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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西安市秦渡镇,占地783亩,建筑面积约42.4万平方米,现有各类在校生15000余人。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首批临床医学(3+2)卓越医生培养计划试点高校、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陕西省“双一流”院校建设单位。

【专业特色】

学校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中药学等专业。其中护理专业和口腔医学专业为陕西省高职重点专业;药学专业被立项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口腔医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被立项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护理(老年服务)专业被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是目前陕西省仅有的两所院校之一。

【基础设施】

学校附属医院、多功能教学大楼、多媒体教室、实训楼、公寓楼、科研楼、大型餐厅、塑胶运动场、图书馆、浴池、游泳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学习、生活设施齐全,为学生在校成长成才提供了可靠保障。学校图书馆各类藏书约90万册,馆内建有电子阅览室,可以满足师生不同阅读习惯,开阔师生视野。

学校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附属医院引进先进的医院管理团队和各领域权威教授专家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和诊疗工作,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现已形成了“校院一体、医教融合”的鲜明特色, 在同类院校中独树一帜。

学校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设有内科实验室、外科实验室、妇科实验室、儿科实验室、解剖陈列室、口腔治疗室、口腔技工实验室、放射实验室、急救模拟实验室等各类医学专业实验室134个,可同时容纳2600名同学进行实训、实验、实习。学校护理实验实训基地和临床实验实训基地被评为陕西省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

学校人体生命科学馆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总体投资300余万元。馆内收藏各类人体断层标本、人体塑化标本、解剖铸型标本、系统解剖学标本500余件,是解剖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探索人体奥秘、弘扬生命科学及健康教育普及的重要基地。

【教学科研】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774名,专任教师575人,其中“双师型”教师286人,占专任教师49.74%,高级及以上职称128人,占专任教师22.26%,校外兼职教师360人。

学校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教学理念,以各类技能大赛为抓手,突出学生实操、实践能力的培养,连续多年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获得多项奖项。

【校园文化】

学校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以生为本,求实创新,依法管理,实践育人”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加强社团建设,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祖国、崇尚真理,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价值观。学校大力开展“三雅”(学生文雅、教师儒雅、校园高雅)系列校园文化主题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发展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连续八年荣获陕西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对外交流】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先后赴韩国、日本、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教育机构、医疗行业、高等院校交流访问,与部分院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合作办学、学生交流、教师访学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合作,丰富和深化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体系,开展国际科研合作,提高教师国际化视野,构建学校国际化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就业安置】

学校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展国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招聘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积极寻求就业途径,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学校扎实的学生就业服务和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使每届毕业生都供不应求,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

【学生资助】

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农村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等多位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帮困助学体系,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都能得到必要的资助,实现了“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目标。

【社会荣誉】

★ 全国第一批“临床医学(3+2)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 全国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院校

★ 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 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建设专业: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 全国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药学、护理

★ 陕西省一流建设专业: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 陕西省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单位

★ 陕西省级重点专业:护理、口腔医学

★ 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护理和临床医学实验实训基地

地址:西安市秦渡镇

邮编:710309

电话:029-81483012(校办)029-81483333(招办)

网址:http://www.xagdyz.com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2 ,在陕招生代码: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4个专业。形成了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老服务、药品技术与服务3大专业特色鲜明的专业集群。学校先后被确定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和“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普通高校“双一流”建设单位。

学校的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基地)240余个,同时建有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的人体生命科学馆和医学文化馆。各类实验设备8000余台/套,标本2600余件,一次可容纳6000余人同时开展实验实训。自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两所校企合作的非隶属附属医院,百余所教学医院和校外实习基地。深化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院(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了从课堂实验、临床见习、仿真实训,到顶岗实习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招聘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日常招生咨询接待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校拟面向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贵州、云南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3+2国家卓越医生培养项目)、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具体的招生专业以各省省级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生源省份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的进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均已满额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数出现不均衡时,在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取得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时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入校后各专业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不符合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录取时可对专业给予调剂或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为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学年,特困3800元/学年。

4、校内奖学金:一等3000 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500元/学年。

5、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12000元/学年。

6、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12000元的助学贷款。

7、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对患有精神类疾病、较为严重的心脑血管类疾病、癫痫、色盲、色弱、较为严重的肝肾疾病等不适合在医疗机构工作的疾病,学校将按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我校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483333、81484908、81483120

传真:029-81483216

学校网站:http://www.xagdyz.com

招生网站:http://zsw.xagdyz.com

学校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纬五路1号

邮编:710309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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