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
学校坐落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是创办于2004年6月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4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首家升本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唯一独立建制的外语类普通本科高校。
设有16个院系,开设有56个本、专科专业,其中语言类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生30000多人(数据截止2021年9月)是广西外语类专业在校生数最多、语种最多的高校。现有南宁市五合校区和空港校区两个校区,校园总规划占地面积2500多亩。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坚持“为民办学,大爱无疆,以生为本,立德树人”办学理念,秉持“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弘扬“敢为人先,砥砺奋进”大学精神,形成了“大爱 致远”的良好校风,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学校“服务边疆、对接东盟、把小做大、把外做强”办学特色初显,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始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把教师作为学校办学第一资源,2013年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有一批行业专家、企业家、创业精英担任客座教授,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专家引领、骨干支撑、双师结合”的师资队伍初步形成。
《美丽广西外国语学院:图书新视角》李昌隆 广西外国语学院 15级新闻
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有自治区级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民办高等院校重点专业5个。升本以来,学校承担自治区级教改项目131项,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项,广西教育厅科研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278项,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根据“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专业能力培养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强化实践教学,“二三三”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彰显。
注重培养学生“双创”能力。2010年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建立中国-东盟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充分发挥海外校友会的作用,在泰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建设海外创业就业基地。2016年11月获“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奖”,2016年12月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认定为“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示范基地”。《服务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建设的管理类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获2017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加强与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合作。2012年,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建桂台产学研用一体化研究基地,开展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项目建设,开设桂台商务与投资合作特色班;2016年,桂台交流合作协同育人中心获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项目立项;与台湾文藻外语学院等14所高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承办产业升级与桂台合作论坛(2013)、桂台民办高校高峰论坛(2014)等两岸学术交流会议,为驻桂台资企业提供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撑,是广西较早开展桂台交流合作的高校之一。
重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初步形成以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为主,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亚非语言文学学科获批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与泰国驻南宁总领馆共建中泰文化研究中心,建有东南亚研究院、桂台交流合作研究院、广西民办教育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
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提供多语种翻译、会务接待志愿服务;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广西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中越边境地区开展政策宣传等实践活动;服务国际文化交流,为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中国2016亚洲国际集邮展、中越青年大联欢等重大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据统计,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师生30,000多人次。
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化办学特色。与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70多所大学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招收1500多名国际生,派送近5000名学生赴合作高校接受学分互认的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逐步提升。据搜狐网“2017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学生国际化排名(留学生比例)”,我校位居广西高校前列、广西民办高校首位;京领新国际创业时代网“2018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300强”榜单中,我校排名第五,其中“出国留学生占学生总人数比例”“海外留学生占学校总人数比例”两个单项排全国民办高校第二名;在“2019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四、广西第一;在“2020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一。
