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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林业高校,以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为传统优势,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为显著特色,理、工、农、文、法、管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院校。

学校办学起源于1938年的云南大学森林系,建校于1958年昆明农林学院。1973年昆明农林学院林学系与南迁昆明的北京林学院合并办学,成立云南林业学院,1978年北京林学院迁回北京办学后,学校变更为云南林学院,直属原国家林业部管理。1983年更名为西南林学院,为林业部直属的6所区域性林业本科院校之一。2000年学校由原国家林业局直属高校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为主管理。2010年更名为西南林业大学。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院架构,现设有林学院(亚太林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机械与交通学院、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湿地学院、数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博物馆、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农林干部学院)、国际学院等22个教学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2714人,硕士研究生3300人,博士研究生166人。有在编教职工1273人,全校教师中有正高级职称154人、副高级职称365人。入选国家、省部级以上人才共244人次,其中全国优秀教师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原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1人、云岭学者3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0人、文化名家3人、教学名师7人、青年拔尖人才53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6人(含柔性5人)、高端外国专家10人、产业人才5人(含柔性4人)、青年人才14人(含柔性4人),省委联系专家11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人,国家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林草青年拔尖人才2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6人、后备人才16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6人、后备人才1人,云南省师德标兵4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省科协中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人。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工作,现设有本科专业82个,中外合作专业1个,其中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3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参与)、一等奖8项,二等奖24项。获批省部级质量工程项目500余项(含产学研项目52项),获省部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2个。“林学类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南林业大学——楚雄市林业局紫金山林场理科综合实践教育基地”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9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获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项、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含参与1项)。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创业园被评为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林科类校园创业平台被认定为省级校园创业平台,是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学校被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云南省第一届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设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5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6个、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院省校合作咨询共建学科2个,A类高峰学科1个、B类高峰学科2个、B类高峰学科优势特色研究方向1个,A类高原学科2个。拥有省级培育建设学术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

学校获批成立林业生物质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生物质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西南山地森林资源保育与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院、云南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及林权制度研究基地。有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检验检测中心1个、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3个、创新联盟3个。有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2个。有院士工作站4个、专家工作站4个。有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3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6个、昆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昆明市国际研发中心1个。设有中国林学会国家公园分会、中国林学会古树名木分会、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与发展促进会。有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类创新团队2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4个、基地2个、智库2个。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何梁何利奖1项。办有《西南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西南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学校现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B级资质证书、木材与木竹制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资格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乙级资格证书、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发挥区域、行业和学科优势,主动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培育、森林保护、竹藤研究、木质科学与技术、高原湿地等方面在国内有一定优势,一些领域居于国内同类研究前沿;在园林规划设计、生态旅游等领域具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在蚁类、鸟类、鱼类等方面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多次表彰和奖励。

学校重视交流与合作,与加拿大、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越南等21个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6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建有马里巴马科人文大学孔子学院,马里孔子课堂获全球先进孔子课堂奖,孔子课堂外方负责人获首批“孔子学院院长纪念奖章”。2018年获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林学院合作共建亚太林学院;成立亚太森林组织昆明中心。与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科院、普洱市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学校占地2550亩,馆藏纸质图书190万册,电子图书近82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2个。标本馆藏有各类标本50余万份,是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公众教育基地。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走以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道路,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以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战略远景,贯彻好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一二三八”发展战略,健全和完善现代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办学治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数据更新至2021年12月底)





西南林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本科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西南林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南林业大学(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77(国标);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职本科)。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本科学制为3至7年,基准学制4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和新疆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本科预留计划与使用原则:本科预留计划不超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使用时依据各地生源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用于冷门专业报考情况较好、相同志愿投档考生存在平分、实际投档线高于当地最低控制线较高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省级)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情况,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文化总分。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投档要求,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同一投档单位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报考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将综合考虑考生报考专业、身体条件等因素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录取时,仅限同类型专业,(即普通收费专业调剂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间不进行调剂录取);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仅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除中俄合作办学的专业外,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经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我校新生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本科新生实行按学分收费,入学时按学年收费标准预收,毕业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按学年预收费标准,详见下表。我校在新疆自治区录取的“民考民”少数民族预科生在预科阶段收费标准按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规定标准执行。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分三类进行收费,入校后由学生处统一安排住宿,收取标准见下表。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了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一系列资助体系,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南林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西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林业大学本年度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林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兼传真):0871-63863101

招生网址:http://jwc.swfu.edu.cn/type/010131101.html

电子邮箱:zb@swfu.edu.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

邮编:6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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