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素有“陇上小江南”之称的甘肃省天水市,是一所以机电类专业为特色,工科类、商务类和管理类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1973年,伴随着国家“三线”建设的战略需要,学校在西北重要工业城市——天水成立。2009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改制为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甘肃装备制造业技师学院,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运行体制。经过多年的努力,学校现已形成“以高职教育为主体、技师教育为支撑、本科教育为延伸”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培养从中职到高职、技工到技师的多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坚持围绕机电特色和优势,为装备制造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不动摇。根据近年来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学校提出“知能合一、敢为人先”的办学理念,明确了有特色、高水平的办学目标,通过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旨在打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立足甘肃、面向全国、服务装备制造业”的人才培养基地、校企合作及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基地和区域装备制造业企业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669亩,建筑面积29.01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9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5万元。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1298人、技师学院在校生1184人、成人本专科学生492人。学校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的方式着力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现拥有各类专兼职教师64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2人,“双师型”教师226人。学校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下设12个二级教学单位,先后建成“华天产业学院”“天水锻压产业学院”“奥迪学院”“‘66’创意产业学院”等4个产教融合现代产业学院;2021年,学校首批入盟“甘肃中德学院”,并入选“丝绸之路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瑞士乔治费歇尔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首批培育建设单位;2022年,学校成功入选“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精、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车间就是课堂”、“动手也是学习”的教学理念,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陇东南共享型实训基地1个,其中数控技术生产性实训基地被列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有各类专业实训实验室60余个,其中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培育单位”,3D打印体验中心、逆向工程中心、数控多轴加工仿真、工业机器人等15个实训实验室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先后牵头组建甘肃省机电职教集团、甘肃省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机械行业智能装备制造(西北)职教集团和天水市装备制造职教集团。2021年,甘肃省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校现有智能加工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工电器技术、车辆应用与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制造供应链管理等6大专业群,开设高职专业40个,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群成功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骨干专业。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特色,申报并认定了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和厅级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
学校坚持紧盯地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建设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2019年,学校牵头组建的“甘肃省3D打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近年来,学校在科研成果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累计立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60项,先后与数十家省内外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创新协作关系,并牵头成立了天水协同科技创新研究院。
学校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近年来,有数百名师生在国家、省、市各类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优良的办学条件和鲜明的教学特色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学校与全国20多个省市的300多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也与华天科技、长城电工等国内行业知名企业签订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协议,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20届和2021届毕业生对母校的整体满意度连续两年突破90%,人才培养质量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
今后,学校将始终秉承“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和“自力更生、顽强拼搏、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投身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立校之路,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全力打造“技能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代码:14319):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总校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在甘肃省兰州市设有兰州校区(招生专业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性质:学院属于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招生类型:综合评价、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普通高考、单考单招。
第九条 学习形式和学制:全日制 三年
第十条 办学理念:知能合一,敢为人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学生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统招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计划,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在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学院将按科类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为止。当报考生源不足时,学院将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分配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当考生成绩相同且专业录取满额时依照考生填报专业相对应主要课程(语文或数学)成绩进行二次排名,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执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当出现专业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为避免生源流失、计划浪费,尽量满足考生意愿,提高计划执行效率,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同意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各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六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招生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资格复查。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政策做休学或退学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试(测试、测评)过程中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学费4500元/年·人(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两个专业学费4200元/年·人)。
第二十九条 资助政策与程序
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可享受以下奖励和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5%,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年3300元。
4.学院奖学金。由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拨划的资金按照不同的方式奖助。
5.爱心助学金。由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拨划的资金等按照学生家庭经济认定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发放。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等资助政策。
7.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为4200或4500。
第三十条 学院专业计划、招生专业等详细信息可在当年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院网站中查阅。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无要求
第三十二条 通讯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107号
邮政编码:741001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38—8361482
学院网址:http://www.gsjdxy.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gsjdxy.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gsjdxy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院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规定若与本章程不相符,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说明:此章程每年按教育厅要求招生录取当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甘肃教育考试院计划来源系统、学院官网。
