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一、开新疆创办民办高校的历史先河
1995年,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由吾甫尔·尤努斯联合几个有识之士,借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东风,审时度势,以10万元资金创建,初始以开办高考辅导、成人高考辅导、短期培训班等为主,1997年批准成立了“新疆医科专修学校”,以后又与新疆医学院合作成立了“新疆医学院高职学院”。2004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为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新疆首所民办高职院校,开了新疆创办民办高校的历史先河。
二、学院目前基本条件
1、学院发展初见成效
2006年,在乌鲁木齐市政府2006年6号文件即:荒山绿化文件政策的支持下,现代学院获得位于头屯河区骑马山荒山绿化的教育建设用地3341余亩。在完成了70%的荒山绿化(即2340亩)任务后,30%(即1100亩)可用于校舍建设用地。2006年启动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经过克服建设经费几度短缺的困难,其间头区党委和政府两度担保借款(一次700万、一次600万),最终于2008年7月第一期一栋教学楼、四栋宿舍楼和食堂等部分附属工程胜利完工。成为自治区首家自建校区的民办院校。目前我院建筑面积为9.5万平方米,总投资近两亿元,固定资产总值达近8亿元。图书藏书65万余册(含电子图书40万)。学院自1995年办学至今,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不同层次各类医药卫生类人才2.6万人。就业率均保持在93%以上,护理、助产专业就业率95%以上。毕业生已经遍布全疆各地州市县医院及乡镇医院,有的已经成长为社会精英或单位领导。
2、专业教学建设成效显著
学院现设有护理学院、语言部、基础医学教研室、公共体育教研部、实验室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计算机中心等教学部门。以及教务处、学生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教学和后勤服务部门。
设有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6个专科专业,涵盖国家统招普通高职高专、统招五年一贯制、统招中专、统招成人专科等多个办学层次。目前在校生6000人,教职员工283人,其中专兼教师127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56名,占35.2%,讲师30名,研究生21名,助教26名,见习助教26名,专任教师比例逐年增加,现已达到40.9%。
全院累计拥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近3000万元,建有人体形态学实验室、人体机能学实验室、基础护理实验室、临床护理实验室、康复治疗技能等实验室25间;全院建有60多间多媒体设备教室及控制室、语音室、计算室等多种教学设备。学院与自治区县级以上156所医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院设有健全的行政教学管理机构及党委、团委、工会等组织。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推荐指导就业,为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就业率自2013年以来始终保持在93%以上。
3、学院的发展体现了鲜明的文化特色
(1)医学类专业特色
现代学院的医学类专业特色在自治区民办教育中独树一帜。特色是职业院校生存的基础,现代学院这一宝贵资源是不可多得的,尽管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历经艰难,但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医学类特色不放弃,最多时我们曾开办了16个专业,几经市场选择,我们最终保留了护理等六项专业至今,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学生上学报到率、毕业就业率等方面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院广受社会欢迎,影响力渐强是不争的事实。
(2)良好的民族大团结特色
现代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占比75%-80%,教职工队伍也基本如此比例,但是办学20年来,民族团结氛围始终浓厚如一。没有发生过一例民汉学生间打架斗殴的事例,这实属不易。教师间也没有发生过民汉间的矛盾,这与学院开办之初董事长吾甫尔·尤努斯就一直积极提倡的民汉团结一家人的理念分不开。
(3)专职的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特色
现代学院自建院以来,始终把建设一支专职化班主任管理队伍作为重要工作紧抓不放,一是突出班主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调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当好班主任的基本要求;二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老带新、专题讲座等各种办法积极培训,以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的管理制度,督促班主任时时认真抓好班级管理工作。
(4)丰富的学院文化氛围
学院在教学楼内每层共五层长廊悬挂了几百块文化宣传牌、校园主要道路两旁关键部位建有琳琅满目的文化宣传栏和宣传墙、标语,构建直观的文化氛围;而且也通过院团委、学生会等组织,阶段性的组织文艺晚会、球类比赛、演讲比赛、职业技能比赛等各类文化宣传活动构建学院文化。在宿舍管理中还不断引进舍务整理样板间、模范间等来构建良好向上的宿舍文化。
三、十三·五发展目标
一是建成自治区1万5千人的大学;二是医学类职业技能型、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三是自治区模范高职院校。目前二期工程开建在即,学院的发展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726
第五条 院校性质: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始创于1995年,2004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获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是新疆首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医学院校,国家教育部备案办学代码:13726。
学院占地面积3316亩,现已建有校舍9万余平米,新扩建的宿舍楼已投入使用、实验实训楼正在施工,校园建设投资总额达3.5亿多元,总资产近8亿元。目前主要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六大高职统招专业。学院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00万元,建有相关医学类各种实验实训室22个,与全疆各地州125家县级以上的医院建立了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关系。其中,仅乌鲁木齐市就有25家。学院依托这些实习实训基地完成了实践教学及校企合作,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空间,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实操和就业能力。
