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
遵义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曾用关东医学院、大连大学医学院、大连医学院等名称。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学校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遵义市,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7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以医学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雄厚的省属重点高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由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及珠海校区3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2515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实体藏书204万余册,电子馆藏133万余册。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下设29个教学院系、5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建校以来,学校群英荟萃、专家云集,生理学家沈其震院士、解剖学与人类学家吴汝康院士、微生物学家魏曦院士、药理学家张毅教授、生理学家吴襄教授、生物学家伍律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曾执教讲坛,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有教职工及医护人员10559人,其中正高485人,副高1219人。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5人,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专家4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国家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1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6人,省管专家(Ⅰ类)6人,省管专家(Ⅱ类)30人,二级教授26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省部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共26个,140人入选省级各类人才项目。
现有本科专业32个,本科教育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等6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各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3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获7年有效期,是目前我省高校医学专业认证以来的最好成绩,护理学专业认证获6年有效期,口腔医学专业高质量通过认证,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开设南山班,全力推进以“临床医学专业南山班综合改革”为引领的全类型卓越医学人才培养计划2.0。
学校从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1981年恢复高考后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9年起与重庆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临床医学专业型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个,研究生教育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法学等4个学科门类。药理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是贵州省首个进入ESI全球前1%医学学科;2018年以来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贵州省本科生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1项。“大健康医药学科群”入选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Ⅰ类学科群,临床医学和药学是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学校自然指数综合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187位。在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药学进入全国前40%,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均进入全国前50%,25个专业进入2021软科中国最好专业榜单,附属医院12个学科进入2020年度中国医科院科技量值前100位。
学校现有国家级生物样本库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8个。“十三五”以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5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贵州省科学技术奖41项,其中一等奖4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
学校各附属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37个,国家级培训基地15个,省级医疗控制中心11个,省级专科培训基地14个,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分中心3个。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住培专业基地25个,其中,全国住培重点专业基地3个。学校附属医院是贵州首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恶性肿瘤早期诊断与精准治疗方向)建设单位。以穿支皮瓣技术、颈椎微创技术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消化道内镜早癌筛查、神经内镜等技术在西南处于领先水平,是贵州省唯一一家具备心脏移植资质的三甲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是贵州省首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也是贵州省首家中国“微笑列车”行动A级合作医院。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合作与国际化教育,与遵义市、珠海市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贵州医药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珠海金湾医药产业研究院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发展;与浙江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推进协同育人;与茅台集团等大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合作,实现校企共赢。2015年成立国际教育学院(贵州-东盟医学教育学院),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加入中国-东盟高校医学联盟、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中国智慧教育联盟,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成立遵义教育与卫生红色文化交流中心(原遵义教育与卫生干部学院),加入“红医联盟”并成为副理事长单位,推动红色文化传承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长期以来,学校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能力水平。74年的本科教育、66年的硕士培养和22年的博士联合培养,为国家输送了近8万名医学人才,分布在医疗卫生各个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共派出50余名干部赴正安县担任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选派60余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扶贫,助力赤水市成为贵州首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推动遵义率先实现全省整市脱贫,为贵州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绝对贫困的标签贡献了遵医力量。学校附属医院八年来通过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大方县人民医院建设,精准帮扶大方县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的高度肯定。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学校承担和参与了贵州、湖北和广东三省疫情防控工作,参与抗疫人数达6200余人次,3人分别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全国一线医务人员抗疫巾帼先锋”荣誉称号,共有22人、7个集体荣获贵州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表彰,1名同志获广东省抗疫先进个人称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重大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秉承“明德笃学,求是致用”的校训,发扬“信念坚定、顾全大局、顽强拼搏、严谨治学、开拓创新”的遵医精神,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立足“一体两翼六中心”发展蓝图,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凝聚高水平人才团队,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核心竞争力,奋力推进学校教育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遵义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校本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校内有关部门(院、系)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新生入学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其中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用于录取各地投档范围内上线生源。
第十五条 学校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为药学类(含药物制剂、药学)。其他按原有专业招生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含体育批次)、一批次本科(含“南山班”贵州省单列计划招生)、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普通本科)、少数民族班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段。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为主。学校在二个学习阶段之间依据专业容量、学生志愿、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
第十九条 学校与广州医科大学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在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学专家广州医科大学钟南山院士的支持下,将“南山”精神引入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培养,特设立“南山”班,“南山”班人才培养全面实行导师制,由钟南山院士任总导师。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规定,并结合各地生源情况,确定最终投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校区间的调整)。对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同时参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校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六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体检要求(建议)及说明:第二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除外语类专业)现行所修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我校。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三十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补、减”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贵州省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简称脱贫家庭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已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该资助项目。
第八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遵义医科大学学士学位。
第九章 复查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校关于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
