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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链接重庆与成都的重要节点城市、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等功臣邱少云的故乡——铜梁。这里宜学宜居,有着“重庆最具幸福感城市”之美誉,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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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立于2008年,学校占地500余亩,是重庆市唯一一所以数字传媒为主线,集文化传媒策划、制作、运营、云媒资共享信息技术和经济管理、公共服务与事业管理等多专业相互渗透,突出应用和创新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和现代教育学院三个二级学院,涵盖了新闻、影视、艺术、财务、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与管理等20多个专业,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目前在校学生7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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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坚持“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一带一路’,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多专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高等院校”的办学定位,秉承“尚美、崇真、笃学、敏行”的校训精神,坚持凝练打造“质量立校、专业领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开放办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特色。建校10多年来,已经为社会培养了万余名合格人才,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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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拥有一支学有专长、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35人,专任教师299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33名,研究生以上学位172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名,“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学校教师分别来自于南开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成都电子科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著名高等院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学校还聘请了十余位国内外知名教授担任我校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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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具有高配置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全功能数字化教室、标准化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高标准配置演播室、摄影摄像室、微机室、语音室、电视节目制作室、画室、艺术创意室、非线性编辑室、图形工作站、动漫画实训基地、形体艺术室、灯光室、化妆室、物流与报关实习实训基地、微型企业创业园、云媒资共享实验室(手机电视台)等校内学习和实训平台。与世界500强企业怡亚通集团公司合作建立了以移动互联网相关技术为核心的“众创学院”,与华三通讯技术公司合作成立了“华三网络学院”,与华龙网、大渝网、深圳电视台、经济日报、中铁华夏、重庆茂洋、重庆广电集团、上海佳吉物流、北京通用航空、立方国际数字科技集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同时还开设了具有行业特色的“立方国际可视化”、“国际邮轮乘务”、“北京通用航空服务”等定向班。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与企业项目制作,实现零距离上岗。学生顶岗实习率达100%,一次性就业率持续保持95%以上。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优静,是学生养德求知、成就梦想的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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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2020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9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七、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坐落于山川秀美、中国龙发源地的铜梁区,紧临风景名胜---全国四大古城之一的安居古城及巴岳山·玄天湖,龙温泉;学校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显著,在建中的途经大学城、璧山的城市快轨以及成渝快铁一旦完成,铜梁将成为国际都市后花园,届时到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面积482亩,总建筑面积71539平方米。学校设有学前教育、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27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我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22.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有占21.25%。

八、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十一、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学历证书的颁发:我院统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三、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录取的新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院另专门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学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非艺术类统招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12000元/年;艺术类统招专业为9000—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4-6人间1000—1400元/年。

十四、学生因故退(转)学而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5615808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 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 402560)

招生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023-45615877 / 45612381 / 45612385 传真:023-45615888

学校网址:http://www.cqcmxy.com

招生网址:http://zs.cqcmxy.com/

电子邮件:cqcmxyzs@163.com

十六、附则: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需清楚填写联系方式,特别在录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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