自1995年办学27年来,针对新疆城乡缺少医学类人才的实际需求,我院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医学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于学生实操动手能力强,2012年以来,学生毕业后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所培养人才遍布新疆城乡的各基层医疗机构,有的已成长为业务骨干、行业精英和领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全面负责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学院董事会、院委会、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了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及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3.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身高低于1.50m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可报考我院其他专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5.在录取期间,考生按规定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退档。
6.拟被本院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7.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8.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
3.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
5.学院还设有竞赛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第十四条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4400元、3300元和2200元三个等级。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个等级。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十五条 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生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八条 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1.普通专科专业学费:9500元/年·生,普通中专学费6500元/年·生,五年一贯制前三年执行普通中专学费,后两年执行普通专科学费。
2.住宿费:700元/年•生(8人间),1100元/年•生(6人间)
3.学校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按照标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十章 入学及注册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具体请假时长以我院入学须知通知的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章 毕业与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安排课程补考、重修,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东街1600号。
邮编:830023
学院网址:http://www.xjxiandai.net/或直接在网页搜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公众号: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电子邮箱:369703531@qq.com
唯一招生咨询电话:0991—3707015
监督电话:0991-3707007
联系人:曹老师,史老师
附 则
1.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范围内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院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2.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3.本章程由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解释。
4.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2-4-30
1995年,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由吾甫尔·尤努斯联合几个有识之士,借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东风,审时度势,以10万元资金创建,初始以开办高考辅导、成人高考辅导、短期培训班等为主,1997年批准成立了“新疆医科专修学校”,以后又与新疆医学院合作成立了“新疆医学院高职学院”。2004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为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新疆首所民办高职院校,开了新疆创办民办高校的历史先河。
二、学院目前基本条件
1、学院发展初见成效
2006年,在乌鲁木齐市政府2006年6号文件即:荒山绿化文件政策的支持下,现代学院获得位于头屯河区骑马山荒山绿化的教育建设用地3341余亩。在完成了70%的荒山绿化(即2340亩)任务后,30%(即1100亩)可用于校舍建设用地。2006年启动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经过克服建设经费几度短缺的困难,其间头区党委和政府两度担保借款(一次700万、一次600万),最终于2008年7月第一期一栋教学楼、四栋宿舍楼和食堂等部分附属工程胜利完工。成为自治区首家自建校区的民办院校。目前我院建筑面积为9.5万平方米,总投资近两亿元,固定资产总值达近8亿元。图书藏书65万余册(含电子图书40万)。学院自1995年办学至今,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不同层次各类医药卫生类人才2.6万人。就业率均保持在93%以上,护理、助产专业就业率95%以上。毕业生已经遍布全疆各地州市县医院及乡镇医院,有的已经成长为社会精英或单位领导。
2、专业教学建设成效显著
学院现设有护理学院、语言部、基础医学教研室、公共体育教研部、实验室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计算机中心等教学部门。以及教务处、学生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教学和后勤服务部门。
设有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6个专科专业,涵盖国家统招普通高职高专、统招五年一贯制、统招中专、统招成人专科等多个办学层次。目前在校生6000人,教职员工283人,其中专兼教师127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56名,占35.2%,讲师30名,研究生21名,助教26名,见习助教26名,专任教师比例逐年增加,现已达到40.9%。
全院累计拥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近3000万元,建有人体形态学实验室、人体机能学实验室、基础护理实验室、临床护理实验室、康复治疗技能等实验室25间;全院建有60多间多媒体设备教室及控制室、语音室、计算室等多种教学设备。学院与自治区县级以上156所医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院设有健全的行政教学管理机构及党委、团委、工会等组织。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推荐指导就业,为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就业率自2013年以来始终保持在93%以上。
3、学院的发展体现了鲜明的文化特色
(1)医学类专业特色
现代学院的医学类专业特色在自治区民办教育中独树一帜。特色是职业院校生存的基础,现代学院这一宝贵资源是不可多得的,尽管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历经艰难,但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医学类特色不放弃,最多时我们曾开办了16个专业,几经市场选择,我们最终保留了护理等六项专业至今,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学生上学报到率、毕业就业率等方面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院广受社会欢迎,影响力渐强是不争的事实。
