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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地处风景如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绿城南宁,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高等院校。

学校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广西体育干部学校。1958年更名为广西体育学校。1960年升格为广西体育学院。1962年停办。1972年恢复广西体育学校,1984年恢复广西体育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下设体育与教育学院、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体育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产业学院5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有25个专业,形成了体育与教育、运动与健康、体育产业与经济三大专业群,建立了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学校现有专兼任教师397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6人,兼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10人,拥有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15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教学发展和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8个自治区级示范专业、5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和1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退役运动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运动员职业培训基地、中国-东盟体育信息中心、广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13个国家级、省级教育、培训、研究基地设在学校。

学校是广西农村薄弱学科免费师范生培养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主持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近年来,获批自治区教改课题52项,广西科研类课题23项,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立项研究14项,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立项41项。获得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学校女子珍珠球队代表广西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勇夺一等奖。陈钊同学代表广西参加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斩获1金2银1铜。学校学生获得全国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金奖3项。学校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广西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均获得多个奖项。多人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此外,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连续多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和全国、全区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持“明德至诚,健行致远”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立足体育本色、服务人民健康、培养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孕育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办学精神,成为激励一代又一代体专人砥砺前行的“体专精神”。作为“八桂体育人才的摇篮”,涌现出李宁、吴数德、农群华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培养了诸多行业骨干、教育专家、管理干部和企业精英,为广西乃至全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理念,主动对接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先后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丹麦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建立教育合作。通过师生交流、联合培养、合作办学、专业共建、教师培训等项目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传播体育文化。学校荣获越南国家政府颁发的“对越体育事业贡献奖”。

多年来,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2009年2月,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毛里求斯时,亲切看望在毛里求斯讲学的我校教师魏爱玲。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在广西民族博物馆亲切接见我校师生代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李梦华、伍绍祖、袁伟民、何振梁等先后到学校视察。自治区领导鹿心社、陈武、黄俊华等对学校发展做出指示和批示,并在多个场合看望慰问师生、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目前,学校相思湖新校区建设已列入自治区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2023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学校“升本建院”也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规划。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抓住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和国家推进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新机遇,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于全民健康国家战略,服务全民健身发展需求,围绕升本建院的奋斗目标,全力推进内涵建设和综合改革,凝心聚力建设区域性特色鲜明的体育院校,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体专力量。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属性与层次

学校代码:11350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公园路 2 号(邮编:530012)

联系电话:0771—2425381(招生就业处)

学校官网:www.gxtznn.com

邮箱:gxtyzk@163.com

第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及部分省市高考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九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办法,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原则上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排序,按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4、单独考试招生和中职对口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学校单独/对口招生简章。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贷政策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困政策及措施的详细信息具体见2022年我校招生简章。

第六章 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本章程公布后,如因有关省(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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