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天府旅游名县、颛顼故里、阳光花城、康养胜地——攀枝花市米易县城。这里年平均气温19.7摄氏度,夏季清凉、冬日暖阳,交通便捷,京昆高速公路、成昆铁路、国道227线、省道218线、省道465线纵贯全境,与攀枝花保安营机场、西昌青山机场行程均在1个半小时左右,是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的康养度假理想目的地。成昆高铁将于2023年通车,届时米易高铁站到学院只有10多分钟车程。
学院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院规划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一期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0万余㎡,后期规划占地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5万㎡,已配置4000余万元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图书10万余册,其中电子图书10万册;已建成20余个校内实训室,建有车、铆、焊工实训车间,建有全国唯一的红糖博物馆和全国糖业唯一获得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米易红糖体验馆。学院同四川能投集团、攀钢集团、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等20余家知名企业和科研院所签署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与东方钛业公司、米易县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区、米易县康养中心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训基地30余个,为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师资队伍政治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管理团队具有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现有专职教师115人,其中,教授、一级美术师、研究员等12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技师等1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2人,双师素质教师14人,省市级有国家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2人,国家级农机大赛裁判1人,省级电工和汽修技能培训题库专家2人,省市级教学名师、市级工匠、省市级技术标兵2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常委、政协委员3人。近30名知名专家、行业翘楚受聘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
学院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攀西地区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致力于为钒钛材料应用,现代农业和阳光康养等产业的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已开设现代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村镇建设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中医养生保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机电设备技术、行政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电梯工程技术等12个专业。
学校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立足攀西地区,面向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等省(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现有在校生1100多人,以高职专科办学层次为主体,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积极探索“1+X”证书试点,育训结合,通过学院鲁班培训学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迄今为止,已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万余人次。开展“专升本”工作,为优秀学生进一步深造创造条件。学校与多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联合办学。认真落实奖、勤、助、贷、补等资助政策,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毕业生毕业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的优质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启出国留学直通车,开展专升本、升硕及出国留学教育项目,为学生提供出国留学全程服务。
学院坚守职业教育阵地,实施“人才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秉持“立德树人、传智铸能”的校训,构建“三业融合、三级贯通、五位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校企一体、工学交替、德能并修、知行合一”的办学特色,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走出了一条民族地区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之路,为攀西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培养“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发展好”的建设、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的职业技能人才。
学校充分利用专业和人才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是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米易县职业教育中心、米易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阳光米易巾帼创业就业服务基地。近年来,免费培训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村级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2万余人,为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面向未来,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攀西、服务西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不断探索“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富有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专业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规范、人才培养质量优良,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成为四川省现代农业、乡村振兴和康养服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全国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排头兵。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2.学院英文译名:Pan Zhi Hua PanXi Vocational College
3.学院国标代码:14672
4.在川招生代码:5794
5.学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学院是一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2-81106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院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审定后,报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职能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pzhpxzyxy.com/)和招生就业网(http://www.pzhpxzyxy.com/zsw/)中发布。
第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备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2.收费标准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执行。
(三)住宿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函〔2019〕856号)批复意见实施,住宿费1200元/人·年。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并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根据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我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我省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院认可教育部和我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学院对报考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直到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又无法满足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贷、勤、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奖、贷、勤、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5.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三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邮政编码:617200
咨询电话:0812-8192288 0812-8189006
15228598177(赵老师)13882362381(许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12-8110699(周老师)
咨 询QQ:254089560、172476155
学院官方查询网站:http://www.pzhpxzyxy.com/
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www.pzhpxzyxy.com/zsw/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9日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天府旅游名县、颛顼故里、阳光花城、康养胜地——攀枝花市米易县城。这里年平均气温19.7摄氏度,夏季清凉、冬日暖阳,交通便捷,京昆高速公路、成昆铁路、国道227线、省道218线、省道465线纵贯全境,与攀枝花保安营机场、西昌青山机场行程均在1个半小时左右,是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的康养度假理想目的地。成昆高铁将于2023年通车,届时米易高铁站到学院只有10多分钟车程。
学院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院规划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一期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0万余㎡,后期规划占地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5万㎡,已配置4000余万元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图书10万余册,其中电子图书10万册;已建成20余个校内实训室,建有车、铆、焊工实训车间,建有全国唯一的红糖博物馆和全国糖业唯一获得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米易红糖体验馆。学院同四川能投集团、攀钢集团、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等20余家知名企业和科研院所签署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与东方钛业公司、米易县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区、米易县康养中心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训基地30余个,为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师资队伍政治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管理团队具有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现有专职教师115人,其中,教授、一级美术师、研究员等12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技师等1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2人,双师素质教师14人,省市级有国家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2人,国家级农机大赛裁判1人,省级电工和汽修技能培训题库专家2人,省市级教学名师、市级工匠、省市级技术标兵2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常委、政协委员3人。近30名知名专家、行业翘楚受聘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
学院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攀西地区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致力于为钒钛材料应用,现代农业和阳光康养等产业的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已开设现代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村镇建设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中医养生保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机电设备技术、行政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电梯工程技术等12个专业。
学校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立足攀西地区,面向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等省(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现有在校生1100多人,以高职专科办学层次为主体,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积极探索“1+X”证书试点,育训结合,通过学院鲁班培训学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迄今为止,已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万余人次。开展“专升本”工作,为优秀学生进一步深造创造条件。学校与多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联合办学。认真落实奖、勤、助、贷、补等资助政策,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毕业生毕业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的优质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启出国留学直通车,开展专升本、升硕及出国留学教育项目,为学生提供出国留学全程服务。
学院坚守职业教育阵地,实施“人才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秉持“立德树人、传智铸能”的校训,构建“三业融合、三级贯通、五位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校企一体、工学交替、德能并修、知行合一”的办学特色,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走出了一条民族地区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之路,为攀西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培养“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发展好”的建设、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的职业技能人才。
学校充分利用专业和人才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是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米易县职业教育中心、米易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阳光米易巾帼创业就业服务基地。近年来,免费培训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村级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2万余人,为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面向未来,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攀西、服务西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不断探索“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富有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专业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规范、人才培养质量优良,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成为四川省现代农业、乡村振兴和康养服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全国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排头兵。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2.学院英文译名:Pan Zhi Hua PanXi Vocational College
3.学院国标代码:14672
4.在川招生代码:5794
5.学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民办高职院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学院是一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2-81106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院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审定后,报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职能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pzhpxzyxy.com/)和招生就业网(http://www.pzhpxzyxy.com/zsw/)中发布。
第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备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2.收费标准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执行。
(三)住宿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函〔2019〕856号)批复意见实施,住宿费1200元/人·年。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并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根据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我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我省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院认可教育部和我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学院对报考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直到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又无法满足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贷、勤、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奖、贷、勤、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5.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三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邮政编码:617200
咨询电话:0812-8192288 0812-8189006
15228598177(赵老师)13882362381(许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12-8110699(周老师)
咨 询QQ:254089560、172476155
学院官方查询网站:http://www.pzhpxzyxy.com/
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www.pzhpxzyxy.com/zsw/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