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原名“贵阳中医学院”。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现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本硕博全层次人才培养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学校是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8年被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批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花溪、甲秀两个校区,占地约1300亩。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骨伤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体育部)、信息工程学院、中医养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苗医药学院、医学检验与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康复学院等19个直属院(部),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10个研究所;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中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33人,其中博士以上学历620人,高级职称603人,45岁以下900人。有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1人,“青年岐黄学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国贴、核心、省管、省名中医等专家学者200余人。有省部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2个。有硕导755人、博导25人、兼职博导39人,2004年开始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生46人。有国医大师工作室(站)5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个、贵州省民族民间医(药)师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团队15个。
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32个,其中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8个,贵州省特色重点学科4个、贵州省重点学科7个,贵州省一流建设学科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卓越(中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1个;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示范性本科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3个。有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2个,获批省发改委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双创支撑平台建设项目”;获省级一流大学建设项目21项。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4个、研究生工作站5个、研究生导师工作室1个、贵州省卓越人才计划项目5个、研究生精品课程1门、贵州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5个。近五年获省级一流大学建设项目21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省级思政名师工作室1个、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个。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9项、省级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37项;获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全校主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400余部,其中主编89部,副主编169部。
学校不断加大科研平台建设力度,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9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共建)、国家药物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2009年被科技部评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优秀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十一五’高校科技管理优秀团队”。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科研项目216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96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获省部级成果奖27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得专利授权656项,出版专著477部。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位列全国中医药高校第八位。
学校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大力实施“三个一百”工程(组织百名博士进企业、组织百名博士下农村,组建百个研究中心),着力解决中药材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天麻、石斛仿野生种植、太子参有性繁殖脱毒复壮等取得重大突破。主持制定铁皮石斛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八角莲等地方药材质量标准183个,主导研制热淋清颗粒、仙灵骨葆胶囊等苗药产品19个,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跃居全国第二,为贵州省健康产业“千亿产值”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校党委被中共贵州省委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
现有在校学生1814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47人。学校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全国高校首批青年志愿者协会之一,2011年被评为“全国第二届大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十大杰出团体”;“防艾志愿者协会”被国务院防艾办、卫生部、团中央等单位评为“红丝带健康包‘百校进千企’活动先进集体”。1982年成立的“大学生医学科学协会”为全国高校中最早的大学生科协之一。在历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0项。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银奖1项、铜奖4项,获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铜奖,获“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银奖1项,铜奖3项。近五年在全国《黄帝内经》知识大赛、全国“中医药社杯”中药学类专业学生知识技能大赛、“慧医谷杯”全国中医大学生临床能力大赛、全国高校模拟集体协商(谈判)大赛等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涌现出“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志愿服务金奖”“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百佳志愿者”“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三下乡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和“全省五四青年奖章”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青年才俊和先锋团队。近五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均就业率为90%,研究生毕业就业率达到93%以上。
学校以开放的视野,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努力建立以东盟为中心,辐射全球的中医药教育新格局。先后与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为英国、巴西、厄瓜多尔等国家的学术团体及机构开展中医药培训;与英国高校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海外实践基地、中德心脏康复基地等项目顺利开展;连续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及民族医药学术论坛,为促进中医药国际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迈向新时代,中医药振兴发展正当时!贵州中医药大学紧紧抓住贵州医疗卫生事业、高等教育事业和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宝贵机遇,立足贵州、面向全国,将中医药特色优势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中,凝心聚力谋发展、守正创新谱新篇,为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民族预科、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四、大类专业招生
第七条 中药学类(药学院):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其余所有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
第八条 分流细则请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五、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十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三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三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并且只招收文科考生。
第十六条 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班)
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5+3”一体化培养班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实习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与黄牌,本科五年阶段累计三次黄牌者,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培养阶段。)
第十七条 中医学(卓越中医师班)
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卓越中医师班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的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双导师制,尤其是设立中医师承导师,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中医学其他班级学习。
第十八条 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中医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入学条件的者,第四年可申请进入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习,符合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利兹贝克特大学生物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六、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八、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九、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308474
传真:0851—88308474
