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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创办于1999年,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教发函〔2003〕541号文件),是一所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内,校园古朴典雅、环境怡人,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现已初步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三个专业群相互支撑,文学、工学等专业相互促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万余名本专科毕业生,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办学20年来,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德平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时任重庆市委副书记滕久明、市人大副主任陈雅棠、市政协副主席黄立沛以及教育部、市教委各级领导多次莅临学校指导工作。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先后获得“重庆市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2002年)、“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2008年)、“全国最具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2009年)、“重庆市平安校园”(2010年)、“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0年)、“重庆市平安校园反诈行活动示范学校”(2018年)等荣誉。

目前学校在校学生112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学校设有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基础部等7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有会计学、金融学、投资学、税收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审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英语、商务英语、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物流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24个本科专业和市场营销、会计、证券与期货等3个专科专业,学校现有1个重庆市级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2个重庆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重庆市级特色专业(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也是重庆市首批本科高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唯一一所获批的民办高校。

学校教学条件完善。建有校园网和图书馆,图书馆藏书丰富,并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常年订有数百余种中文学术期刊、“中知网学术期刊数据库”和“万方学术期刊数据库”等图书文献资料;建有功能齐全的二级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及二级实验(实训)室;建有设施齐全的学生公寓、食堂、体育馆、球类运动场和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等。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建立了教学督导机制,狠抓教学质量和全面素质教育,增强实践能力。开设“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教育”等课程,指导和帮助学生对未来发展准确定位;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多渠道拓宽信息源,邀请用人单位来校选拔人才;鼓励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支持专科毕业生“专转本”,学校考研、专升本率稳步提高。

学校以建设和谐校园为目标,以素质拓展工作为推助器,以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为落脚点,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了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十佳评选、宿舍安全文化月等校园文化活动,学生们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共同构建了和谐文明、富有挑战、敢于创新的育人环境。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崇实立信、经邦济民”的校训,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的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国标代码:13591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

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独立学院

学校概况: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于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内,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总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基础部7个二级学院(部),目前学校在校学生约12000人。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1. 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2021年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线上生源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调下,学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录取规则

1.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3.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再次排序。

5. 在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7. 学校认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8.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9. 各专业录取时,除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学校其它专业招收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10. 江苏省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5合格。

11.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份政策执行。

12.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五、学历、学位证的颁发

按照教育部规定,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修读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校的授位条例,授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六、奖励与资助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多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或临时困难补助。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生退(转)学退费,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退费计算时间以学生按规定办妥退学手续时间为准,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 本科学费标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物流工程、国际商务、投资学、金融工程、会计学、审计学、税收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保险学、广告学、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用管理专业的学费均为15000(元/人.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为15500(元/人.年);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16000(元/人.年)。

2. 专科学费标准:大数据与会计、证券实务、市场营销专业的学费为12000(元/人.年)。

3. 住宿收费标准:住宿费按照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区分,详细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及《新生入学须知》并在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八、其他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2.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邮政编码:401520

招生咨询电话:023-42881711、42883625、42889197 、42891683

传 真:023-42890212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23-42882810

电子邮箱:paisizj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paisi.edu.cn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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