社会声誉日渐提升。升本以来,学校先后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高于91%,连续4年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认可,办学成效得到了社会充分肯定。
1.标志采用红、橙、蓝、黑色,以暖色为主要色调,邓小平字体的汉字校名与英文校名结合,体现了中西开放包容,国际性。
2.在蓝色地球经纬汇聚的焦点处,屹立着学校英文缩写“GUFL”,表明学校立足广西,面向全球的开放精神。
3.中心图案中飞跃的“广”字即代表了跨越发展的广西,也是“广”字和“外”字 的变体,寓意如同冉冉升起的太阳,活力四射。
4.变体的龙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以及中国人自强不息,顽强精神的体现; 红色的绣球和壮锦代表了勤劳的广西人民如火的热情和友谊,如同龙珠、名片、纽带、桥梁一般,与融入校训的龙和“2004”建校时间完美结合,构成字母“W”汉语拼音“外”首字母。
整个校徽融国际性、中国魂、广西情三种元素于两个同心圆(大圆代表世界、小圆代表中国)里,凸显了“留住中国魂 做好国际人”学校办学理念。
邓小平手迹“广西外国语学院”
伟人思想永远激励八桂儿女——邓小平手迹“广西外国语学院”诠释
2011年4月学校升本后,董事会经多方征求意见,决定采用集邓小平手迹缀成校名。集字形式,古已有之。唐代怀仁集王羲之书之《圣教序》,一时成为千古妙品,至今仍为学习行书的极佳范本。我校采集邓小平手迹缀拼成校名,原因有二:
一、广西是邓小平同志革命战斗过的地方
解放前邓小平曾三次到过广西,早年到广西壮乡创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非凡战斗历程,是他一生中几个重要、光辉时期中的第一个,是他独立领导一个省革命斗争的第一次,也是他后来成长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和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的一个光辉起点。
二、邓小平对广西有特别深厚的感情
全国解放后,邓小平同志时刻关心广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曾三次到广西视察。
广西北海列为我国沿海开放城市, “广西平果铝要搞!”都是邓小平关心指示的结果。
邓小平对广西革命老区人民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战友有着深厚的感情,处处给予亲切的关怀。他曾十六次应邀为广西革命老区人民题词,多次捐钱捐物,帮助困难群众。
伟人千秋功绩,世人万代敬仰。“广西外国语学院”集邓小平手迹而成校名,旨意在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主动服务广西边疆,对接东盟。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精神和人格风范,激励全体师生员工以“升本”为契机,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探索新机制,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展望广西外国语学院明天更加美好。七字组合,雄浑遒劲,笔力挺拔,俨然一气呵成,既体现艺术性,又具有权威性,充分展现了“广西外国语学院”这一“金字”招牌的神韵。
“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释义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 “中国魂”的含义是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正是由于对祖国的深切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在当代我们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这是维系我国各民族团结一心的纽带,是支撑中华民族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是实现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这就是校训“留住中国魂”的本质所在。
“做好国际人”。所谓“国际人”,即指国际化人才,在广西外国语学院这个特殊语境里,指的是国际化特征人才,其内涵是指具有国际化意识和胸怀,较高的国际化知识结构,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能力,在全球化竞争中善于把握机遇和争取主动。国际化特征人才应具备以下八种素质: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掌握本专业的国际化知识;掌握国际惯例;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初步独立的国际活动能力;较强的运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有健康的心理素质,能经受多元文化的冲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经受各种利诱,在做国际人的同时不至于丧失中华民族的人格和国格,这叫“做好国际人”。
基于上述,广西外语学院“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的内涵精神是: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致力为广西边疆培养既具有家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较深的中华文化底蕴,又具有国际化意识和胸怀,较高的国际化知识结构,开阔的视野和能力,在全球化竞争中能初步把握机遇和争取主动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爱、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
爱、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与我们党提倡的和谐文化建设是完全一致的,是和谐文化的精华所在,是学校教育的优良传统和最高境界,也是学校的价值导向。“爱”是教育的本质,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校积极倡导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建设,在实践和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彰显我校的大学文化精神。关于“爱”,有孔子说的“仁爱”,老子说的“慈爱”,墨子说的“兼爱”,佛家说的“慈悲”,基督说的“博爱”,穆罕默德说的“普爱”等等。而影响最大最深远的当是孔子说的“仁爱”,其具有普世价值。
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是做人的根本。孔子是仁爱的宣传者,也是实践者。他把教育的任务概括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教育对象上主张“有教无类”,在教育方法上主张“因材施教”,在教学态度上主张“诲人不倦”。孔子提出,人只要能做到恭、宽,信,敏、惠这五点,就可以称之为志士仁人了。
大学之大,在于之大爱,一流的大学更要有大爱。哈佛大学认为“大学”之魂在“大爱”。 “大爱”之“大”,不止于学校对教师。
大学是一个应该充满大气和大爱的地方,只有处处洋溢着对老师的爱、对学生的爱,以及对校友的爱、对学生家长的爱,这样的学校,才可能值得大家珍惜,值得大家留念,才能留下诸多动人的瞬间。
我校提倡的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建设,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完全融合,与孔子仁爱一脉相承。广西外国语学院之“爱”,含义既深且广,首先师生员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前途、荣誉;其次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第三,爱岗敬业、爱集体爱学校;第四,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民族,希望祖国繁荣富强;第五,热爱世界和平,这种境界是“大爱无疆”,是学校办学理念和价值观的体现。
