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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一页。

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占地面积2938亩,教学实验农场1890亩,校舍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在校教职工2690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296人,研究生6355人,少数民族预科生997人,在校留学生179人。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不怕困难,不畏风寒;根深叶茂,本固枝荣”的“沙枣树精神”,艰苦创业,负重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年来,学校抢抓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等历史性机遇,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不断促进内涵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理、工、农、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宁夏大学第七次党代会确定了“到2025年,把宁夏大学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立德树人育人主线”和“以‘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的‘部区合建’发展主线”两条工作主线,制定了七项重点任务,奋力开启西部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

2938亩

占地面积

2690人

在校教职工

1890亩

教学实验农场

28个省

面向28个省

997人

少数民族预科生

6355人

研究生

19296人

普通本科生

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和“民族学学科群”2个“部区合建”优势特色学科群,“草业科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1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师资队伍中,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9人、第三层次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小高地31个。5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人获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3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数理学部委员,15人入选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入选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1人获自治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5人入选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15人入选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17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32人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按照“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具有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确定了“加强基础、强化实践、发展特长、注重创新、分流培养”的教学改革思路,通过构建两个方案(专业培养方案、人格培养方案)、完善两个体系(“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打造五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教师教育平台、课程建设平台、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平台、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加以实施。力求通过努力,使所有本科生以不同方式参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并使其中30%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现有80个本科专业,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语言文字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2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9项。

学校科研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盘活创新要素,注重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9.11亿元,年均增长率10.89%,与“十二五”(4.67亿)相比增长了4.44亿元;获各类科研奖励成果34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89篇,教育部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项,宁夏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2项,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9项。学校积极对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以创新校地校企合作模式为途径,以服务社会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先后与自治区5个市、12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派出了百余名科技扶贫指导员、专家服务团、“三区”科技人才和岗位科学家,建立了“草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创新联盟。依托重大科技项目,相继推广应用了一批技术、装备。学校现有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阿拉伯国家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宁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43个,各学科领域专业实验室100多个。获批建设了国家大学科技园。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围绕“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的目标要求,加大与国内合作院校的深度合作,重点对标一流学科与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5所兄弟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对口合建。不断巩固与山东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吉林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余所国内高校合作伙伴关系。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学科,先后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31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实质性合作伙伴关系。与阿联酋迪拜大学合作建立了海湾地区第一所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地区唯一的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自1992年招收留学生以来,先后有40多个国家40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

面向未来,学校将围绕第七次党代会明确的发展目标,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新契机,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把宁夏大学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宁夏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科学选拔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丰厚文化底蕴、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学校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艺术专业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注: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结果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生源省份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生源省份组织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生区分文理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考生的文理分科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口齿清晰,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

(六)报考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应在40分及以上。

三、录取办法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按高考成绩占3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四、专业校考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

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5日,报考宁夏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考生在“招商银行”手机APP上进行校考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缴费(200元/人)、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严格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并确认提交。考生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更改,报名未审核通过无法进行缴费。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2日

考试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

考试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考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2023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准考证和宁夏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若考生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成绩记为“0分”,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作品朗读

(1)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古诗词一首和现代文学作品片段。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考查重点: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音质及理解感受、表现能力等。

(4)评分标准:2.新闻播报

(1)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字数150字左右,考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

(3)考查重点: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和新闻播报的基本语感。

(4)评分标准:3.话题评述

(1)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考查重点: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及口语表达能力。

(4)评分标准:4.其他要求

(1)考生在考试全程必须面对摄像机镜头站立,不能对面部有任何遮挡(评委能清楚看到考生表情、神态、动作),不得化浓妆。建议考生着正装,女生穿高跟鞋。

(2)考生在考试全程不能使用自带的摄像、收音设备,不能使用补光灯,不能使用手机、耳机等电子设备。考生的眼睛应当全程看向摄像机镜头,以免影响录像效果。

(四)成绩查询及合格名单

2023年3月,考生可登录“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查看合格分数线及合格名单。学校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五、入学规定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23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为88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12000元/学年。

六、附则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最新规定。

(二)若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专业校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授权宁夏大学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1897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61117

学校官网:http://www.nx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xu.edu.cn

电子邮箱:ndzs@nxu.edu.cn(寒假期间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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