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
阿坝师范学院前身为阿坝师范专科学校,是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阿坝师范学院。
学校座落在民族文化璀璨的岷江之滨,寿溪河畔,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5A级特别旅游风景区汶川县水磨古镇,距成都市区60余公里,距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20余公里,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是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应用转型院校联盟单位、教育部中央教科所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实验基地和副理事长单位、全国首批高校转型与课程改革联盟单位(首批72所)、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试点院校。
办学四十余年来,学校植根阿坝,始终牢记为阿坝藏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培育人才的办学使命,秉承“德才兼备、智慧永恒”的校训,始终坚持“重内涵、强质量、创特色、铸精品”的办学理念,坚持“民族+师范”,发扬“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阿师精神,强化“感恩、奋进、务实、创新”的校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博学善导”的教风,“善学善思、学用结合、求真务实”的学风,建成阿坝民族地区师资培养的摇篮,培养了一大批“融得进、扎得下、知感恩、能奉献”的“永久牌”阿坝民族地区优秀教育师资和其他各类优秀人才,为阿坝藏区及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杰出校友代表有四川省副省长尧斯丹、西藏自治区副主席肖友才;中学特级教师刘裕文、丁庭楹;著名歌手容中尔甲、郑绍兵;古文字学专家、西南大学文献所所长张显成教授等。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39亩,建筑面积约24.72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文、理、工、管、法、艺术、教育、历史8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含方向),8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人,现有校内专任教师483人,外聘教师12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00人。现有14个二级学院、2个研究所、13个科研机构和1个艺术团。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研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1人,“天府青城计划”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
学校围绕“生态、文化、民族”关键点,整合学校现有资源,做好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围绕“生态”组建了生物、化学、智能化、自动化、经济、管理、旅游等专业集群;围绕“文化”组建了音乐、舞蹈、美术、体育、文学与传媒等专业集群;围绕“民族”将四川省羌学研究会、学校民族文化研究所、科学工作院、VR实验室、藏纸研究中心,四川省高水平科学研究团队(藏羌彝走廊民族文化创意研究团队)、藏汉双语研究中心等组合成为民族学学科平台。根据“突出优势、重点建设、全面推进”的原则,启动校级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干、艺术和体育学科为优势、藏汉双语学科群为特色、非教师教育类学科为增长点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馆藏纸质图书52.2万种,129.7万册,电子图书17.2万册,其他电子期刊、电子报纸和数据库有CNKI、万方、超星、维普、博看和社科文库6家数据商提供的数据资源库。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教学用计算机4433余台,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7000余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其中3个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68个,实训室8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30.40余万元。学校共有省级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校内建有公共类师范技能实训中心1个,专业类实验实训平台31个,实验实训室150多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276亿元,本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9801台(套)。
学校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办学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本科教育在学校事业中的核心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实施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初步形成了理实并重、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立了“7+1”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了富有民族特色的专业体系,形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课程体系,多次受邀在全国会议上交流和展示改革经验。据麦可思调查,升本以来,在校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毕业学生对教学满意度保持91%以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泰国碧武里皇家大学、美国芝加哥东西大学、美国北密歇根大学、詹姆斯·麦迪逊大学、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韩国崇实大学等多家国外大学和合作机构签订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协议,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格乐大学及博仁等三所大学开展联合博士培养等项目合作。学校现有“3+1”本科项目、暑假游学项目、国际交换生项目等学生出国学习项目。2019年,在东西协作政策的指引下,搭建“汶川+义乌+义乌工商职业学院+阿坝师范学院”合作模式,按照“一年班、二年专业、三年学院”的思路为阿坝地区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加强特色项目科学研究。在汶川县居民健康指数指标体系构建、《青藏高原环境与山水文化(汶川卷)》的编攥、康养旅游项目策划、基础教育联盟建设、藏羌医药研究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建有四川省高水平社会科学研究团队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校级科研团队16个,十三五以来,学校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语委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任务项目6项,主持教育部社科规划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等各类省、厅级项目300余项,主持校级科研项目5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近300篇,近140篇被EI、SCl、ISTP (CPCI) 收录;出版教材、专著50余部,近250项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近50项成果获国家相关部委、省级、厅州级奖励,尤其是获得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实现了我省民族地区高校社会科学研究的重大突破。
学校坚持“传承、创新、特色、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理念,着力营造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搭建校园文化建设平台,努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舞蹈表演专业被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批准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获得四川省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优秀成果二等奖。