夫大学,文明之殿堂,思想之奥府,科学之渊薮,人类进步与真理追求之圣地。甲申秋色满园时,巍巍黉宫立绿城,青山东麓,邕江水畔,五合坡上,风光殊胜,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筚路蓝缕,弦歌不辍,艰难曲折不忘发奋有为,扶摇而上更思任重道远。十四年白驹过隙,今迎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然校园气象为之一新,风物长宜放眼量。以“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为校训,纳贤才,凝理念,循规律,明内涵,育特色。三百米文化长廊,有文化教育,物产风情;有文明科技,思想巨匠;有秋月春花,冬阳夏雨,中外交汇,琳琅满目,目不暇接。师生有感于此,或咏歌,或思想,或朗诵,或徜徉,日月丽乎天,万类形乎地,人文育乎中,而民族道义、祖国富强、人类福祉、世界和谐之雄心植根于此,发华于斯,其累累果硕亦可期待矣。
广西外国语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外国语学院,国标代码为13830,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办学地点为: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
空港校区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
第四条 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二类本科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广西外国语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等项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学校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或者听觉器官无疾病,手臂和手指正常,原则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原则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较好,手脚无严重受伤,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征集志愿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对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实行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投档成绩—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六条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联考)相应层次的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一律根据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学费、住宿费,据实计退学生预交(预存)的服务性收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退费管理按照《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九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七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九条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专科毕业生按规定经过考核可深入本科院校就读,学制2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招生联系电话:0771—4797113、4797126(兼传真)、4797229 网址:http://www.gxufl.com/,QQ群:58985937。
第三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17日
设有16个院系,开设有56个本、专科专业,其中语言类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生30000多人(数据截止2021年9月)是广西外语类专业在校生数最多、语种最多的高校。现有南宁市五合校区和空港校区两个校区,校园总规划占地面积2500多亩。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坚持“为民办学,大爱无疆,以生为本,立德树人”办学理念,秉持“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弘扬“敢为人先,砥砺奋进”大学精神,形成了“大爱 致远”的良好校风,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学校“服务边疆、对接东盟、把小做大、把外做强”办学特色初显,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始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把教师作为学校办学第一资源,2013年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有一批行业专家、企业家、创业精英担任客座教授,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专家引领、骨干支撑、双师结合”的师资队伍初步形成。
《美丽广西外国语学院:图书新视角》李昌隆 广西外国语学院 15级新闻
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有自治区级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民办高等院校重点专业5个。升本以来,学校承担自治区级教改项目131项,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项,广西教育厅科研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278项,获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根据“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专业能力培养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强化实践教学,“二三三”人才培养模式特色彰显。
注重培养学生“双创”能力。2010年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建立中国-东盟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充分发挥海外校友会的作用,在泰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建设海外创业就业基地。2016年11月获“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奖”,2016年12月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认定为“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示范基地”。《服务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建设的管理类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获2017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加强与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合作。2012年,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建桂台产学研用一体化研究基地,开展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项目建设,开设桂台商务与投资合作特色班;2016年,桂台交流合作协同育人中心获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项目立项;与台湾文藻外语学院等14所高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承办产业升级与桂台合作论坛(2013)、桂台民办高校高峰论坛(2014)等两岸学术交流会议,为驻桂台资企业提供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撑,是广西较早开展桂台交流合作的高校之一。