1973年,伴随着国家“三线”建设的战略需要,学校在西北重要工业城市——天水成立。2009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改制为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甘肃装备制造业技师学院,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运行体制。经过多年的努力,学校现已形成“以高职教育为主体、技师教育为支撑、本科教育为延伸”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培养从中职到高职、技工到技师的多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坚持围绕机电特色和优势,为装备制造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不动摇。根据近年来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学校提出“知能合一、敢为人先”的办学理念,明确了有特色、高水平的办学目标,通过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旨在打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立足甘肃、面向全国、服务装备制造业”的人才培养基地、校企合作及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基地和区域装备制造业企业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669亩,建筑面积29.01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9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5万元。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1298人、技师学院在校生1184人、成人本专科学生492人。学校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的方式着力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现拥有各类专兼职教师64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2人,“双师型”教师226人。学校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下设12个二级教学单位,先后建成“华天产业学院”“天水锻压产业学院”“奥迪学院”“‘66’创意产业学院”等4个产教融合现代产业学院;2021年,学校首批入盟“甘肃中德学院”,并入选“丝绸之路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瑞士乔治费歇尔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首批培育建设单位;2022年,学校成功入选“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精、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车间就是课堂”、“动手也是学习”的教学理念,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陇东南共享型实训基地1个,其中数控技术生产性实训基地被列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有各类专业实训实验室60余个,其中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培育单位”,3D打印体验中心、逆向工程中心、数控多轴加工仿真、工业机器人等15个实训实验室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先后牵头组建甘肃省机电职教集团、甘肃省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机械行业智能装备制造(西北)职教集团和天水市装备制造职教集团。2021年,甘肃省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校现有智能加工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工电器技术、车辆应用与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制造供应链管理等6大专业群,开设高职专业40个,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群成功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骨干专业。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特色,申报并认定了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和厅级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
学校坚持紧盯地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建设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2019年,学校牵头组建的“甘肃省3D打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近年来,学校在科研成果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累计立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60项,先后与数十家省内外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创新协作关系,并牵头成立了天水协同科技创新研究院。
学校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近年来,有数百名师生在国家、省、市各类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优良的办学条件和鲜明的教学特色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学校与全国20多个省市的300多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也与华天科技、长城电工等国内行业知名企业签订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协议,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20届和2021届毕业生对母校的整体满意度连续两年突破90%,人才培养质量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
今后,学校将始终秉承“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和“自力更生、顽强拼搏、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投身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立校之路,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全力打造“技能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代码:14319):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总校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在甘肃省兰州市设有兰州校区(招生专业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性质:学院属于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招生类型:综合评价、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普通高考、单考单招。
第九条 学习形式和学制:全日制 三年
第十条 办学理念:知能合一,敢为人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学生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统招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计划,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在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学院将按科类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为止。当报考生源不足时,学院将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分配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当考生成绩相同且专业录取满额时依照考生填报专业相对应主要课程(语文或数学)成绩进行二次排名,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执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当出现专业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为避免生源流失、计划浪费,尽量满足考生意愿,提高计划执行效率,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同意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各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六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招生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资格复查。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政策做休学或退学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试(测试、测评)过程中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学费4500元/年·人(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两个专业学费4200元/年·人)。
第二十九条 资助政策与程序
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可享受以下奖励和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5%,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年3300元。
4.学院奖学金。由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拨划的资金按照不同的方式奖助。
5.爱心助学金。由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拨划的资金等按照学生家庭经济认定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发放。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等资助政策。
7.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为4200或4500。
第三十条 学院专业计划、招生专业等详细信息可在当年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院网站中查阅。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无要求
第三十二条 通讯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107号
邮政编码:741001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38—8361482
学院网址:http://www.gsjdxy.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gsjdxy.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gsjdxy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院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规定若与本章程不相符,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说明:此章程每年按教育厅要求招生录取当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甘肃教育考试院计划来源系统、学院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