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发展历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1998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建成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1年入选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单位。
70年来,学校秉承以爱国奉献为核心的“乌金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西南大地办职业教育,紧密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发展,持续探索职业教育适应社会的发展路径,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事业取得持续进步。
【办学特色】
学院树立“职业本科、工程技术、育训并举、辐射西南、业界标杆”的办学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砺苦、谨信、惟精、弘毅”品质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形成“双主体、双特色、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以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主体,以测绘地理信息和安全类专业为特色,土木建筑、财经商贸和文化艺术类专业协调发展,着力打造“砺苦砺行、崇德崇技、开放开拓、智慧智能”的办学特色。
【基础条件】
办学地址:学校地处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聂荣臻元帅的故乡—重庆市江津区,交通便利,紧邻渝昆高铁江津北站和重庆市轨道交通5号线滨江新城站。
办学规模: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17000余人、国际留学生约80人,成人专科学生约3000人。
基础设施:校园占地近1300亩,校舍建筑面积43万余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近5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近20平方米。
图书资料:学校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10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万册,电子期刊近3万册,并建有资源丰富的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云平台。
教学院部: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教学院部。
专业设置:学校开设有57个专科(高职)专业。专业全面契合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跟重庆市智慧重镇、智造名城发展方向,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国家双高专业群为龙头的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4个,带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市级A类高水平专业群迭代发展。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64.4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8.91%。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0余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10余名),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近200人;博士5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近500人。
教学资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1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22门,市级一流课程10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3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
产教融合:职教适应性突出,服务重庆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牵头组建1个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2个市级职教集团,是重庆市整体向产教融合型深化高校之一。学校是国家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信息技术软件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和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科研与培训:近2年,累计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80余项。近2年,年均科研和技术服务项目金额超过3000万元。2021年,培训达到近3.5万人次。
【办学优势】
人才质量持续攀升。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了11万余名专业人才,在西南地区煤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中,我校校友占一半以上,学校被誉为西南“煤业黄埔”。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得到全面贯彻,学生2019年获国赛一等奖5项,位列全国第八;2020年国赛奖牌总数全国第三;2021年国赛获一等奖4项,位列全国第一。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学校获全国银奖2项、铜奖5项,获奖数量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近三年毕业去向落实率97.8%。雇主满意度保持在99%以上。
专家能手领衔授课。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重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1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2人,重庆市名师(含重庆英才名家名师)4人,巴渝学者2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同时还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人怀教授担任学校名誉校长,组建了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
多元办学特色明显。建设“政行企校”四方共建平台,与中国煤炭教育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协作,形成覆盖广泛的多方合作基础。充分汇聚职教集团办学资源,形成链接紧密的职教共同体,与中兴、新大陆、华为等企业共建中兴通讯学院、新大陆物联网产业学院、华为人工智能产业学院等3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成华为、南方测绘、阿里创新等订单班,探索出校企之间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团队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深度融合,特色明显的混合所有制多元办学机制。
社会服务紧跟时代。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以特色优势、优质资源服务行业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建成以重庆市高职院校首个院士工作站——“刘人怀院士工作站”为先导,省部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矿业工程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现代教育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煤矿安全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骨架,博士、教授企业工作站为支点的高职院校科技服务体系。
国际合作自信有为。学校在推动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职业教育广泛交流,助力民心相通,发起成立中泰职教联盟,并做为中泰职教联盟理事长单位,与泰国、马来西亚、老挝、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20余国开展海外留学生培养、技术服务以及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非洲达累斯萨拉姆大学孔子学院、坦桑尼亚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开办“鲁班工坊”,形成学校独创的CEC模式。组建英国BTEC授权中心,实现西南区域高职院校首次突破。建成“中德莱茵产业创新中心”“德国5G国际学院”,首度将中国职业教育方案输入欧洲。
【办学成绩】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能源系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煤炭系统突出贡献奖、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试点单位、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院校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治理体系建设50强、育人成效50强、创新创业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50强、智慧校园50强;获得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大学生就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2条 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2759
第3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第4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5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6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7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8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 邮编:402260
第9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0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考录取工作,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
第11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
第12条 招生范围及计划:面向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第13条 学费标准: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新能源汽车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学费625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学费8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7300元/学年。
2021年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计算机类、通信类、电子信息类、旅游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汽车制造类、安全类学费7300元/年,环境保护类学费6250元/年,专业分流后,按各专业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A类(四人间)1200元/学年;B类(六人间)1000元/学年;C类(六人间)800元/学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录取
第14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投档规定。
(3)专业确定: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注意: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两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4)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5)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和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六章 纪检监督
第15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3-61065930。
第16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章 其他
第17条 奖助贷、勤免补资助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设立校长荣誉奖学金10000-20000元/年;此外,还设立有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习进步奖。
(3)专项奖学金:设立境外交换生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参加境外交换学习。
(4)校企合作企业奖学金:部分校企合作企业在合作专业设置新大陆、华为、华晟经世、南方测绘、上海华测等企业奖学金2000元/生年至10000元/生年不等。
(5)勤工助学金: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全年发放勤工助学金超过200万元。
(6)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7)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18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19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或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含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20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1065333、61065444
在线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CQVIEZJC),学校首页“智能小E”——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平台
学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邮箱:cqviezjc@cqvie.edu.cn
监督电话:023-61065930
