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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
铜仁学院位于素有“梵天净土·桃源铜仁”美誉的贵州省铜仁市,坐落于梵净山麓、锦江河畔的川硐教育园区,菁菁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获奖高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建设院校、贵州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全国及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贵州省“三全育人”示范标杆高校,是中国高校水产学科发展联席会理事单位和中国新农科水产联盟单位。百年薪火相传,砥砺奋进,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万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学术精英、行业翘楚、党政干部、教学名师,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办学起源于1920年创办的明德学校,几经传承演进,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0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成为2020年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办学层次的跃升,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百年筚路蓝缕,弦歌不绝。学校围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愿景目标,立足贵州大地、黔东大地办教育,深入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铸就了“明德·致用”的校训,培育了“苦心励志·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凝练了“铜仁需求·国家标准”“依托梵净·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和“依托山区·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深入实施“小而精”和“育人为本、科研先行”的发展战略,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了以区域一流学科为引领、学科专业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办学新格局。

学校占地853亩,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实验实训中心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93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9万册,电子图书300万册。

学校现有10个二级学院,2个特色学院——乌江学院(校政协同办学示范学院)和写作研究院(专攻写作与沟通的特色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国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34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教育学、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等学科门类,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林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类实现了大类招生。

学校现有在校生9011人,教职工996人,博士190人,硕士409人;正高级职称183人(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1人、校内研究生导师57人,校外兼职硕导112人;“双师双能型”教师35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管专家5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市管专家12人,“梵净文化人才”3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人,贵州省“千”层次人才18人,贵州省千人创新创业人才1人,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4人,贵州省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1人,贵州省社会科学学术先锋4人;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3个、贵州省社会科学学术先锋号1个;贵州省科技厅创新人才团队1个、贵州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贵州省民汉双语服务基地1个,贵州省民族古籍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学管理团队1个,铜仁学院基础教育创新团队、铜仁学院民族学创新团队等校级人才创新团队22个。

学校始终坚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凝练出独具特色的“山”字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人才培养能力逐步提升。现有国家二级师范认证专业2个(美术学、学前教育)、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农村区域发展)、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1个(视觉传达设计)、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贵州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贵州省特色专业2个、贵州省一流本科专业6个(学前教育、英语、园林、农村区域发展、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省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建有贵州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辅导员工作室1个、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1个(铜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贵州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1个。三年来,学校获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及产教融合项目47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3项、省级204项。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现有“教育发展与山区乡村振兴”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1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教育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民族学)、省级重点学科5个(含支持)。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省级科普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1个、省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工程中心4个、省高校产学研基地5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教育厅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级专业技术基地1个、省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1个,铜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以以及梵净教育研究院、梵净民族文化研究院、梵净生态研究院等校级科研机构13个。三年来,学校获科研项目总经费10754.3万元、承担课题922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7项、省部级课题106项。发表学术论文2148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57篇;获得授权专利875项,出版专著133部、教材91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项,其中,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4项,贵州省科技奖4项。

学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2016年成立了研究生院,是最早经教育厅批准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市州高校,累计培养100余人,与重庆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累计100余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成为2020年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和材料与化工硕士、农业硕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主动服务贵州省乡村振兴和大数据、大生态发展战略和铜仁创建绿色先发展行示范区的定位,不断深化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务实合作,深入推进社会服务和产教融合发展,创造性地形成了“引社会服务之水,灌人才培养之田”的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融合模式。三年来,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超过6210万元,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提升明显。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至今,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1499人次;与柬埔寨教育部、老挝琅南塔省教育厅、老挝沙湾那吉省教育厅、沙耶武里省教育厅、万象省教育厅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泰国、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境)外79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选派学生494人次、教师121人次赴国(境)外交流访学;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围绕十大重点学科在泰国、老挝、柬埔寨国家建立海外实习实训基地10个;建立集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政策咨询为一体的老挝国别研究机构即“老挝研究中心”。

学校一贯重视校风和学风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人,注重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成了“明德印记”思政工作体系,锤炼“厚重·灵性·担当”的大山品格,人才培养质量不断跃升。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化学研究团队党支部和农林工程与规划学院第一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先后涌现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和“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张蕾,贵州最美警嫂、铜城仁者田仁碧,贵州省“最美劳动者”陆艳、梁正其,贵州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龙禹,“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王时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何林霞,“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常晓华、林婷娟,“贵州省最美大学生”王满怀等一批明德楷模。

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展望未来,铜仁学院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面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铜仁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服务型大学,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铜仁学院的澎湃力量!





铜仁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铜仁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铜仁学院章程》,落实“依法治招”要求,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由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铜仁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铜仁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下设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

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体育、艺术类及相关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护理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总分仍然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2.艺术类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3.体育类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少数民族双语班。我校少数民族双语班必须是参加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达到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再按照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进行录取。

2.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完成一年预科学习,考试合格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升转到我校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3.大类招生。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4.专科升本科招生按照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复测工作进校后按照我校《新生入校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有“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保障型与发展型相结合的资助体系;主要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gztr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trc.edu.cn/s.php/zsc/

邮政编码:554300

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

纪委、监察室电话:0856-5221721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铜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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