿学科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5‰;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全国排名第三,为全省普通高校唯一A类学科;矿业工程学科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河南省高校唯一世界50强学科;建有4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2个省一级重点学科。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和开展本硕、硕博连读资格,入选“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获批全国工程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有7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建有国家级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84项,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3个、特色专业10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21门;获得100余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誉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学校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为国家安全生产、能源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与智力支撑。“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近700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1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34项,国家社科基金49项,累计获得科研经费21.5亿元;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3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SCI收录论文3800余篇,“三报一刊”、CSSCI来源期刊及SSCI收录论文785篇;发明专利授权1639项,获中国专利优秀奖3项,连续二年位列河南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十强”高校第二位,有效专利持有量2223项,居全国高校第84位。建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人文社科基地等63个。深化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已成为国家煤炭工业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安全培训基地。

一个多世纪以来,百年理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30余万缤纷桃李,造就了以张沛霖、李恒德、师昌绪、刘广志、傅恒志、张铁岗等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科学家、教育家,以武胡景、郭洪祥、陈学斌、钟力生、尚海涛、李金明、王明义、宋德福、赵铁锤、霍金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省部级领导干部,以王祥喜、郭金刚、郑炳旭、陈华等为代表的众多杰出企业家,以及一大批市厅级地方党政和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祖国建设的各行各业竭忠尽智,发光发热,传递着母校的价值和情怀,成就着母校的光荣与梦想。

百年栉风沐雨,世纪锦绣华章。站在振兴百年理工新的起点上,全体理工人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传承兴学育人、强校报国的价值追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续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壮丽诗篇,为早日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河南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河南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英文译名: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460。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管、文、法、经、教、艺术、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第七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第八条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校址位于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学校占地面积41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有南北西三个校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河南理工大学医学院、文法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软件学院办学地点在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北校区)。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河南理工大学平煤工程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基准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数学类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第十六条 设计学类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专业课成绩占60%和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总成绩=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

第十七条 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按专业统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要求主科成绩不低于主科总分值的80%),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舞蹈编导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统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将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各占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30%]

即: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093+专业成绩*0.2

第二十条 专升本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执行,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本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三条 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留招生计划。调整计划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报考生源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四条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2022年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每生每年(下同)80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8000元;护理学、药学、临床医学本科专业550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8000元;软件学院本科专业(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2000元;文科类本科专业4400元,其中会计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理工类本科专业5000元,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12个专业学费为5500元。学校住宿标准为:平煤工程技术学院为每生每年1000元(四人间),其他均为每生每年800元(六人间)。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途径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问题。

学校历来注重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为主要激励方式,以校友和社会捐资助学为补充,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基础帮困手段,以减、免、补、偿为重要辅助措施”的立体、多元的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生/年,3300/生/年,2300/生/年三档资助;特种奖学金是社会各界和校友支持学校办学,为学校捐资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如姚晓峰余丽奖学金、九鼎科技奖学金等),资助标准由对应评选文件规定;学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偿代偿和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勤工助学资助标准,按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三档。特殊困难补助标准及金额视学生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六条 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等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2年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邮政编码:454003

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zsglk@h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91-3986000 3986111 3987225 398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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