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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海南明代先贤唐胄创办的养优书院原址——海南四大文化名村之一的海口攀丹村。学校前身为2004年创办的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4月,教育部批准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唐捷先生全资受让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并出任学校董事长。

   学校传承“养优”之校训,坚持“师生为本,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管理优校”办学理念,着力培养优秀之品德、优容之胸怀、优良之习惯、优异之学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东临南渡江、西衔美舍河,位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十分钟步行交通圈内,紧邻中共海南省委、人大和政协,毗邻海南省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剧院、文化艺术中心、体育运动中心等。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校区占地面积约1015亩,拥有标准的室外运动场和泳池,可容纳2000多人的综合性大礼堂。学校实训楼配备各类先进的实训仪器,拥有目前省内最大的私有云平台,为学校开展高水平的实训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图书馆拥有丰富的纸质和电子馆藏。

学校办学面向市场,形成了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具有鲜明高职高专特色的专业群。现设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和交通工程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思政课部、公共课部2个教学部。2022年共有大数据与会计、药品生产技术、电子商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37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学校现有学生10000余人,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一大批专家、学者、博士、教授、能工巧匠在校任职任教。

学校依托海南区位优势,坚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学校建有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以及“专升本”和“专接本”继续教育平台;设有国家级海洋生态与生物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省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省人文社科基地)、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共建的省级海洋环境检测中心、唐胄养优文化研究中心;辟有国际合作办学渠道,2013年获批为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2020年获批可招收台湾籍学生资格;2021年获批可招收港澳籍学生资格。我校是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并设有“海南第8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全面发展、一技多能、特长鲜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重视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历年来,在校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学校依托海南区位和办学体制机制优势,按照国务院“五个对接”要求,坚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继续推进创新行动发展计划的任务(项目)建设,将创新行动发展计划的实施融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项目)目标;持续推进产教融合与工学结合,强化校内实训,密切校企合作,部分专业与相关单位联合招生和联合培养,拓展并不断深化“订单式”培养,形成招生、教学、实训、就业一条龙和学生毕业即就业完整链条。实施“教学做一体化”和“一院一品”工程,开办院办实体7个,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室、点)79个,与海南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青鸟职业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幼护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三友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90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在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密集地区设立就业联络处,搭建毕业生就业联络平台。2010年至2021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毕业去向落实率,我校均在90%以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76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区)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我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参加2022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及五年一贯制的考生。

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五条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为准则。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六条 对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费用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发文(琼发改费管〔2019〕824)及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已及时报备海南省教育厅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2022年学费标准具体如下:五年一贯制专业,中专阶段4900元/学期,其中财政资助1400元/学期,学生缴纳3500元/学期。五年一贯制北大青鸟合作专业,10200元/学期,其中财政资助1400元/学期,学生缴纳8800元/学期,大专阶段21500元/学年。大专各招生专业均为9380元-998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收费13800-1698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21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攀丹书院”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200180/65200189/65200191/65200181/65200190

传真号码:(0898)65200191

招生邮箱:hngs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tbc.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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