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学校概况】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是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陕西省唯一以汽车命名的省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也是“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学校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华夏民族的发祥地、丝绸之路的起点陕西省西安市。学校是陕西省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单位、陕西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
【办学历史】学校创办于1987年,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更名为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办学定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注重应用,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一流职业人才,助力民族汽车工业”的目标,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重点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为满足地方和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和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需要,为汽车产业、轨道交通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办学条件】学校由临潼校区和白鹿原校区两个校区组成,临潼主校区东依渭河泾水,西临高陵装备工业组团产业区,南望骊山,北看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总占地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700万元;纸质图书63余万册,电子图书210万册;有汽车构造实验实训室、新能源汽车实验实训基地、轨道交通基地等校内实习基地及实验室7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7个;有全国大学唯一、西北地区唯一的国际标准F3赛道和卡丁车赛道。
【办学规模】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各类在校学生万余人。
【办学特色】学校积极创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将企业生产的关键技术、企业生产程序、企业生产环境、企业文化等纳入教学之中,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校企融合、工学结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捷豹路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著名汽车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在校内开办15个校企合作项目。相继与奥迪、捷豹路虎、保时捷、沃尔沃、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京东物流、广汇汽车集团、途虎养车、特斯拉等企业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共赢伙伴关系。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2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43人(其中教授4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有203人,“双师型”教师214人,还有来自行业企业的产业导师、兼职教师120余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配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学科专业建设】学校开设汽车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等53个本、专科专业。学校在汽车技术、机械制造、汽车电子、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方面具有较突出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
【人才质量】学校构建了“素质教育平台+专业课程群+实习实训基地”的育人模式,坚持校内实训基地教育与校外实训基地教育相结合,课程实验实训与课外自主创新学习相结合,校内专业技能竞赛与校外各项大赛相结合,专业知识学习与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相结合,传统道德教育与基本素质教育相结合。近三年,获得国家级奖10项,省部级奖50余项;参加全国大学生方程式大赛、巴哈大赛、西南房车精英赛、捷豹路虎全球精英技师大赛等汽车类比赛,屡次获得优异成绩。学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证书制度,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用人单位一致赞誉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大多数已成为汽车行业的骨干和栋梁。
【科学研究】截止2021年,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承担的科研项目106项,获得专利100项,完成咨询报告65个;发表论文504篇,其中SCI、EI、CSCD、核心期刊论文78篇,获陕西省职教学会论文奖1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成立汽车工程技术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1个,汽车工程技术创新团队1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聘请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汽车类、电子信息类、轨道交通类、道路运输类专业教学团队,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聘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光标为学校特聘教授,聘请著名雕塑大师田跃民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名誉院长,聘请乌军河为学校技能大师,聘请袁武振、穆占劳、段联合、王彦军、焦国成、石英、王斌、李继凯、白刚等长江学者、三秦学者、著名学者为学校特聘教授,聘请企业名师张博为学校研究员,为学校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注重应用,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弘扬“弘德笃行 负重自强”的校训,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坚持继承《西汽大讲堂》的优秀传统,本着“请进来,学进去,讲出来,做下去”的原则,聘请著名学者、企业资深专家为我校特聘教授或研究员,广泛传播各学科文化精髓,促进师生共同进步,全面成长。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获得了“陕西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高校“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十佳单位”、“中国十大专业特色民办院校”、“全国就业十佳民办院校”、“中国汽车科技示范民办院校”等荣誉称号。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国标代码: 137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本科高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
临潼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2号
邮编:710600
学校网址:http://www.xvua.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依托招生办公室开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均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分录取。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 学校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违规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凡符合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考生,入学后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可获得相关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一般贫困)、3800元/年(特困);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一定报酬。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2520000 400-029-1987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qiche029 QQ:80000677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xvua.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学历史】学校创办于1987年,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更名为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办学定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注重应用,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一流职业人才,助力民族汽车工业”的目标,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重点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为满足地方和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和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需要,为汽车产业、轨道交通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办学条件】学校由临潼校区和白鹿原校区两个校区组成,临潼主校区东依渭河泾水,西临高陵装备工业组团产业区,南望骊山,北看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总占地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700万元;纸质图书63余万册,电子图书210万册;有汽车构造实验实训室、新能源汽车实验实训基地、轨道交通基地等校内实习基地及实验室7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7个;有全国大学唯一、西北地区唯一的国际标准F3赛道和卡丁车赛道。
【办学规模】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各类在校学生万余人。
【办学特色】学校积极创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将企业生产的关键技术、企业生产程序、企业生产环境、企业文化等纳入教学之中,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校企融合、工学结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捷豹路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著名汽车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在校内开办15个校企合作项目。相继与奥迪、捷豹路虎、保时捷、沃尔沃、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京东物流、广汇汽车集团、途虎养车、特斯拉等企业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共赢伙伴关系。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2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43人(其中教授4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有203人,“双师型”教师214人,还有来自行业企业的产业导师、兼职教师120余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配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学科专业建设】学校开设汽车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等53个本、专科专业。学校在汽车技术、机械制造、汽车电子、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方面具有较突出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
【人才质量】学校构建了“素质教育平台+专业课程群+实习实训基地”的育人模式,坚持校内实训基地教育与校外实训基地教育相结合,课程实验实训与课外自主创新学习相结合,校内专业技能竞赛与校外各项大赛相结合,专业知识学习与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相结合,传统道德教育与基本素质教育相结合。近三年,获得国家级奖10项,省部级奖50余项;参加全国大学生方程式大赛、巴哈大赛、西南房车精英赛、捷豹路虎全球精英技师大赛等汽车类比赛,屡次获得优异成绩。学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证书制度,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用人单位一致赞誉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大多数已成为汽车行业的骨干和栋梁。
【科学研究】截止2021年,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承担的科研项目106项,获得专利100项,完成咨询报告65个;发表论文504篇,其中SCI、EI、CSCD、核心期刊论文78篇,获陕西省职教学会论文奖1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成立汽车工程技术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1个,汽车工程技术创新团队1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聘请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汽车类、电子信息类、轨道交通类、道路运输类专业教学团队,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聘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光标为学校特聘教授,聘请著名雕塑大师田跃民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名誉院长,聘请乌军河为学校技能大师,聘请袁武振、穆占劳、段联合、王彦军、焦国成、石英、王斌、李继凯、白刚等长江学者、三秦学者、著名学者为学校特聘教授,聘请企业名师张博为学校研究员,为学校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注重应用,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弘扬“弘德笃行 负重自强”的校训,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坚持继承《西汽大讲堂》的优秀传统,本着“请进来,学进去,讲出来,做下去”的原则,聘请著名学者、企业资深专家为我校特聘教授或研究员,广泛传播各学科文化精髓,促进师生共同进步,全面成长。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获得了“陕西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高校“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十佳单位”、“中国十大专业特色民办院校”、“全国就业十佳民办院校”、“中国汽车科技示范民办院校”等荣誉称号。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国标代码: 137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本科高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
临潼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2号
邮编:710600
学校网址:http://www.xvua.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依托招生办公室开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均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分录取。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 学校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违规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凡符合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考生,入学后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可获得相关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一般贫困)、3800元/年(特困);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一定报酬。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2520000 400-029-1987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qiche029 QQ:80000677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xvua.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