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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校是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先进办学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鲁渝高校高水平专业共建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历史沿革】学校发轫于1950年,始为重庆工人政治学校,后为重庆市工会干部学校;2004年,与重庆市职工大学、重庆市职工住宅合作社合并组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由重庆市总工会划转重庆市教委主管,从此,学校发展驶入快车道。

【区位优势】学校地处西部职教基地、重庆永川国家级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核心地段,坐拥观音山公园和凤凰湖公园,是一所建在高新园区和都市公园里的大学,毗邻永川万达广场、乐和乐都主题公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乘高铁到重庆主城仅需16分钟。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91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含规划在建面积),现有师生1万余人。学校现有教学科研实训用房5.3万平方米,图书馆6000余平方米,馆藏图书44万余册,电子图书100万册,学生公寓近7万平方米。学校立足“重庆市智慧校园示范校”项目建设,打造“数据开放共享、资源丰富优质、治理透明高效、服务便捷周到、信息安全可靠”的高水平“智慧城职”。建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7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0余个。

【师资力量】学校坚持“引育”并举,打造高水平结构化“双师型”人才团队。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副教授、教授等高级人才125人,“双师型”专任教师15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24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重庆英才2人,巴渝特级技师1人,最美巴渝工匠1人,重庆技能大师1人,巴渝青年技能之星3人,建有市级首席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科研平台团队2个。现有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市区级优秀教师22人。近三年,在各类市级教师能力比赛中获奖20项,其中,2020年,获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特等奖第一名。

【专业特色】“因城而生、顺市而为”,学校对接产业链、技术核、职业域,打造特色专业集群体系,开设涵盖“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航空技术、智能建造、文旅康养和创意设计”七大特色专业群的32个高职专业,其中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为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航空技术为重庆高职唯一特色专业群。设有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旅康养学院、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航空学院等6个专业教学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2个教学单位。现有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和环境艺术设计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3个,文秘等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建设工程管理等央财支持建设专业2个,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全国行指委重点专业2个,物流管理等市级重点专业7个,环境艺术设计等市级“双基地”建设专业3个。建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全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典型案例1个,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经典案例2个,市级专业资源库2个,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2门,市级一流课程7门。市级课程数量已进入全市高职院校前列。

【人才培养】立地发展,贴近需求,着力提高服务贡献度。办学70余年来,向社会输送各级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15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近12万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近3.5万人。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永川区职业教育突出贡献奖”,2021年荣获西部职教基地产教融合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强,在人民大会堂、重庆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银行、中国建筑、中冶建工、科大讯飞、上海迪士尼、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海尔集团、长城汽车、长安汽车等企事业单位就业,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近五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项116项,获市赛奖281项。2021年,学生获“巴渝工匠”杯市赛一等奖12项,排名并列全市高职院校第三;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重庆市“巴渝工匠”杯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学生获国家级体育竞赛奖项7项、市赛奖120项,其中,啦啦操队和排舞队连续三年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开放办学】创新“1+4”校企合作机制,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和产教科融合发展体系。学校与科大讯飞合作共建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与云华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共建航空学院,与长城汽车合作共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创新“政校园企、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机制,牵头与永川区、西门子等多方共建占地5504平方米、投入3500万元、市内领先的“智能制造区域性公共实训中心”,该中心已成为世界技能大赛移动机器人赛项市级集训基地和A类赛项“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西南赛区竞赛基地。学校同重庆文理学院结成对口帮扶关系,签订对口支持协议,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建立对口协作关系,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组建了成渝双城圈“数字新零售产教融合发展共同体”“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发展共同体”,落地“重庆城职阿里巴巴客户服务人才孵化中心”等实体项目3个。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建引领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将扎根西部职教基地,实施“结构规模、校区扩建、人才团队、双高成果”的“四轮驱动”战略举措,推进党建“领航”、专业“壮骨”等重大工程,努力建成“重庆有特色、双城有作为、全国有影响、专本能贯通、国际能合作”的“三有两能”区域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二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市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约908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约6082万元,馆藏图书约41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学校以“智能化、大数据、航空技术”特色专业为龙头,建成智能制造、大数据、通用航空、建筑、电商物流、数字文创六大专业群,开设30个专业。建有校内实训室7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100余个。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六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普通高中艺术生设置“艺术类”。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院2021年30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河南、安徽、湖北、广西九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1、我院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cqcvc.edu.cn)查询;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航空油料、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通用航空器维修、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以上校企合作专业考生自愿选择填报。

2、收费及公示:①学费收费5600元/年—80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热水供应系统、风扇、宽带网、空调等,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③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九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条 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或按省市级招办规定执行。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1)男生身高168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4CM;(2)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无色盲、色弱;(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胎记;(4)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型腿、“O” 型腿;(5)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心理素质良好(6)要求政审符合中国民航空勤人员背景调查条件。

4.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则录取到同一专业。

5.艺术类录取原则:文化艺术双上线后,按艺术分从高到底录取。

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第十一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专科)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第六章 资助体系

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奖助贷学金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次不超过8000元

3、 按渝府办发【2017】183号文件精神,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由学生本人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申请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

4.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特殊困难学生学费。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其他须知

1、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全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专业计划

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时所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印发的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3、学历证书发放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4、招生事宜

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

3、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4、监督电话:023-49578007。

第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49578000 49579000 传真:023—49578033

学校网址:http://www.cqcv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qcvc.edu.cn

第十六条 未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城市职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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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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