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行政隶属榆林市政府管理,教学业务受省教育厅管理和指导,前身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于2010年开始招生办学,201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陕西省委高校巡视诊断,2018年实现独立办学。学院位于神木市滨河新区,交通便利,规划占地1028亩,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已建成并投用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在校学生6404人,教职工395人。学院设有四系一部,开设25个专业: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热电动力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矿山机电智能装备、安全技术与管理、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煤化工技术、发电运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测绘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数字媒体技术、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学前教育,已经形成以能源化工类特色专业为主,财会、教育、新能源技术专业为辅,文理科兼招,三年制和五年制并行的专业体系。
学院在教育教学方面注重实践、双核培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化工基地优势大力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为神木及晋陕蒙周边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骨干和生产一线管理人员,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力的人才支撑;在校企合作方面坚持优势互补、产教融合,已经与上海众联能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神华神东电力公司、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公司、陕煤化北元集团、恒源集团等60余家知名国企和民企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已与德国诺伊斯经济技术信息学院、克劳斯塔尔经济技术学院、波罗的海大学、菲律宾莱西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保持互派教师、互派交换生等多种方式的合作交流。
神木市市域及周边中、省、市工业企业云集,第三产业门类齐全、规模庞大,对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需求十分旺盛。且神木市政府每年组织中、省、市驻神企业及各类市办企业举办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大型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近三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0%以上,其中能源化工类专业三分之一以上的毕业生在中、省国有企业就业,学生“专业对口就业率高、就业起薪点高、就业稳定率高”。
学院秉承高等院校服务社会的理念,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及教学场地等优势服务于区域经济,针对培训进行全面合理的安排与布置,使企业培训模式多元化、多样化,课程设置综合化、个性化。根据培训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因时而异、选择最佳培训模式。2018年,独立办学以来培训服务优势进一步凸显,已为社会培训25950人次,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电话:0912-8513030(学院办公室)
0912-8513000(招生咨询)
0912-8513023(培训合作)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程序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助: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学生2800元/年。
学院助学金: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待入学后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缓交或资助学费和住宿费。
勤: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约为300元/月。
第十六条 新生优惠政策
1. 非神木籍学生就读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可以落神木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就读期间可享受神木市现有惠民政策;
2.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神木市公益岗位考试;
3. 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中、省、市驻神企业及各类市办企业举办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大型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内容摘自:神政发[2014]25号文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招办视情况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可上网查询 (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一条
1.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本章程由神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12-8513000
2.招生监督电话:0912-8513022
3.学院网址:http://www.smzy.edu.cn/zs
4.招生传真:0912-8513012
5. 通讯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6. 邮政编码:719300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650
第二条 校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校简介: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矿业建筑工程系、化工电力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及公共课教学部等四系一部组成。现开设交通运输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等10个专业大类,25个专业。学院占地面积1028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是一所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备的高职院校。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执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测绘工程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环境监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拟面向陕西、甘肃、山西、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等省份进行招生。我院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只能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新生录取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优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优惠政策。
3.专业安排与录取: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规定。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目前已形成了“奖、贷、助、勤”四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奖优助贫补困,帮助各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800元/年。
专业奖学金:
学院在教育教学方面注重实践、双核培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化工基地优势大力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为神木及晋陕蒙周边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骨干和生产一线管理人员,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力的人才支撑;在校企合作方面坚持优势互补、产教融合,已经与上海众联能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神华神东电力公司、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公司、陕煤化北元集团、恒源集团等60余家知名国企和民企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已与德国诺伊斯经济技术信息学院、克劳斯塔尔经济技术学院、波罗的海大学、菲律宾莱西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保持互派教师、互派交换生等多种方式的合作交流。
神木市市域及周边中、省、市工业企业云集,第三产业门类齐全、规模庞大,对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需求十分旺盛。且神木市政府每年组织中、省、市驻神企业及各类市办企业举办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大型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近三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0%以上,其中能源化工类专业三分之一以上的毕业生在中、省国有企业就业,学生“专业对口就业率高、就业起薪点高、就业稳定率高”。
学院秉承高等院校服务社会的理念,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及教学场地等优势服务于区域经济,针对培训进行全面合理的安排与布置,使企业培训模式多元化、多样化,课程设置综合化、个性化。根据培训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因时而异、选择最佳培训模式。2018年,独立办学以来培训服务优势进一步凸显,已为社会培训25950人次,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电话:0912-8513030(学院办公室)
0912-8513000(招生咨询)
0912-8513023(培训合作)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程序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助: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学生2800元/年。
学院助学金: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待入学后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缓交或资助学费和住宿费。
勤: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约为300元/月。
第十六条 新生优惠政策
1. 非神木籍学生就读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可以落神木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就读期间可享受神木市现有惠民政策;
2.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神木市公益岗位考试;
3. 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中、省、市驻神企业及各类市办企业举办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大型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内容摘自:神政发[2014]25号文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招办视情况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可上网查询 (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一条
1.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本章程由神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12-8513000
2.招生监督电话:0912-8513022
3.学院网址:http://www.smzy.edu.cn/zs
4.招生传真:0912-8513012
5. 通讯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6. 邮政编码:719300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650
第二条 校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校简介: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矿业建筑工程系、化工电力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及公共课教学部等四系一部组成。现开设交通运输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等10个专业大类,25个专业。学院占地面积1028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是一所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备的高职院校。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执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测绘工程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环境监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拟面向陕西、甘肃、山西、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等省份进行招生。我院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只能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新生录取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优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优惠政策。
3.专业安排与录取: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规定。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目前已形成了“奖、贷、助、勤”四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奖优助贫补困,帮助各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800元/年。
专业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