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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这是一颗由碧玉清溪孕育而生的璀璨的高职教育明珠。建校六十余年来,她扎根在滇中的广袤土地上,汲取着党和人民对职业教育的深切希望和磅礴之力,书写着教育的“奋进之笔”。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2002年3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云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云南省第110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省校园创业示范平台、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学校先后荣获“云南省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云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云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云南省职业培训鉴定‘双十佳’先进单位”、玉溪市“文明校园”“美丽校园”等称号。

学校目前占地面积415.5亩,产权建筑面积为15.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辅助用房面积8.8万平方米。在校生12502人,年技能培训鉴定超过5000人次。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270人,编外及公益性岗位教职工65人,正高级职称6人,副高级职称60人,具有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30人。“双师素质”教师148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科技特派员1人,省级“三区”人才计划7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市级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3人,兴玉名师2人。国家级心理咨询师13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

学校现有三年制高职专业63个,五年制高职专业2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能力建设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基地1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市级骨干专业3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形成了以农为主,农、工、商结合,文理并重,多元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建成农林科学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科技学院、信息电气工程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康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学院。会计专业获云南省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评估A级5星;烟草专业教学案例,入选全国职业教育典型案例50强;烟草生产与加工专业团队主持完成由教育部公开发布的国家专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级质量工程3项,省级质量工程15项,校级质量工程26项;学院连续两届入选国家教育部组织评选的全国高职院校学科竞赛300强蓝皮书。 2020年,学生参加国赛、省赛获奖166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省级一等奖23项、二等奖69项、三等奖61项。学校连续多年被云南省教育厅授予“优秀组织奖”。“十三五”末,学校在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中共获得奖励83项,其中国家级银奖1项,省级金奖5项、银奖14项、铜奖34项,市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6项。学院科技服务队获评全国“2020年科技志愿服务队先进典型”。

当前,学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和谐校园建设稳步推进。面向未来,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敢想敢试 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和“厚德 守正 善技 笃行”的校训精神,建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职业院校。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12971

3. 办学性质: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学制:三年

7. 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号

二、 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 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 对于进档考生,以“从高分到低分,兼顾专业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5. 男女比例:不限。

6. 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7.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 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 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进行电子注册。

五、 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2〕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代码以“41”开头的农林牧渔大类收费:4500元/学年/生,除农林牧渔大类以外的其它专业收费:5000元/学年/生,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800元/学年/生(六人间),1000元/学年/人(四人间)。

六、 奖学、助学办法

1.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也自行设立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2.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御寒补助、勤工助学等,可参看学校招生简章。

3. 根据社会捐助资金、企业设立奖助学金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

七、 招生计划

1.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

2.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2990071(传真)/2295193

举报电话:0877-2990809

邮编:653106

网址:http://www.yxnzy.net/zsjy/

E_mail:yxnzyzjc2019@126.com

九、 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 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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