联系(监督)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电子邮箱:zyy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zmu.edu.cn/
招办网址:https://zyzb.zmu.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由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及珠海校区3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2515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实体藏书204万余册,电子馆藏133万余册。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下设29个教学院系、5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建校以来,学校群英荟萃、专家云集,生理学家沈其震院士、解剖学与人类学家吴汝康院士、微生物学家魏曦院士、药理学家张毅教授、生理学家吴襄教授、生物学家伍律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曾执教讲坛,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有教职工及医护人员10559人,其中正高485人,副高1219人。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5人,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专家4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国家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1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6人,省管专家(Ⅰ类)6人,省管专家(Ⅱ类)30人,二级教授26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省部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共26个,140人入选省级各类人才项目。
现有本科专业32个,本科教育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等6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各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3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获7年有效期,是目前我省高校医学专业认证以来的最好成绩,护理学专业认证获6年有效期,口腔医学专业高质量通过认证,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开设南山班,全力推进以“临床医学专业南山班综合改革”为引领的全类型卓越医学人才培养计划2.0。
学校从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1981年恢复高考后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9年起与重庆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临床医学专业型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个,研究生教育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法学等4个学科门类。药理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是贵州省首个进入ESI全球前1%医学学科;2018年以来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贵州省本科生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1项。“大健康医药学科群”入选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Ⅰ类学科群,临床医学和药学是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学校自然指数综合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187位。在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药学进入全国前40%,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均进入全国前50%,25个专业进入2021软科中国最好专业榜单,附属医院12个学科进入2020年度中国医科院科技量值前100位。
学校现有国家级生物样本库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8个。“十三五”以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5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贵州省科学技术奖41项,其中一等奖4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
学校各附属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37个,国家级培训基地15个,省级医疗控制中心11个,省级专科培训基地14个,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分中心3个。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住培专业基地25个,其中,全国住培重点专业基地3个。学校附属医院是贵州首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恶性肿瘤早期诊断与精准治疗方向)建设单位。以穿支皮瓣技术、颈椎微创技术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消化道内镜早癌筛查、神经内镜等技术在西南处于领先水平,是贵州省唯一一家具备心脏移植资质的三甲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是贵州省首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也是贵州省首家中国“微笑列车”行动A级合作医院。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合作与国际化教育,与遵义市、珠海市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贵州医药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珠海金湾医药产业研究院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发展;与浙江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推进协同育人;与茅台集团等大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合作,实现校企共赢。2015年成立国际教育学院(贵州-东盟医学教育学院),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加入中国-东盟高校医学联盟、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中国智慧教育联盟,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成立遵义教育与卫生红色文化交流中心(原遵义教育与卫生干部学院),加入“红医联盟”并成为副理事长单位,推动红色文化传承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长期以来,学校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能力水平。74年的本科教育、66年的硕士培养和22年的博士联合培养,为国家输送了近8万名医学人才,分布在医疗卫生各个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共派出50余名干部赴正安县担任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选派60余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扶贫,助力赤水市成为贵州首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推动遵义率先实现全省整市脱贫,为贵州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绝对贫困的标签贡献了遵医力量。学校附属医院八年来通过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大方县人民医院建设,精准帮扶大方县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的高度肯定。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学校承担和参与了贵州、湖北和广东三省疫情防控工作,参与抗疫人数达6200余人次,3人分别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全国一线医务人员抗疫巾帼先锋”荣誉称号,共有22人、7个集体荣获贵州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表彰,1名同志获广东省抗疫先进个人称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重大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秉承“明德笃学,求是致用”的校训,发扬“信念坚定、顾全大局、顽强拼搏、严谨治学、开拓创新”的遵医精神,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立足“一体两翼六中心”发展蓝图,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凝聚高水平人才团队,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核心竞争力,奋力推进学校教育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遵义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校本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校内有关部门(院、系)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新生入学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其中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用于录取各地投档范围内上线生源。
第十五条 学校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为药学类(含药物制剂、药学)。其他按原有专业招生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含体育批次)、一批次本科(含“南山班”贵州省单列计划招生)、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普通本科)、少数民族班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段。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为主。学校在二个学习阶段之间依据专业容量、学生志愿、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
第十九条 学校与广州医科大学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在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学专家广州医科大学钟南山院士的支持下,将“南山”精神引入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医生培养,特设立“南山”班,“南山”班人才培养全面实行导师制,由钟南山院士任总导师。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规定,并结合各地生源情况,确定最终投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校区间的调整)。对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同时参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校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六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体检要求(建议)及说明:第二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除外语类专业)现行所修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我校。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三十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补、减”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贵州省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简称脱贫家庭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已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该资助项目。
第八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遵义医科大学学士学位。
第九章 复查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校关于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
联系(监督)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电子邮箱:zyy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zmu.edu.cn/
招办网址:https://zyzb.zmu.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