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学院为通信行业及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技能型综合人才,享有“陕西通信行业黄埔军校”的美誉。学院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陕西省高校创新创业教改试点院(系)”和“陕西省首批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先后被授予“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示范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院占地面积13.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72万平方米,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培训楼、学术报告厅、电子阅览室、学生活动中心、标准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公寓楼、学生餐厅等教学生活场所,图书馆藏书21万册。学院现有在校生4800余名,教职工300余人,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1%,硕士及以上占教师总数的65.5%,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精干高效。
学院以高职教育目标与企业需求为依据,开设有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等26个热门专业,覆盖了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等领域。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基于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的毕业生理论扎实、技能娴熟,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几年就业率均名列同类院校前茅。
学院每年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和技能节,举行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近三年,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累计达700多人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制度,实行奖、助、贷、免、补结合的激励制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服务,能确保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作为陕西省邮电培训中心,在全力做精做优日校教育的同时,紧密切合市场需求,着力打造自主培训品牌,近几年为企事业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370余期,培训学员13余万人天。多年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大量的培训服务,在员工培训、科技咨询、技能鉴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行业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获得了广泛赞誉。
六十余载兴学育人,六十余载桃李芬芳。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始终秉承“明德、尚能、进取、创造”的校训和“乐教、爱生、身正、业精”的教风,坚持日校教育和社会培训“双轮驱动”的办学理念,走“产教融合、特色引领、内涵发展”之路。在“十四五”期间,学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将学院建成“陕西省双高院校”和“智慧校园”。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国家标准代码:1373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 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6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学院拥有与行业同步的程控交换、5G移动通信、动漫设计与制作、“金手指”实习银行、三方物流模拟、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同时,学院与企业共建实训实习基地80多个,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七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网址:http://www.sptc.sn.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主。本章程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学院占地面积13.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72万平方米,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培训楼、学术报告厅、电子阅览室、学生活动中心、标准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公寓楼、学生餐厅等教学生活场所,图书馆藏书21万册。学院现有在校生4800余名,教职工300余人,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1%,硕士及以上占教师总数的65.5%,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精干高效。
学院以高职教育目标与企业需求为依据,开设有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等26个热门专业,覆盖了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等领域。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基于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的毕业生理论扎实、技能娴熟,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几年就业率均名列同类院校前茅。
学院每年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和技能节,举行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近三年,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累计达700多人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制度,实行奖、助、贷、免、补结合的激励制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服务,能确保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作为陕西省邮电培训中心,在全力做精做优日校教育的同时,紧密切合市场需求,着力打造自主培训品牌,近几年为企事业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370余期,培训学员13余万人天。多年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大量的培训服务,在员工培训、科技咨询、技能鉴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行业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获得了广泛赞誉。
六十余载兴学育人,六十余载桃李芬芳。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始终秉承“明德、尚能、进取、创造”的校训和“乐教、爱生、身正、业精”的教风,坚持日校教育和社会培训“双轮驱动”的办学理念,走“产教融合、特色引领、内涵发展”之路。在“十四五”期间,学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将学院建成“陕西省双高院校”和“智慧校园”。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国家标准代码:1373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 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6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学院拥有与行业同步的程控交换、5G移动通信、动漫设计与制作、“金手指”实习银行、三方物流模拟、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同时,学院与企业共建实训实习基地80多个,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七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网址:http://www.sptc.sn.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主。本章程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