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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贵州医科大学与贵州神奇集团合作举办的一所普通高等本科全日制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笋子林、惠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32亩,校舍面积共31.86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64万册,电子图书28.63万册。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7000人。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4万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为贵州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

学院坚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形成了总体布局与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现设置有19个本科专业,形成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医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学院现设4个二级学院,12个教学单位。现有在职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00余人,具有硕博学位占比38%,高级职称占比33%。

学院自创办之日起,一直奉行“教学是立校之本、科研是强校之路”的办学理念,2001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神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贵州苗药工程技术中心、生殖医学研究中心、阿尔兹海默症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2020年,经第十七届中国科学家论坛批准,学院成立了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长年有3-5名院士驻站,指导开展生命健康及脑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学院科研团队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20余个,发表高质量论文2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20余项,其中“胎盘组织及其提起物治疗阿尔兹海默症”、“鸡胚胎生长因子抗衰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荣获中国科技创新发明成果,为神奇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强大的科研支撑。

学院采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已签约数十个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院投资建成了4个二级学院、19个本科专业的实习实训中心,100余个实验室,满足教学的需要。

2012年4月,学院顺利通过贵州省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学院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6月,学院顺利通过了由贵州省民政厅组织的全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全省参评的近400个机构中名列前茅,被贵州省民政厅授予5A等级单位。

学院办学17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重德尚学,维新育才”校训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依法办校,依法治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积极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四新”抓“四化”,服务贵州“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将我院建设成为有特色的省内一流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而不懈奋斗。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贫困生设有贫困生资助。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0851-88302205 0851-88356785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咨询电话:0851-88302205

电子邮箱:zs13676@qq.com

学院网址:https://www.gysqxy.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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