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2021年,学院占地面积 33.6万平方米。开设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气工程自动化技术、智能互联网技术、表演艺术等专业22个。学院设有电子阅览室25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2万平方米、电化教室面积500平方米,各类图书15.1万册,有多媒体语音教室、电气自动化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智能控制技术实训室、军绿创客等现代化教学活动设施设备。
截止2021年末,学院有教职工230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7人、本科学历143人、高级职称6人、讲师5人、双师型教师23人、实训指导教师3人。学院有教职工第一联合党支部、第二联合党支部、第三联合党支部、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员56人。学院有共青团团委1个,学生团支部 115 个,团员 1760人。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校园,深化学院教育领域改革,结合学院实际工作,不断优化学院教育方案和实际效果。推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强化就业指导服务,不断提高综合教学质量,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性,形成协同效应;注重文化育人,培养具备爱国情操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人才队伍。
教学模式:1、学院以人才培养为工作中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三位一体”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产学研融合、校企合作,为学生搭建专业能力提升、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教育服务、综合素质提高四大平台。通过五大能力培养,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做人做事的能力及素质,引导学生成为有品德之人、有品质之人、有品味之人。2、优秀中职毕业生参加直升专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大专院校继续教育。3、专升本科,优秀专科毕业生经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升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4、1+X证书,学生在校期间统一安排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学生在毕业时,在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能获得相应的国家资格证书。
校企合作及就业模式: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学院在确保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率提高的同时,引导、服务学生成功就业。学院与顺丰速运、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泰和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新疆海大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五家渠市分公司、新疆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东光光电(南京)有限公司、第九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58家大中型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实践教学及实习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学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
军校化管理模式:1、学院把军营战士身穿的迷彩作训服作为校服,全校学生在校园内统一着迷彩作训服,营造校园军事化管理的氛围。2、学院按照部队军营士兵宿舍管理模式,由教官队、宿管部老师负责督导每栋宿舍楼,每一间宿舍的学生内务卫生及校园环境卫生,从而培养学生准军人作风的养成。3、学院把大学生体育教学大纲和部队军事体育教程有机结合,开设军事体育课程,旨在创新军校化管理的育人模式。
继续教育 2021年,学院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新疆梅花集团行政管理人员及新入职生产一线工人开展岗前培训、角色转换、有效沟通、军事体能等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参加培训共计600人次。不仅如此,学院MHK口语考前强化培训和考试3446人次,收到良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452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审批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在录取过程中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书为准,详见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及新疆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收新疆普通高考考生、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三、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七、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执行。
八、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我院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入学、报到及毕业
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
第七章 就业安置
第十六条 学院与疆内外上百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定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服务保障,先后为乌鲁木齐市北新建材、中华联合、新疆众和公司,五家渠市工商局、旅游局及工业园区等单位推荐了优秀的实习生及毕业生,就业口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第八章 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资助标准可根据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次: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三、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绿色通道。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生填写《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绿色通道审批表》,由相关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生持《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绿色通道审批表》到学院财务处交清除缓交金额外的其他各项费用。财务处在学生报到程序表缴费记录栏确认盖章,学生凭学生报到程序表按序入住公寓、入学注册和进教室上课。学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我院就读的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第九章 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高职(专科)学生每年的学费在5500元-63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学院按照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电 话:0994-6808555 6803888 13009608575
监督电话:13109000837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邮 编:831300
网 址:http://www.xjkjzyjsxy.com
截止2021年末,学院有教职工230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7人、本科学历143人、高级职称6人、讲师5人、双师型教师23人、实训指导教师3人。学院有教职工第一联合党支部、第二联合党支部、第三联合党支部、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员56人。学院有共青团团委1个,学生团支部 115 个,团员 1760人。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校园,深化学院教育领域改革,结合学院实际工作,不断优化学院教育方案和实际效果。推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强化就业指导服务,不断提高综合教学质量,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性,形成协同效应;注重文化育人,培养具备爱国情操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人才队伍。
教学模式:1、学院以人才培养为工作中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三位一体”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产学研融合、校企合作,为学生搭建专业能力提升、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教育服务、综合素质提高四大平台。通过五大能力培养,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做人做事的能力及素质,引导学生成为有品德之人、有品质之人、有品味之人。2、优秀中职毕业生参加直升专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大专院校继续教育。3、专升本科,优秀专科毕业生经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升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4、1+X证书,学生在校期间统一安排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学生在毕业时,在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能获得相应的国家资格证书。
校企合作及就业模式: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学院在确保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率提高的同时,引导、服务学生成功就业。学院与顺丰速运、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泰和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新疆海大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五家渠市分公司、新疆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东光光电(南京)有限公司、第九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58家大中型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实践教学及实习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学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
军校化管理模式:1、学院把军营战士身穿的迷彩作训服作为校服,全校学生在校园内统一着迷彩作训服,营造校园军事化管理的氛围。2、学院按照部队军营士兵宿舍管理模式,由教官队、宿管部老师负责督导每栋宿舍楼,每一间宿舍的学生内务卫生及校园环境卫生,从而培养学生准军人作风的养成。3、学院把大学生体育教学大纲和部队军事体育教程有机结合,开设军事体育课程,旨在创新军校化管理的育人模式。
继续教育 2021年,学院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新疆梅花集团行政管理人员及新入职生产一线工人开展岗前培训、角色转换、有效沟通、军事体能等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参加培训共计600人次。不仅如此,学院MHK口语考前强化培训和考试3446人次,收到良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452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审批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在录取过程中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书为准,详见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及新疆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收新疆普通高考考生、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三、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七、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执行。
八、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我院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入学、报到及毕业
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
第七章 就业安置
第十六条 学院与疆内外上百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定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服务保障,先后为乌鲁木齐市北新建材、中华联合、新疆众和公司,五家渠市工商局、旅游局及工业园区等单位推荐了优秀的实习生及毕业生,就业口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第八章 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资助标准可根据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次: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三、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绿色通道。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生填写《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绿色通道审批表》,由相关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生持《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绿色通道审批表》到学院财务处交清除缓交金额外的其他各项费用。财务处在学生报到程序表缴费记录栏确认盖章,学生凭学生报到程序表按序入住公寓、入学注册和进教室上课。学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我院就读的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第九章 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高职(专科)学生每年的学费在5500元-63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学院按照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电 话:0994-6808555 6803888 13009608575
监督电话:13109000837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邮 编:831300
网 址:http://www.xjkjzyjsx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