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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46年,发轫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国立东北大学。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至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在川北有识之士倡议及川北三十六县十盐场支持下,依托东北大学的川籍师生在三台原校址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私立川北农工学院与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先生创立的西山书院共同组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迁至南充市,与川北文学院合并组建公立川北大学。1952年学校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等高校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一分为二,部分迁往成都,留在南充的部分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南充师范学院,1964年历史系又从成都整体迁回南充,1989年恢复“四川师范学院”校名,2003年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积淀形成了“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训。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教报国、育才造士,矢志不渝为民族复兴和地方建设服务;始终坚持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矢志不渝为基层教育和基础教育服务;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矢志不渝传承和弘扬学校的办学精神;始终坚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争创一流,矢志不渝擘画和推进学校的强校事业,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办学实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入选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首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是四川省“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确定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和四川省重要的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在职教师培训基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研究基地,是全省首个被授牌“四川省优秀大学生选调基地”的省属高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综合性大学,被誉为“读书的好地方、选才的好去处”。

学校学科优势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现有82个本科专业,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生态学、天文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史、数学等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生态学与生态治理学科领域、政治学与社会治理学科群入选四川省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四川省属高校中唯一入选的全省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入选“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学校是国家天文科学数据中心教育研发应用中心共建单位,2项科研成果入选2021年“中国太空探索10项重大进展”。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个,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南充市重点实验室6个;拥有省级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4个。建有国家淡水渔业工程技术中心西南分中心、国家林业局竹资源培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熊猫主食竹保育示范基地;建有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等3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巴基斯坦研究中心、落下闳研究中心等其它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四川省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川北历史文化社科普及基地及川东北航空模型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拥有四川省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大学科技园和朱德研究中心、生态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院、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等科技转化与社会服务科研机构。

学校名师荟萃,师资力量雄厚。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著名古代文学专家郑临川、周虚白、傅平骧,史学专家吴景贤、赵吕甫、龙显昭,哲学专家李耀仙,遗传学专家汤泽生,国际公认大熊猫生态生物学研究的奠基人胡锦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发展积淀了浓厚的学术底蕴。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6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900余人。获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荣誉称号的有120人次;有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5人。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口碑好。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30000余人。学校承担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400余项、省级850余项:其中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级“十三五”规划教材1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66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0余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8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70余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40余万名,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科研成果丰硕,服务国家战略及地方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10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5-11世纪中国文学写本整理、编年与综合研究”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项目180项,省部级项目311项;承接了包括青藏高原第二次综合科学考察、成兰铁路、兰渝铁路等生态环境评估项目在内的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建设相关项目。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1918篇,其中SCI收录论文988篇,SSCI收录论文24篇,CSSCI、CSCD来源期刊论文714篇;出版学术专著266部。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8项;国家发明专利65项,实用新型专利137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对外交流广泛。先后与南充、德阳、泸州、遂宁、巴中等地方政府签署校地合作协议。与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与日本千叶大学(Chiba University)、英国桑德兰大学(University of Sunderland)、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University of Central Oklahoma)、台湾师范大学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并开展各类层次、不同国别的学术科研交流、教师互派访学、学生交流等项目;在巴中、德阳、营山、南充等地组建附属中学,牵头成立了成渝地区小学教育联盟,与成都市实验小学等14所四川省名优小学共建小学全科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与地方政府共建西华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西华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与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和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卧龙、蜂桶寨、唐家河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署合作协议。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搭建技术研发平台,多次牵头承担了国家林业局大熊猫全国调查研究项目;与地方政府就基层治理、川陕苏区党史研究与宣传、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地方立法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投资建设了唯一一所由高校参与建设的50BiN中国节点望远镜,建立了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等天文学研究机构的科研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形成了对外交流合作的良好局面。

学校环境优美,教学基础设施完善。学校建有行署、华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0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1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是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现有纸质图书300余万册,电子图书40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75个,珍藏古籍5600余种、74000余册,图书馆向社会免费开放阅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治蜀兴川生动实践,大力实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359”战略,为建成教师教育特色更加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四川教育“鼎兴之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成教育强国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其中四川省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2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四川省体育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2568301

学校主页: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wnu.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2011@126.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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