学校在服务地方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近三年来,学校与阿坝州人民政府、州科知局、中国卧龙特区管理局、汶川县、黑水县、温州大学等建立了校地校企校际合作关系。其中,与阿坝州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教师教育试验区;与汶川县人民政府联合成立汶川县南部片区教育联盟。先后建立阿坝州科技孵化园、大熊猫学院、乡村学院,藏纸研究中心、高原无人机研究中心、民族研究所。学校积极推广藏羌文化,以藏羌歌舞文化为题材创作的民族组舞、民族歌曲作品,在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比赛中屡创佳绩,学校主持研究的国家民委“十五”、“十一五” 全国少数民族重点古籍出版项目《羌族释比经典》,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阿坝旧志》获得社会高度认可;学校老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录,专报习近平总书记及全体政治局委员。学校教师创作的藏族祥巴版画,凸显了极强的民族性、地域性和现代性,一次性被国家美术馆收藏18幅;师生创作的大型羌族诗画乐舞“云朵·萨朗姐”获得首届四川艺术节“文华奖”剧目类“剧目奖”和“观众最喜爱剧目奖”,羌族舞蹈“鸽子花开”走进人民大会堂公开展演。
面向未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两评估、两转型”为引领,牢记发展使命,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继续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大力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学院而努力奋斗!
阿坝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阿坝师范学院,英文译名为Aba Teachers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46。
第二条 学校地址为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佛山大道。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院。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四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阿坝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28-62332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我校来源计划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上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阿坝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1%,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模式,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考核实际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2%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课程)的语种。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它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对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严格的身份复核,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控制在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按模拟投档之后,根据生源情况追加计划批量投档。
第二十二条 若其它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管理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等系列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并在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提供考生录取信息。
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sceea.cn/
2.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abtu.edu.cn/
3.阿坝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8-62332777、 0837-6981038 15983700915 15082512468电子邮箱:abtuz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阿坝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学校座落在民族文化璀璨的岷江之滨,寿溪河畔,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5A级特别旅游风景区汶川县水磨古镇,距成都市区60余公里,距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20余公里,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四川省园林式校园,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是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应用转型院校联盟单位、教育部中央教科所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实验基地和副理事长单位、全国首批高校转型与课程改革联盟单位(首批72所)、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试点院校。
办学四十余年来,学校植根阿坝,始终牢记为阿坝藏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培育人才的办学使命,秉承“德才兼备、智慧永恒”的校训,始终坚持“重内涵、强质量、创特色、铸精品”的办学理念,坚持“民族+师范”,发扬“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阿师精神,强化“感恩、奋进、务实、创新”的校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博学善导”的教风,“善学善思、学用结合、求真务实”的学风,建成阿坝民族地区师资培养的摇篮,培养了一大批“融得进、扎得下、知感恩、能奉献”的“永久牌”阿坝民族地区优秀教育师资和其他各类优秀人才,为阿坝藏区及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杰出校友代表有四川省副省长尧斯丹、西藏自治区副主席肖友才;中学特级教师刘裕文、丁庭楹;著名歌手容中尔甲、郑绍兵;古文字学专家、西南大学文献所所长张显成教授等。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39亩,建筑面积约24.72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文、理、工、管、法、艺术、教育、历史8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含方向),8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人,现有校内专任教师483人,外聘教师12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00人。现有14个二级学院、2个研究所、13个科研机构和1个艺术团。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研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1人,“天府青城计划”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
学校围绕“生态、文化、民族”关键点,整合学校现有资源,做好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围绕“生态”组建了生物、化学、智能化、自动化、经济、管理、旅游等专业集群;围绕“文化”组建了音乐、舞蹈、美术、体育、文学与传媒等专业集群;围绕“民族”将四川省羌学研究会、学校民族文化研究所、科学工作院、VR实验室、藏纸研究中心,四川省高水平科学研究团队(藏羌彝走廊民族文化创意研究团队)、藏汉双语研究中心等组合成为民族学学科平台。根据“突出优势、重点建设、全面推进”的原则,启动校级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干、艺术和体育学科为优势、藏汉双语学科群为特色、非教师教育类学科为增长点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馆藏纸质图书52.2万种,129.7万册,电子图书17.2万册,其他电子期刊、电子报纸和数据库有CNKI、万方、超星、维普、博看和社科文库6家数据商提供的数据资源库。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教学用计算机4433余台,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7000余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其中3个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68个,实训室8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30.40余万元。学校共有省级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校内建有公共类师范技能实训中心1个,专业类实验实训平台31个,实验实训室150多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276亿元,本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9801台(套)。