重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初步形成以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为主,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亚非语言文学学科获批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与泰国驻南宁总领馆共建中泰文化研究中心,建有东南亚研究院、桂台交流合作研究院、广西民办教育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
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提供多语种翻译、会务接待志愿服务;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广西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中越边境地区开展政策宣传等实践活动;服务国际文化交流,为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中国2016亚洲国际集邮展、中越青年大联欢等重大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据统计,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师生30,000多人次。
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化办学特色。与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70多所大学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招收1500多名国际生,派送近5000名学生赴合作高校接受学分互认的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逐步提升。据搜狐网“2017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学生国际化排名(留学生比例)”,我校位居广西高校前列、广西民办高校首位;京领新国际创业时代网“2018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300强”榜单中,我校排名第五,其中“出国留学生占学生总人数比例”“海外留学生占学校总人数比例”两个单项排全国民办高校第二名;在“2019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四、广西第一;在“2020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一。
社会声誉日渐提升。升本以来,学校先后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高于91%,连续4年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认可,办学成效得到了社会充分肯定。
1.标志采用红、橙、蓝、黑色,以暖色为主要色调,邓小平字体的汉字校名与英文校名结合,体现了中西开放包容,国际性。
2.在蓝色地球经纬汇聚的焦点处,屹立着学校英文缩写“GUFL”,表明学校立足广西,面向全球的开放精神。
3.中心图案中飞跃的“广”字即代表了跨越发展的广西,也是“广”字和“外”字 的变体,寓意如同冉冉升起的太阳,活力四射。
4.变体的龙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以及中国人自强不息,顽强精神的体现; 红色的绣球和壮锦代表了勤劳的广西人民如火的热情和友谊,如同龙珠、名片、纽带、桥梁一般,与融入校训的龙和“2004”建校时间完美结合,构成字母“W”汉语拼音“外”首字母。
整个校徽融国际性、中国魂、广西情三种元素于两个同心圆(大圆代表世界、小圆代表中国)里,凸显了“留住中国魂 做好国际人”学校办学理念。
邓小平手迹“广西外国语学院”
伟人思想永远激励八桂儿女——邓小平手迹“广西外国语学院”诠释
2011年4月学校升本后,董事会经多方征求意见,决定采用集邓小平手迹缀成校名。集字形式,古已有之。唐代怀仁集王羲之书之《圣教序》,一时成为千古妙品,至今仍为学习行书的极佳范本。我校采集邓小平手迹缀拼成校名,原因有二:
一、广西是邓小平同志革命战斗过的地方
解放前邓小平曾三次到过广西,早年到广西壮乡创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的非凡战斗历程,是他一生中几个重要、光辉时期中的第一个,是他独立领导一个省革命斗争的第一次,也是他后来成长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和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的一个光辉起点。
二、邓小平对广西有特别深厚的感情
全国解放后,邓小平同志时刻关心广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曾三次到广西视察。
广西北海列为我国沿海开放城市, “广西平果铝要搞!”都是邓小平关心指示的结果。
邓小平对广西革命老区人民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战友有着深厚的感情,处处给予亲切的关怀。他曾十六次应邀为广西革命老区人民题词,多次捐钱捐物,帮助困难群众。
伟人千秋功绩,世人万代敬仰。“广西外国语学院”集邓小平手迹而成校名,旨意在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主动服务广西边疆,对接东盟。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精神和人格风范,激励全体师生员工以“升本”为契机,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探索新机制,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展望广西外国语学院明天更加美好。七字组合,雄浑遒劲,笔力挺拔,俨然一气呵成,既体现艺术性,又具有权威性,充分展现了“广西外国语学院”这一“金字”招牌的神韵。
“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释义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 “中国魂”的含义是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正是由于对祖国的深切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在当代我们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这是维系我国各民族团结一心的纽带,是支撑中华民族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是实现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这就是校训“留住中国魂”的本质所在。
