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前身为1956年创建的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现已成为一所以高职为主、中职为辅、成人继续教育协调发展、水利水电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4万余人,教职工520余人。新校区位于贵州(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是一所蕴含浓郁水文化特色的节水节能、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智慧学校。
建校以来,学院面向地方和水利电力行业培育了数以万计的水利电力类的技术技能人才,为贵州水利水电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贵州省水利厅授予“贵州水利人才摇篮”殊荣,学院先后荣获“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全省文明校园”“‘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特色合作项目学校”等近百项各级各类表彰及荣誉称号。2021年成功入选贵州省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润泽明德 崇实笃行”校训,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和“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的育人理念,对学生在政治思想、生活学习、工作就业等全面关心基础上实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和规范要求,强调“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搭建思政教学主渠道、党课教育、道德讲堂、校园文化周、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等各类丰富多彩的育人平台,育人成效显著,被教育部、人社部共同授予“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高度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成人教育先进个人”“全国职教名师”“全国水利职教名师”“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大批各级各类先进典型。
学院目前开设有水利工程类、电力工程类、土木工程类、管理工程类、智能工程类五大专业群,共计25个专业。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长期与贵州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贵州建工集团、中天城投物管公司、帝豪花园酒店、深圳万家灯火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省内外企业广泛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校内建有以水工综合实训中心——“大禹馆”和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鲁班馆”为代表的、能满足各专业实训教学需要的校内大中型实训基地20余个、各类实训室100余间,充分彰显“做、学、教”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学院已建成“向国兴大师工作室”“邓阿孜水利造价大师工作室” “杨正策省级名师工作室” “杨照祥省级名师工作室”,坚持以文化驭匠心,传承工匠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培养,组织学生每年参加全省全国技能大赛屡获佳绩,整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每年的毕业生就业率排名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近年来,学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招收孟加拉国、泰国、柬埔寨等七个国别的上百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先后与美国、柬埔寨、哥斯达黎加、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多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每年组织优秀学生到境外大学进行交流学习。作为贵州省第一个“走出去”办学的高职院校,先后开办了“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柬埔寨马德望理工学院·亚龙丝路学院”和“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哥斯达黎加丝路学院”,与美国贝佛大学合作举办的大数据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也于2022年4月成功获得教育部正式备案。
学院与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联办成人大专、本科教育,同时是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考试基地、贵州省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扩规模、强内涵,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沿着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道路砥砺奋进、行稳致远!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填报志愿代码:(以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简介: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职为辅、成人继续教育协调发展、水利水电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在校学生1万余人。
学院秉承“润泽明德、崇实笃行”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2021年成功入选贵州省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与美国、柬埔寨、哥斯达黎加及中国台湾地区等17家院校开展实质合作交流,累计招收柬埔寨、也门、孟加拉国等国的留学生160余人,是我省第一所“走出去”办学的职业院校,国际化办学优势明显。2022年获教育部正式备案通过与美国贝佛大学(Bellevue University)合作举办大数据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 五 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面向贵州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 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档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3500元/年/人(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约18000元/年/人)
住宿费(公寓):A户型1100元/年/生、B户型1200元/年/生
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4.生源地信用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生
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6.省属高校应征入伍奖励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生
标准:毕业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7.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三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
标准: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际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的,按照每年6000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8.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对象:全日制在校脱贫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4500元/年
9.应征入伍奖励和家庭慰问金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生
标准: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给予毕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慰问金4000元,共计12000元;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给予在校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慰问金2000元,共计6000元;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奖励2000元,二等功奖励5000元,一等功奖励10000元
10.勤工助学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650元/月
11.临时困难补助
对象: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3000元-15000元
12.学生奖学金
对象:全日制在校生(顶岗实习学生除外)
标准: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13.绿色通道
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
标准:报到当天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后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二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 0851—85938823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022年高考统招水院QQ群:717333151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建校以来,学院面向地方和水利电力行业培育了数以万计的水利电力类的技术技能人才,为贵州水利水电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贵州省水利厅授予“贵州水利人才摇篮”殊荣,学院先后荣获“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全省文明校园”“‘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特色合作项目学校”等近百项各级各类表彰及荣誉称号。2021年成功入选贵州省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润泽明德 崇实笃行”校训,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和“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的育人理念,对学生在政治思想、生活学习、工作就业等全面关心基础上实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和规范要求,强调“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搭建思政教学主渠道、党课教育、道德讲堂、校园文化周、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等各类丰富多彩的育人平台,育人成效显著,被教育部、人社部共同授予“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高度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成人教育先进个人”“全国职教名师”“全国水利职教名师”“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大批各级各类先进典型。
学院目前开设有水利工程类、电力工程类、土木工程类、管理工程类、智能工程类五大专业群,共计25个专业。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长期与贵州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贵州建工集团、中天城投物管公司、帝豪花园酒店、深圳万家灯火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省内外企业广泛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校内建有以水工综合实训中心——“大禹馆”和建筑工程实训中心——“鲁班馆”为代表的、能满足各专业实训教学需要的校内大中型实训基地20余个、各类实训室100余间,充分彰显“做、学、教”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学院已建成“向国兴大师工作室”“邓阿孜水利造价大师工作室” “杨正策省级名师工作室” “杨照祥省级名师工作室”,坚持以文化驭匠心,传承工匠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培养,组织学生每年参加全省全国技能大赛屡获佳绩,整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每年的毕业生就业率排名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近年来,学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招收孟加拉国、泰国、柬埔寨等七个国别的上百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先后与美国、柬埔寨、哥斯达黎加、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多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每年组织优秀学生到境外大学进行交流学习。作为贵州省第一个“走出去”办学的高职院校,先后开办了“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柬埔寨马德望理工学院·亚龙丝路学院”和“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哥斯达黎加丝路学院”,与美国贝佛大学合作举办的大数据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也于2022年4月成功获得教育部正式备案。
学院与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联办成人大专、本科教育,同时是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考试基地、贵州省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扩规模、强内涵,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沿着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道路砥砺奋进、行稳致远!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填报志愿代码:(以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简介: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职为辅、成人继续教育协调发展、水利水电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在校学生1万余人。
学院秉承“润泽明德、崇实笃行”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2021年成功入选贵州省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与美国、柬埔寨、哥斯达黎加及中国台湾地区等17家院校开展实质合作交流,累计招收柬埔寨、也门、孟加拉国等国的留学生160余人,是我省第一所“走出去”办学的职业院校,国际化办学优势明显。2022年获教育部正式备案通过与美国贝佛大学(Bellevue University)合作举办大数据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 五 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面向贵州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 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档开始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3500元/年/人(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约18000元/年/人)
住宿费(公寓):A户型1100元/年/生、B户型1200元/年/生
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4.生源地信用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生
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6.省属高校应征入伍奖励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生
标准:毕业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7.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三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
标准: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际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的,按照每年6000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8.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对象:全日制在校脱贫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4500元/年
9.应征入伍奖励和家庭慰问金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生
标准: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给予毕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慰问金4000元,共计12000元;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给予在校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慰问金2000元,共计6000元;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奖励2000元,二等功奖励5000元,一等功奖励10000元
10.勤工助学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标准:每生650元/月
11.临时困难补助
对象: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3000元-15000元
12.学生奖学金
对象:全日制在校生(顶岗实习学生除外)
标准: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13.绿色通道
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
标准:报到当天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后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二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 0851—85938823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022年高考统招水院QQ群:717333151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