学校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办学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本科教育在学校事业中的核心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实施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初步形成了理实并重、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立了“7+1”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了富有民族特色的专业体系,形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课程体系,多次受邀在全国会议上交流和展示改革经验。据麦可思调查,升本以来,在校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毕业学生对教学满意度保持91%以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泰国碧武里皇家大学、美国芝加哥东西大学、美国北密歇根大学、詹姆斯·麦迪逊大学、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韩国崇实大学等多家国外大学和合作机构签订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协议,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格乐大学及博仁等三所大学开展联合博士培养等项目合作。学校现有“3+1”本科项目、暑假游学项目、国际交换生项目等学生出国学习项目。2019年,在东西协作政策的指引下,搭建“汶川+义乌+义乌工商职业学院+阿坝师范学院”合作模式,按照“一年班、二年专业、三年学院”的思路为阿坝地区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加强特色项目科学研究。在汶川县居民健康指数指标体系构建、《青藏高原环境与山水文化(汶川卷)》的编攥、康养旅游项目策划、基础教育联盟建设、藏羌医药研究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建有四川省高水平社会科学研究团队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校级科研团队16个,十三五以来,学校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语委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任务项目6项,主持教育部社科规划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等各类省、厅级项目300余项,主持校级科研项目5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近300篇,近140篇被EI、SCl、ISTP (CPCI) 收录;出版教材、专著50余部,近250项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近50项成果获国家相关部委、省级、厅州级奖励,尤其是获得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实现了我省民族地区高校社会科学研究的重大突破。
学校坚持“传承、创新、特色、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理念,着力营造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搭建校园文化建设平台,努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舞蹈表演专业被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批准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获得四川省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优秀成果二等奖。
学校在服务地方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近三年来,学校与阿坝州人民政府、州科知局、中国卧龙特区管理局、汶川县、黑水县、温州大学等建立了校地校企校际合作关系。其中,与阿坝州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教师教育试验区;与汶川县人民政府联合成立汶川县南部片区教育联盟。先后建立阿坝州科技孵化园、大熊猫学院、乡村学院,藏纸研究中心、高原无人机研究中心、民族研究所。学校积极推广藏羌文化,以藏羌歌舞文化为题材创作的民族组舞、民族歌曲作品,在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比赛中屡创佳绩,学校主持研究的国家民委“十五”、“十一五” 全国少数民族重点古籍出版项目《羌族释比经典》,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阿坝旧志》获得社会高度认可;学校老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录,专报习近平总书记及全体政治局委员。学校教师创作的藏族祥巴版画,凸显了极强的民族性、地域性和现代性,一次性被国家美术馆收藏18幅;师生创作的大型羌族诗画乐舞“云朵·萨朗姐”获得首届四川艺术节“文华奖”剧目类“剧目奖”和“观众最喜爱剧目奖”,羌族舞蹈“鸽子花开”走进人民大会堂公开展演。
面向未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两评估、两转型”为引领,牢记发展使命,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继续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大力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学院而努力奋斗!
阿坝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阿坝师范学院,英文译名为Aba Teachers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46。
第二条 学校地址为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佛山大道。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院。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四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阿坝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28-62332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我校来源计划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上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阿坝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1%,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模式,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考核实际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2%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课程)的语种。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它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对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严格的身份复核,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控制在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按模拟投档之后,根据生源情况追加计划批量投档。
第二十二条 若其它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管理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等系列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并在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提供考生录取信息。
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sceea.cn/
2.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abtu.edu.cn/
3.阿坝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8-62332777、 0837-6981038 15983700915 15082512468电子邮箱:abtuz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阿坝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