(2)良好的民族大团结特色
现代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占比75%-80%,教职工队伍也基本如此比例,但是办学20年来,民族团结氛围始终浓厚如一。没有发生过一例民汉学生间打架斗殴的事例,这实属不易。教师间也没有发生过民汉间的矛盾,这与学院开办之初董事长吾甫尔·尤努斯就一直积极提倡的民汉团结一家人的理念分不开。
(3)专职的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特色
现代学院自建院以来,始终把建设一支专职化班主任管理队伍作为重要工作紧抓不放,一是突出班主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调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当好班主任的基本要求;二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老带新、专题讲座等各种办法积极培训,以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的管理制度,督促班主任时时认真抓好班级管理工作。
(4)丰富的学院文化氛围
学院在教学楼内每层共五层长廊悬挂了几百块文化宣传牌、校园主要道路两旁关键部位建有琳琅满目的文化宣传栏和宣传墙、标语,构建直观的文化氛围;而且也通过院团委、学生会等组织,阶段性的组织文艺晚会、球类比赛、演讲比赛、职业技能比赛等各类文化宣传活动构建学院文化。在宿舍管理中还不断引进舍务整理样板间、模范间等来构建良好向上的宿舍文化。
三、十三·五发展目标
一是建成自治区1万5千人的大学;二是医学类职业技能型、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三是自治区模范高职院校。目前二期工程开建在即,学院的发展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726
第五条 院校性质: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始创于1995年,2004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获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是新疆首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医学院校,国家教育部备案办学代码:13726。
学院占地面积3316亩,现已建有校舍9万余平米,新扩建的宿舍楼已投入使用、实验实训楼正在施工,校园建设投资总额达3.5亿多元,总资产近8亿元。目前主要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六大高职统招专业。学院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00万元,建有相关医学类各种实验实训室22个,与全疆各地州125家县级以上的医院建立了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关系。其中,仅乌鲁木齐市就有25家。学院依托这些实习实训基地完成了实践教学及校企合作,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空间,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实操和就业能力。
自1995年办学27年来,针对新疆城乡缺少医学类人才的实际需求,我院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医学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于学生实操动手能力强,2012年以来,学生毕业后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所培养人才遍布新疆城乡的各基层医疗机构,有的已成长为业务骨干、行业精英和领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全面负责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学院董事会、院委会、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了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及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3.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身高低于1.50m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可报考我院其他专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5.在录取期间,考生按规定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退档。
6.拟被本院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7.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8.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
3.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
5.学院还设有竞赛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第十四条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4400元、3300元和2200元三个等级。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个等级。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十五条 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生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八条 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1.普通专科专业学费:9500元/年·生,普通中专学费6500元/年·生,五年一贯制前三年执行普通中专学费,后两年执行普通专科学费。
2.住宿费:700元/年•生(8人间),1100元/年•生(6人间)
3.学校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按照标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十章 入学及注册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具体请假时长以我院入学须知通知的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章 毕业与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安排课程补考、重修,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东街1600号。
邮编:830023
学院网址:http://www.xjxiandai.net/或直接在网页搜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公众号: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电子邮箱:369703531@qq.com
唯一招生咨询电话:0991—3707015
监督电话:0991-3707007
联系人:曹老师,史老师
附 则
1.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范围内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院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2.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3.本章程由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解释。
4.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2-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