招生信息网:http://zs.gzy.edu.cn/
E-mail:gzy_zs@sina.com
学校是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8年被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批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花溪、甲秀两个校区,占地约1300亩。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骨伤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体育部)、信息工程学院、中医养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苗医药学院、医学检验与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康复学院等19个直属院(部),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10个研究所;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中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33人,其中博士以上学历620人,高级职称603人,45岁以下900人。有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1人,“青年岐黄学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国贴、核心、省管、省名中医等专家学者200余人。有省部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2个。有硕导755人、博导25人、兼职博导39人,2004年开始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生46人。有国医大师工作室(站)5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个、贵州省民族民间医(药)师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团队15个。
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32个,其中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8个,贵州省特色重点学科4个、贵州省重点学科7个,贵州省一流建设学科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卓越(中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1个;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示范性本科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3个。有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2个,获批省发改委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双创支撑平台建设项目”;获省级一流大学建设项目21项。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4个、研究生工作站5个、研究生导师工作室1个、贵州省卓越人才计划项目5个、研究生精品课程1门、贵州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5个。近五年获省级一流大学建设项目21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省级思政名师工作室1个、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个。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9项、省级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37项;获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全校主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400余部,其中主编89部,副主编169部。
学校不断加大科研平台建设力度,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9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共建)、国家药物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2009年被科技部评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优秀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十一五’高校科技管理优秀团队”。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科研项目216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96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获省部级成果奖27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得专利授权656项,出版专著477部。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位列全国中医药高校第八位。
学校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大力实施“三个一百”工程(组织百名博士进企业、组织百名博士下农村,组建百个研究中心),着力解决中药材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天麻、石斛仿野生种植、太子参有性繁殖脱毒复壮等取得重大突破。主持制定铁皮石斛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八角莲等地方药材质量标准183个,主导研制热淋清颗粒、仙灵骨葆胶囊等苗药产品19个,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跃居全国第二,为贵州省健康产业“千亿产值”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校党委被中共贵州省委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
现有在校学生1814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47人。学校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全国高校首批青年志愿者协会之一,2011年被评为“全国第二届大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十大杰出团体”;“防艾志愿者协会”被国务院防艾办、卫生部、团中央等单位评为“红丝带健康包‘百校进千企’活动先进集体”。1982年成立的“大学生医学科学协会”为全国高校中最早的大学生科协之一。在历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特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0项。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银奖1项、铜奖4项,获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铜奖,获“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银奖1项,铜奖3项。近五年在全国《黄帝内经》知识大赛、全国“中医药社杯”中药学类专业学生知识技能大赛、“慧医谷杯”全国中医大学生临床能力大赛、全国高校模拟集体协商(谈判)大赛等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涌现出“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志愿服务金奖”“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百佳志愿者”“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三下乡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和“全省五四青年奖章”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青年才俊和先锋团队。近五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均就业率为90%,研究生毕业就业率达到93%以上。
学校以开放的视野,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努力建立以东盟为中心,辐射全球的中医药教育新格局。先后与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为英国、巴西、厄瓜多尔等国家的学术团体及机构开展中医药培训;与英国高校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海外实践基地、中德心脏康复基地等项目顺利开展;连续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及民族医药学术论坛,为促进中医药国际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迈向新时代,中医药振兴发展正当时!贵州中医药大学紧紧抓住贵州医疗卫生事业、高等教育事业和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宝贵机遇,立足贵州、面向全国,将中医药特色优势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中,凝心聚力谋发展、守正创新谱新篇,为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民族预科、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四、大类专业招生
第七条 中药学类(药学院):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其余所有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
第八条 分流细则请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五、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十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三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三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并且只招收文科考生。
第十六条 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班)
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5+3”一体化培养班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实习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与黄牌,本科五年阶段累计三次黄牌者,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培养阶段。)
第十七条 中医学(卓越中医师班)
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卓越中医师班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的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双导师制,尤其是设立中医师承导师,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中医学其他班级学习。
第十八条 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中医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入学条件的者,第四年可申请进入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习,符合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利兹贝克特大学生物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六、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八、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九、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308474
传真:0851—88308474
招生信息网:http://zs.g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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