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
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是为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指示,国家在当时的七个大区分别布点建设的农业机械本科院校之一,建校当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学校1978年被四川省确定为六所重点高校之一,1982年成为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3年更名为四川工业学院,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学院整体并入西华大学。
建校61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秉持“求是、明德、卓越”的校训,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主动适应国家和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内涵提升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办学声誉卓著。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宜人,荣获四川省首批文明校园、四川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校本部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彭州校区位于成都彭州市,人南校区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宜宾校区位于四川首个省级新区宜宾三江新区。学校教学科研及体育设施齐备,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1060万册(件),是全国收藏《中华再造善本丛书》的100所高校之一。
学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000余名,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150余人次。学校还聘请了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著名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学校始终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兴校办学的根本任务,以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为主体,不断健全育人体系,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现有21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4.5万余人,举办有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医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省一流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9个本科专业2021年招生,具有面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拥有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及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等60余个次。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新农科项目、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200余个。办学61年来,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华明、美国发明家科学院院士任志锋、东方电气集团首席专家石清华、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等校友为代表的各类人才28万余名,已经成为四川省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中心,强化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推进科教融合,重视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拥有国家级教学示范基地,建有省级大学科技园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是四川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五年,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内外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820余项、省级奖2860余项;在全国大学生桥梁设计大赛总决赛中获唯一特等奖,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际特等奖提名,在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实现我国该赛项上奖牌零的突破并获得银牌。
学校重视网络育人和文化育人,艺体教育特色鲜明。学校是“易班”网络思政平台全国推广第一所试点高校、全国易班共建示范高校,教育部原部长陈宝生等上级领导来校调研指导易班工作。学校荣获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九届优秀成果特等奖。学校招收乒乓球、跆拳道、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奥运冠军陈龙灿执教学校,带领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获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乒乓球男团冠军;西华啦啦操队获世界啦啦操锦标赛第三名。学校获得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比赛两届冠军、一届亚军;学生艺术团多次参加央视春晚等文艺演出。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校被评为四川省就业先进单位。
学校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民委国别区域研究中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部省级平台近20个。学校凝聚学科科研优势,努力服务四川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牵头编制四川省农业装备、川菜产业、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攻关路线图。近三年承担国家和部省级重点科研课题400余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各类成果奖30余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国内合作和国际交流。学校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高校;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天府创新研究院”;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开展农机和食品领域合作;与省农业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政府厅局分别共建“四川现代农业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应急管理学院”“四川质量发展研究院”。学校建有国家民委“日本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省“澳大利亚研究中心”、省“国际科技合作(澳新)研究院”;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印尼等10余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广泛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学术及科研合作,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与印尼三一一大学共建孔子学院;近年来留学生规模大幅增长。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全体西华人正以昂扬的精神风貌,改革创新,砥砺奋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华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办学地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大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学类(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航空航天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依据。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投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四川省“体育教育”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建筑类专业学制为5年,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支持。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四学年都在联合培养学校就读。相关招生信息详见《西华大学2022年报考指南》。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邮政编码:611730
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三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是为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指示,国家在当时的七个大区分别布点建设的农业机械本科院校之一,建校当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学校1978年被四川省确定为六所重点高校之一,1982年成为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3年更名为四川工业学院,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学院整体并入西华大学。
建校61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秉持“求是、明德、卓越”的校训,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主动适应国家和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内涵提升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办学声誉卓著。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宜人,荣获四川省首批文明校园、四川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校本部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彭州校区位于成都彭州市,人南校区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宜宾校区位于四川首个省级新区宜宾三江新区。学校教学科研及体育设施齐备,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1060万册(件),是全国收藏《中华再造善本丛书》的100所高校之一。
学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000余名,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150余人次。学校还聘请了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著名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学校始终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兴校办学的根本任务,以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为主体,不断健全育人体系,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现有21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4.5万余人,举办有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医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省一流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9个本科专业2021年招生,具有面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拥有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及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等60余个次。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新农科项目、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200余个。办学61年来,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华明、美国发明家科学院院士任志锋、东方电气集团首席专家石清华、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等校友为代表的各类人才28万余名,已经成为四川省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中心,强化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推进科教融合,重视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拥有国家级教学示范基地,建有省级大学科技园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是四川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五年,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内外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820余项、省级奖2860余项;在全国大学生桥梁设计大赛总决赛中获唯一特等奖,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际特等奖提名,在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实现我国该赛项上奖牌零的突破并获得银牌。
学校重视网络育人和文化育人,艺体教育特色鲜明。学校是“易班”网络思政平台全国推广第一所试点高校、全国易班共建示范高校,教育部原部长陈宝生等上级领导来校调研指导易班工作。学校荣获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九届优秀成果特等奖。学校招收乒乓球、跆拳道、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奥运冠军陈龙灿执教学校,带领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获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乒乓球男团冠军;西华啦啦操队获世界啦啦操锦标赛第三名。学校获得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比赛两届冠军、一届亚军;学生艺术团多次参加央视春晚等文艺演出。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校被评为四川省就业先进单位。
学校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民委国别区域研究中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部省级平台近20个。学校凝聚学科科研优势,努力服务四川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牵头编制四川省农业装备、川菜产业、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攻关路线图。近三年承担国家和部省级重点科研课题400余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各类成果奖30余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国内合作和国际交流。学校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高校;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天府创新研究院”;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开展农机和食品领域合作;与省农业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政府厅局分别共建“四川现代农业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应急管理学院”“四川质量发展研究院”。学校建有国家民委“日本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省“澳大利亚研究中心”、省“国际科技合作(澳新)研究院”;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印尼等10余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广泛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学术及科研合作,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与印尼三一一大学共建孔子学院;近年来留学生规模大幅增长。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全体西华人正以昂扬的精神风貌,改革创新,砥砺奋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华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办学地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大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学类(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航空航天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依据。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投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四川省“体育教育”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建筑类专业学制为5年,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支持。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四学年都在联合培养学校就读。相关招生信息详见《西华大学2022年报考指南》。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邮政编码:611730
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三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