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成立于2001年,是由昆明理工大学申办、云南省国有大型企业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校以工科为主,经、管、文、法、理、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法学院、理工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2个教学部,开办40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630人。学校校园占地面积共922.42亩,分为高新、空港两个校区。
学校自创办以来,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考研考证、合作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学校现设有云南省国资委干部培训中心、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园,相继获得“云南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云南省优势特色民办本科院校”“云南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云南省民办示范院校”“云南省民办首家按学分收费院校”“云南省教育厅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学校”“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示范高校”等称号。近年来, 年又相继获批“云南省高校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校绿色铝模板重点实验室” “云南省高校BIM装配式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高校数字化学习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科技创新团队”“云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建筑工程专业群综合实验示范中心”“电信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及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0年,学校建筑工程专业课程“BIM装配式建筑概论”获批国家级首批“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办学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德树人、服务社会、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依照学院章程依法办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建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为抓手,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学校师生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大力推进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六个三”工程,开展“四史”学习教育、“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引领学院发展、引领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学校“三风”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凝聚师生力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以专业教育为主导,强化应用、多样培养,以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培养体系、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为主体构建了能满足知识、能力、素质及人文教育等多种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多证培养、卓越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培养、国际交流培养、互联网+教育培养五位一体的多样性人才培养体系。二是搭建了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学校投资方)、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滇中经济开发区、地方机构五位一体的资源共享平台;三是形成了课内教育、导师跟踪、企业联合、实践、产业匹配五位一体的培养全链条;整合和优化资源,全方位提高大学生的竞争力。
专业建设
学校目前共设置40个专业,分属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其中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校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单位2个,校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学校现有40个校内实践基地,华为、思科2个网络技术学院,学校专业中,60%以上的专业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的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相契合,40%以上的专业服务于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布局,30%以上的专业对应云南省五网建设工程。为相关产业的全面配套提供了较强的人才保障与支撑,专业群建设与“一带一路”、国家中西部和云南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重点产业布局匹配度高。
师资队伍
学校实行专家治校,海内外延揽名师,组建了一支由知名学者与业内精英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现已建成一支由1名云岭教学名师、4名省级教学名师领衔、老中青结合、专兼职结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目前学校共有专任教师66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2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67%;双师型教师达4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49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5.30%。学校教师队伍具有优良的理工类高校影响力和教育教学声誉,保障了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学校广泛开展与海外、省外、校企、校政、校研和校校多元化合作 , 与投资方下属 11 家企业签约形成产学研教育联盟,构建了“产教融合、校企联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学校还与校外企业建立了 80个校外实习基地。
国际交流
学校以“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学校声誉、增强社会效益”为宗旨,开放式教育为办学理念,坚持多元合作、多样培养,实施应用型、国际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专业联合培养、课程嵌入、成建制式海外学习+实习、海外实习+就业、4+2本硕直通车、硕士奖学金、汉语志愿者等项目,正在逐步形成培养外向型应用型人才的专业特色。
学生管理
学校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学工作,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造了“津桥讲坛”,“一院一品”等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坚持开展“两大社会实践活动”、“三大文化活动月”、“四大体育赛事”、“五大文艺汇演”、“六大教育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每年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学干部培训班”,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以及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成立涵盖科技类、创新创业类、表演艺术类、文体活动类等6个类型社团。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和校园文化品牌建设,让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综合素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学生资助
学校构建了奖、助、贷、勤、免、补学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学生可按照学校及相关文件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康旅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进校完成认定后可按照学校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勤工助学、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等资助。另外,按照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每年获奖助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30%以上。
培养成果
建校二十年来,学校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毕业生分布于国内、国外各个领域。截止目前已有26446名学生顺利毕业,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满意度(平均)98.17%。,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8.25%。
学校连续七年荣获“云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学校相继培养了荣获第一届“云南省创业省长奖”的刘尧;荣获“云南民办教育十大人物”,创办了云南长水教育投资集团的张韶维;荣获“云南省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被墨尔本大学录取为研究生的吴思思;荣获“云南省创业之星”的侯易非;创办 M60 文化创意园,荣获第七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的方彬;荣获第十二届“云南省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的戚盛楠等优秀学生;被复旦大学录取为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工作后担任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律所行政委副主任,复旦大学海南校友会监事,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的符棋锋。
