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

★ 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

★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 国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 重庆市文明校园

★ 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

★ 重庆市拥有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的高职院校

★ 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 重庆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市十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之一)挂靠单位

★ 重庆市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和技师融合培养试点单位

★ 重庆市长寿绿色化工与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单位

★ 重庆市长寿区环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创新生态圈建设核心单位

★ 成渝双城经济圈化工职业教育产教协同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

★ 连续4届中国.重庆市职业技能大赛化学检验赛项指定承办单位

★ 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重庆化工职工大学、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合并改制设立,始建于1964年。

学校现有江北、长寿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国家4A级都市旅游区观音桥商圈,长寿校区位于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菩提山文化公园。学校占地近600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3万余人。学校是“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石化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重庆市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自创办以来,秉承“厚德、博学、笃行、乐业”的校训,弘扬“锲而不舍、砥砺奋进”的学校精神,践行“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近10万名合格技术技能人才。

党建引领 立德树人

学校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构建起党建与业务同步推进、深度融合的“大党建”格局。大力推进新时代党建“双创”,精心打造2个样板支部,建立起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政工作“一分钟工程”,受到《光明日报》《半月谈》《中国教育报》等关注。学校事业发展考核排名近5年跃升6个位次, 3次被评为全国石化行业党建及思政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

内涵发展 特色办学

依托2个国家级、4个市级骨干专业,学校建成了以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两个市级“双高”专业群为核心的9大专业集群。在金苹果2021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竞争力排行耪中,学校4个专业进入全国前三名(药品服务与管理第一名,化妆品生产与加工第二名,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品设备应用技术第三名)。2006年来,学校承办市级职业技能大赛15届,夺得国赛市赛团体和个人一等奖51项次,累计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100余项次,成为国赛工业分析与检验项目的“五冠王”。

名师荟萃 硕果累累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师队伍中副高以上职称者超过30%,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超过65%,“双师型”教师超过75%,现有市级及以上专家名师骨干等21人。在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累计获得市级以上奖项110余项次。在中国高职发展智库2021年全国高职院校专利排行榜中,学校位列第106名,在重庆高职院校中排名第7位。

校企融合 服务地方

学校每年为社会培训及鉴定上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市高职院校前列。学校与地方深度合作,与长寿区共建光电产业基地和3D打印创新基地,与经开区共建绿色化工与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与长寿区共同打造环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创新生态圈。与530余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基地104个,牵头成立了重庆化医职业教育集团;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10余项,为企业创造产值近1.8亿元。

国际视野 共谋未来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参与中泰职教联盟、东南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等,与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等建立合作关系;依托国家公派留学计划、“一带一路”海外计划等,每年选派骨干教师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访学或交流。

沐风栉雨六十载,砥砺奋进新时代。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正乘着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浩荡东风,在建设世界水平、国内一流、重庆特色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征程上阔步向前!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4315)。

第三条 学院于2010年3月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设立,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邮政编码:400020。

长寿新校区:重庆市长寿区北部新区菩提东路2009号,邮政编码:401228。

第五条 学院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简介:

学校占地638亩,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具备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有校内实训基地40余个,实验实训设备价值7000余万元,实训场地6万余平方米,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训实习所需,被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评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依托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100余个。学校图书馆藏书近60万册,数字资源超过15T,斥资3000余万元打造智慧校园。

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质量检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自动化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8个二级院系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军事体育工作部等教学部门、单位。

学校现有招生专业36个,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广西、西藏、甘肃、青海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人,新生入学报到为长寿新校区。

第七条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督部门全程监控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二章 招生及录取

第八条 招生专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招考信息合订本》。

学院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等联系方式:

电话:(023) 81886088 81886099

传真:(023) 81886060

网址:http://www.cqcivc.edu.cn/

邮箱:cqhgzyxy@163.com

第九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第十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环境工程技术、分析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和药品质量与安全不招收色盲、色弱及皮肤过敏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学院本着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院校顺序志愿批次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 费:文理类、历史和物理类各专业6000-7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人(四人间)或950元/学年/人(六人间)。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考信息。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奖贷学金制度,除国家奖助学金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1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

2、申请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生在校读书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还可享受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具体为一档43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300元。

3、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4、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2500元、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可享受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5、学院自强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25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第三章 证书及其他

第十五条 证书类型: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报到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因录取通知书遗失或其他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处联系。

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23-81886017

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3.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1日
院校查询
专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