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是2018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四川川航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举办,得到解放军空军、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等大力支持,是中国第一所通用航空高校。
学校坐落于国家级新区——天府新区,区位环境优美,设施设备一流。校园由清华大学设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教育设计容纳量1万余人,拥有业内独有40平方公里训练空域。学校紧密围绕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设置专业,现设有24个专业,形成了以通用航空类专业为引领,运输航空类专业为主干,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为支撑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发展势头良好。
学校管理团队和师资力量厚实,现任领导都是长期在普通高校担任领导工作,熟悉高等教育管理与规律的教授、博士和资深的教育专家,具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育人理念。学校引进了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等国内外知名航空院校的教授、博士和硕士,同时聘请航空企业的一线工程师和优秀工匠作为双师型教师。
学校形成了“一个目标、两个路径、三个环节、四个课堂、五个支撑”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1+X”复合型人才,使学生做到一专多能。学校实行分类培养制度,因材施教,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开设各种兴趣班、培训班,组织和鼓励参加全国的各种竞赛、比赛,培养卓越工程师和优秀工匠;设立女生健康成长专项计划,为女生提供成长和发展服务,培养优秀和杰出女性;设立贫困生培养专项计划,专设民生银行、朗基集团等多项奖助学金,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行专业与企业共建,专家与企业家共管的办学机制,与美国安博瑞航空大学、美国陈纳德飞行学院、加拿大航空学院、天津迅腾、华飞通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合作达成高度的人才培养与就业合作关系,并携手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开设特色专属定制班,校企协同育人,能充分保证学生高质量就业。
学校以“办百年名校,育通航英才”为愿景,航空报国,服务民生。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魂、质量为本、特色为要、就业为重”的办学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着力培养德技并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立足高等职业教育,扎根天府新区,服务成渝经济圈,辐射西南,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有质量、有特色、有品牌、有良好社会影响的高职院校。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学校名称: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
四、办学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由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
2.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市的招生计划,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根据生源情况将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七、入学考核与考试
1.参加2022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2.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八、录取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
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外语高分者;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外语高分者。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5.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九、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十、就业及资助政策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的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学校各方面力量对招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及安全、有序地实施,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同时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决策作用及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20564
咨询电话:028-36859992
网 址:http://www.ausedu.cn
电子邮件:thxyzsc@163.com
3.本章程由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8日
学校坐落于国家级新区——天府新区,区位环境优美,设施设备一流。校园由清华大学设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教育设计容纳量1万余人,拥有业内独有40平方公里训练空域。学校紧密围绕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设置专业,现设有24个专业,形成了以通用航空类专业为引领,运输航空类专业为主干,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为支撑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发展势头良好。
学校管理团队和师资力量厚实,现任领导都是长期在普通高校担任领导工作,熟悉高等教育管理与规律的教授、博士和资深的教育专家,具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育人理念。学校引进了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等国内外知名航空院校的教授、博士和硕士,同时聘请航空企业的一线工程师和优秀工匠作为双师型教师。
学校形成了“一个目标、两个路径、三个环节、四个课堂、五个支撑”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1+X”复合型人才,使学生做到一专多能。学校实行分类培养制度,因材施教,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开设各种兴趣班、培训班,组织和鼓励参加全国的各种竞赛、比赛,培养卓越工程师和优秀工匠;设立女生健康成长专项计划,为女生提供成长和发展服务,培养优秀和杰出女性;设立贫困生培养专项计划,专设民生银行、朗基集团等多项奖助学金,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行专业与企业共建,专家与企业家共管的办学机制,与美国安博瑞航空大学、美国陈纳德飞行学院、加拿大航空学院、天津迅腾、华飞通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合作达成高度的人才培养与就业合作关系,并携手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开设特色专属定制班,校企协同育人,能充分保证学生高质量就业。
学校以“办百年名校,育通航英才”为愿景,航空报国,服务民生。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魂、质量为本、特色为要、就业为重”的办学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着力培养德技并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立足高等职业教育,扎根天府新区,服务成渝经济圈,辐射西南,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有质量、有特色、有品牌、有良好社会影响的高职院校。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学校名称: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
四、办学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由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
2.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市的招生计划,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根据生源情况将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七、入学考核与考试
1.参加2022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2.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八、录取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
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外语高分者;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外语高分者。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5.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九、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十、就业及资助政策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的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学校各方面力量对招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及安全、有序地实施,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同时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决策作用及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20564
咨询电话:028-36859992
网 址:http://www.ausedu.cn
电子邮件:thxyzsc@163.com
3.本章程由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