学生出国深造、考研升学、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通过人数也不断攀升。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未来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和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发展契机,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深化推进改革,坚持提高生源数量与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不断开拓创新,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和云南省跨越式发展战略。同时,找准学校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定位、新使命,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云南领先,区域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2〕6号)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情况
1、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学校招生代码:13626
3、办学形式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校申办方:昆明理工大学
6、学校举办方: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8、学制及培养模式: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制为五年,其它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均为全日制培养。
9、 学校校址:
(1)空港校区:昆明市官渡区云桥街(云瑞路)1369号
邮编:650211
(2)高新校区: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1268号
邮编:650106
10、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oxbridge.edu.cn
第三条 毕业与学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予以毕业。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各项工作的决策。
第五条 学校设立 “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落实招生政策,建设、管理招生录取工作队伍,组织、协调、领导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纪检监察,保障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需求等因素,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招生信息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供考生查询。
第九条 学校2022年本科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条 本科预留计划与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用于调整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或生源较好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各省、市(区)招生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属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中心)所公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调配,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同分同志愿顺序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 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六条 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大学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同时可选择日语、泰语,部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课程,部分专业与国外合作院校有国际联合培养项目。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政策性加分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云南省发改委最终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2022级录取的学生入住空港校区,住宿按6人/间,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六章 学校学生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学生提供由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等渠道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及社会等各类助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应征入伍、毕业后前往基层单位就业的学生可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减免和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有关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871—68353928。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转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oxbridge.edu.cn/)及时查询或电话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0871-68328761、68353209、68356083(传真)。
学校以工科为主,经、管、文、法、理、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法学院、理工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2个教学部,开办40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630人。学校校园占地面积共922.42亩,分为高新、空港两个校区。
学校自创办以来,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考研考证、合作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学校现设有云南省国资委干部培训中心、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园,相继获得“云南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云南省优势特色民办本科院校”“云南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云南省民办示范院校”“云南省民办首家按学分收费院校”“云南省教育厅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学校”“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示范高校”等称号。近年来, 年又相继获批“云南省高校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校绿色铝模板重点实验室” “云南省高校BIM装配式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高校数字化学习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科技创新团队”“云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建筑工程专业群综合实验示范中心”“电信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及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0年,学校建筑工程专业课程“BIM装配式建筑概论”获批国家级首批“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办学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德树人、服务社会、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依照学院章程依法办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建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为抓手,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学校师生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大力推进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六个三”工程,开展“四史”学习教育、“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引领学院发展、引领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学校“三风”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凝聚师生力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以专业教育为主导,强化应用、多样培养,以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培养体系、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为主体构建了能满足知识、能力、素质及人文教育等多种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多证培养、卓越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培养、国际交流培养、互联网+教育培养五位一体的多样性人才培养体系。二是搭建了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学校投资方)、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滇中经济开发区、地方机构五位一体的资源共享平台;三是形成了课内教育、导师跟踪、企业联合、实践、产业匹配五位一体的培养全链条;整合和优化资源,全方位提高大学生的竞争力。
专业建设
学校目前共设置40个专业,分属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其中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校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单位2个,校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学校现有40个校内实践基地,华为、思科2个网络技术学院,学校专业中,60%以上的专业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的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相契合,40%以上的专业服务于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布局,30%以上的专业对应云南省五网建设工程。为相关产业的全面配套提供了较强的人才保障与支撑,专业群建设与“一带一路”、国家中西部和云南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重点产业布局匹配度高。
师资队伍