第21条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22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021年4月19日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1998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建成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1年入选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单位。
70年来,学校秉承以爱国奉献为核心的“乌金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西南大地办职业教育,紧密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发展,持续探索职业教育适应社会的发展路径,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事业取得持续进步。
【办学特色】
学院树立“职业本科、工程技术、育训并举、辐射西南、业界标杆”的办学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砺苦、谨信、惟精、弘毅”品质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形成“双主体、双特色、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以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主体,以测绘地理信息和安全类专业为特色,土木建筑、财经商贸和文化艺术类专业协调发展,着力打造“砺苦砺行、崇德崇技、开放开拓、智慧智能”的办学特色。
【基础条件】
办学地址:学校地处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聂荣臻元帅的故乡—重庆市江津区,交通便利,紧邻渝昆高铁江津北站和重庆市轨道交通5号线滨江新城站。
办学规模: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17000余人、国际留学生约80人,成人专科学生约3000人。
基础设施:校园占地近1300亩,校舍建筑面积43万余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近5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近20平方米。
图书资料:学校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10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万册,电子期刊近3万册,并建有资源丰富的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云平台。
教学院部: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教学院部。
专业设置:学校开设有57个专科(高职)专业。专业全面契合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跟重庆市智慧重镇、智造名城发展方向,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国家双高专业群为龙头的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4个,带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市级A类高水平专业群迭代发展。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64.4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8.91%。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0余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10余名),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近200人;博士5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近500人。
教学资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1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22门,市级一流课程10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3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
产教融合:职教适应性突出,服务重庆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牵头组建1个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2个市级职教集团,是重庆市整体向产教融合型深化高校之一。学校是国家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信息技术软件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和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科研与培训:近2年,累计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80余项。近2年,年均科研和技术服务项目金额超过3000万元。2021年,培训达到近3.5万人次。
【办学优势】
人才质量持续攀升。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了11万余名专业人才,在西南地区煤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中,我校校友占一半以上,学校被誉为西南“煤业黄埔”。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得到全面贯彻,学生2019年获国赛一等奖5项,位列全国第八;2020年国赛奖牌总数全国第三;2021年国赛获一等奖4项,位列全国第一。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学校获全国银奖2项、铜奖5项,获奖数量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近三年毕业去向落实率97.8%。雇主满意度保持在99%以上。
专家能手领衔授课。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重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1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2人,重庆市名师(含重庆英才名家名师)4人,巴渝学者2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同时还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人怀教授担任学校名誉校长,组建了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
多元办学特色明显。建设“政行企校”四方共建平台,与中国煤炭教育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协作,形成覆盖广泛的多方合作基础。充分汇聚职教集团办学资源,形成链接紧密的职教共同体,与中兴、新大陆、华为等企业共建中兴通讯学院、新大陆物联网产业学院、华为人工智能产业学院等3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成华为、南方测绘、阿里创新等订单班,探索出校企之间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团队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深度融合,特色明显的混合所有制多元办学机制。
社会服务紧跟时代。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以特色优势、优质资源服务行业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建成以重庆市高职院校首个院士工作站——“刘人怀院士工作站”为先导,省部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矿业工程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现代教育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煤矿安全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骨架,博士、教授企业工作站为支点的高职院校科技服务体系。
国际合作自信有为。学校在推动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职业教育广泛交流,助力民心相通,发起成立中泰职教联盟,并做为中泰职教联盟理事长单位,与泰国、马来西亚、老挝、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20余国开展海外留学生培养、技术服务以及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非洲达累斯萨拉姆大学孔子学院、坦桑尼亚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开办“鲁班工坊”,形成学校独创的CEC模式。组建英国BTEC授权中心,实现西南区域高职院校首次突破。建成“中德莱茵产业创新中心”“德国5G国际学院”,首度将中国职业教育方案输入欧洲。
【办学成绩】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能源系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煤炭系统突出贡献奖、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试点单位、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院校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治理体系建设50强、育人成效50强、创新创业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50强、智慧校园50强;获得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大学生就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2条 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2759
第3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第4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5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6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7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8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 邮编:402260
第9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0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考录取工作,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
第11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范围计划及收费
第12条 招生范围及计划:面向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第13条 学费标准: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新能源汽车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学费625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学费8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7300元/学年。
2021年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计算机类、通信类、电子信息类、旅游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汽车制造类、安全类学费7300元/年,环境保护类学费6250元/年,专业分流后,按各专业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A类(四人间)1200元/学年;B类(六人间)1000元/学年;C类(六人间)800元/学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录取
第14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投档规定。
(3)专业确定: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注意: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两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4)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5)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和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六章 纪检监督
第15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3-61065930。
第16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章 其他
第17条 奖助贷、勤免补资助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
(2)学校奖学金:设立校长荣誉奖学金10000-20000元/年;此外,还设立有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习进步奖。
(3)专项奖学金:设立境外交换生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参加境外交换学习。
(4)校企合作企业奖学金:部分校企合作企业在合作专业设置新大陆、华为、华晟经世、南方测绘、上海华测等企业奖学金2000元/生年至10000元/生年不等。
(5)勤工助学金: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全年发放勤工助学金超过200万元。
(6)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7)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18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19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或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含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20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1065333、61065444
在线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CQVIEZJC),学校首页“智能小E”——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平台
学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邮箱:cqviezjc@cqvie.edu.cn
监督电话:023-61065930
第21条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22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