“做好国际人”。所谓“国际人”,即指国际化人才,在广西外国语学院这个特殊语境里,指的是国际化特征人才,其内涵是指具有国际化意识和胸怀,较高的国际化知识结构,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能力,在全球化竞争中善于把握机遇和争取主动。国际化特征人才应具备以下八种素质: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掌握本专业的国际化知识;掌握国际惯例;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初步独立的国际活动能力;较强的运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有健康的心理素质,能经受多元文化的冲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经受各种利诱,在做国际人的同时不至于丧失中华民族的人格和国格,这叫“做好国际人”。
基于上述,广西外语学院“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的内涵精神是: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致力为广西边疆培养既具有家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较深的中华文化底蕴,又具有国际化意识和胸怀,较高的国际化知识结构,开阔的视野和能力,在全球化竞争中能初步把握机遇和争取主动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爱、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
爱、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与我们党提倡的和谐文化建设是完全一致的,是和谐文化的精华所在,是学校教育的优良传统和最高境界,也是学校的价值导向。“爱”是教育的本质,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校积极倡导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建设,在实践和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彰显我校的大学文化精神。关于“爱”,有孔子说的“仁爱”,老子说的“慈爱”,墨子说的“兼爱”,佛家说的“慈悲”,基督说的“博爱”,穆罕默德说的“普爱”等等。而影响最大最深远的当是孔子说的“仁爱”,其具有普世价值。
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是做人的根本。孔子是仁爱的宣传者,也是实践者。他把教育的任务概括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教育对象上主张“有教无类”,在教育方法上主张“因材施教”,在教学态度上主张“诲人不倦”。孔子提出,人只要能做到恭、宽,信,敏、惠这五点,就可以称之为志士仁人了。
大学之大,在于之大爱,一流的大学更要有大爱。哈佛大学认为“大学”之魂在“大爱”。 “大爱”之“大”,不止于学校对教师。
大学是一个应该充满大气和大爱的地方,只有处处洋溢着对老师的爱、对学生的爱,以及对校友的爱、对学生家长的爱,这样的学校,才可能值得大家珍惜,值得大家留念,才能留下诸多动人的瞬间。
我校提倡的大爱、大爱精神和大爱文化建设,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完全融合,与孔子仁爱一脉相承。广西外国语学院之“爱”,含义既深且广,首先师生员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前途、荣誉;其次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第三,爱岗敬业、爱集体爱学校;第四,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民族,希望祖国繁荣富强;第五,热爱世界和平,这种境界是“大爱无疆”,是学校办学理念和价值观的体现。
夫大学,文明之殿堂,思想之奥府,科学之渊薮,人类进步与真理追求之圣地。甲申秋色满园时,巍巍黉宫立绿城,青山东麓,邕江水畔,五合坡上,风光殊胜,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筚路蓝缕,弦歌不辍,艰难曲折不忘发奋有为,扶摇而上更思任重道远。十四年白驹过隙,今迎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然校园气象为之一新,风物长宜放眼量。以“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为校训,纳贤才,凝理念,循规律,明内涵,育特色。三百米文化长廊,有文化教育,物产风情;有文明科技,思想巨匠;有秋月春花,冬阳夏雨,中外交汇,琳琅满目,目不暇接。师生有感于此,或咏歌,或思想,或朗诵,或徜徉,日月丽乎天,万类形乎地,人文育乎中,而民族道义、祖国富强、人类福祉、世界和谐之雄心植根于此,发华于斯,其累累果硕亦可期待矣。
广西外国语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外国语学院,国标代码为13830,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办学地点为: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
空港校区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
第四条 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二类本科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广西外国语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等项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学校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或者听觉器官无疾病,手臂和手指正常,原则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原则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较好,手脚无严重受伤,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征集志愿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对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实行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投档成绩—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第十六条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联考)相应层次的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一律根据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学费、住宿费,据实计退学生预交(预存)的服务性收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退费管理按照《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九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七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九条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专科毕业生按规定经过考核可深入本科院校就读,学制2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招生联系电话:0771—4797113、4797126(兼传真)、4797229 网址:http://www.gxufl.com/,QQ群:58985937。
第三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