学校实行专家治校,海内外延揽名师,组建了一支由知名学者与业内精英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现已建成一支由1名云岭教学名师、4名省级教学名师领衔、老中青结合、专兼职结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目前学校共有专任教师66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2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67%;双师型教师达4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49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5.30%。学校教师队伍具有优良的理工类高校影响力和教育教学声誉,保障了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学校广泛开展与海外、省外、校企、校政、校研和校校多元化合作 , 与投资方下属 11 家企业签约形成产学研教育联盟,构建了“产教融合、校企联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学校还与校外企业建立了 80个校外实习基地。
国际交流
学校以“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学校声誉、增强社会效益”为宗旨,开放式教育为办学理念,坚持多元合作、多样培养,实施应用型、国际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专业联合培养、课程嵌入、成建制式海外学习+实习、海外实习+就业、4+2本硕直通车、硕士奖学金、汉语志愿者等项目,正在逐步形成培养外向型应用型人才的专业特色。
学生管理
学校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学工作,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造了“津桥讲坛”,“一院一品”等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坚持开展“两大社会实践活动”、“三大文化活动月”、“四大体育赛事”、“五大文艺汇演”、“六大教育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每年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学干部培训班”,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以及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成立涵盖科技类、创新创业类、表演艺术类、文体活动类等6个类型社团。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和校园文化品牌建设,让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综合素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学生资助
学校构建了奖、助、贷、勤、免、补学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学生可按照学校及相关文件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康旅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进校完成认定后可按照学校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勤工助学、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等资助。另外,按照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每年获奖助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30%以上。
培养成果
建校二十年来,学校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毕业生分布于国内、国外各个领域。截止目前已有26446名学生顺利毕业,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满意度(平均)98.17%。,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8.25%。
学校连续七年荣获“云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学校相继培养了荣获第一届“云南省创业省长奖”的刘尧;荣获“云南民办教育十大人物”,创办了云南长水教育投资集团的张韶维;荣获“云南省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被墨尔本大学录取为研究生的吴思思;荣获“云南省创业之星”的侯易非;创办 M60 文化创意园,荣获第七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的方彬;荣获第十二届“云南省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的戚盛楠等优秀学生;被复旦大学录取为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工作后担任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律所行政委副主任,复旦大学海南校友会监事,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的符棋锋。
学生出国深造、考研升学、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通过人数也不断攀升。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未来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和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发展契机,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深化推进改革,坚持提高生源数量与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不断开拓创新,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和云南省跨越式发展战略。同时,找准学校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定位、新使命,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云南领先,区域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2〕6号)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情况
1、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学校招生代码:13626
3、办学形式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校申办方:昆明理工大学
6、学校举办方: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8、学制及培养模式: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制为五年,其它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均为全日制培养。
9、 学校校址:
(1)空港校区:昆明市官渡区云桥街(云瑞路)1369号
邮编:650211
(2)高新校区: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1268号
邮编:650106
10、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oxbridge.edu.cn
第三条 毕业与学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予以毕业。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各项工作的决策。
第五条 学校设立 “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落实招生政策,建设、管理招生录取工作队伍,组织、协调、领导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纪检监察,保障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需求等因素,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招生信息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供考生查询。
第九条 学校2022年本科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条 本科预留计划与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用于调整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或生源较好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各省、市(区)招生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属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中心)所公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调配,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同分同志愿顺序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 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六条 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大学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同时可选择日语、泰语,部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课程,部分专业与国外合作院校有国际联合培养项目。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政策性加分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云南省发改委最终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2022级录取的学生入住空港校区,住宿按6人/间,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六章 学校学生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学生提供由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等渠道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及社会等各类助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应征入伍、毕业后前往基层单位就业的学生可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减免和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有关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871—68353928。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转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oxbridge.edu.cn/)及时查询或电话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0871-68328761、68353209、68356083(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