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
1924年,孙中山先生亲手将广州地区实行近代高等教育模式的多所学校整合创立国立广东大学,并亲笔题写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学校于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
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是一所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医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在内的综合性大学。
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及学术传统。鲁迅、郭沫若、冯友兰、傅斯年、赵元任、顾颉刚、周谷城、俞平伯、陈寅恪、戴镏龄、商承祚、容庚、梁方仲、姜立夫、高由禧、蒲蛰龙、高兆兰等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都曾在中山大学任教。柯麟、梁伯强、谢志光、陈心陶、陈耀真、秦光煜、林树模、周寿恺、钟世藩等著名医学专家曾在中山医科大学任教。学校名家大师荟萃,他们优秀的品格和精湛的学术造诣熏陶着一代代莘莘学子,形成了良好的学术风气,许多才华横溢的毕业生成为了社会各界的杰出人才。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中山大学具有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厚实基础,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开放办学,现已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特色。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基本导向;树立了“三校区五校园”错位发展、合力支撑的发展思路。学校正在努力推进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常规发展向主动发展转变,由文理医优势向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转变。现在,中山大学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专任教师 4629人
专业技术人员 954人
正高级 1711人 副高级 2055人
全日制学生 58897人
普通本科生 32790人 硕士研究生17038人 博士研究生9069人
本科专业(办学权)138个
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53个
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63个
专业学位类别37种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
校园5个
广州校区(含南、北、东三个校园) 3个珠海校区 1个深圳校区 1个
附属医院10家
国家级研究机构35个
国际合作学院1所
省部级科研机构220个
地方研究院10家
重大平台7个
办学总经费增长迅速
2021年学校决算总收入99.74亿元人民币。
学校学科实力强,影响力突出
在第四轮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学校50个学科参评,A类学科数(A+、 A、A-) 14个。 根据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学科名单,我校11个学科入选,入选学科数全国并列第8。学科优势
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院士(含双聘) 22人,高层次人才数量居国内高校前列。
教育教学改革效果显著,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10个专业入选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11个学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总数位居全国并列第4;5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总数位居全国并列第5;在近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以独立完成单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8项,总数位居全国并列第5。经济、管理、工科、医科等多个本科专业通过了国内(国际)认证,与法国民用核能工程师教学联盟等国际一流大学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相关国际认证。我校学生在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竞赛(iGEM)、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GMC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国际空中机器人大赛(IARC)、MathorCup高校数学建模挑战赛、“挑战杯”全国竞赛优胜杯、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学科竞赛中成绩优异。2021年,我校学子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中获特等奖、在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中获金奖。2021年,在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校获得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赛道金奖、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赛道银奖、预防医学专业赛道铜奖。
人才输出质量不断提高
中山大学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多措并举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我校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2021年,近八成就业的毕业生前往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核能、国防等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工作;超八成就业的毕业生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区域;共有850名毕业生参军或投身西部、基层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选择深造的本科毕业生逐年增加,其中,国(境)内升学毕业生中约94%在“双一流”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等机构继续深造;国(境)外深造的毕业生主要前往剑桥大学、哈佛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等高校深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学风已内化为学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科研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2021年学校科研经费突破40亿元。2021年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获资助项目数1013项,连续五年排名全国高校第二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增立项16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总立项数居全国高校第二位。学校建有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国内外学术影响力高的科研创新平台。
医疗规模和实力居全国领先行列
拥有10家直属附属医院(其中7家综合医院,3家专科医院)。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2020年度医院排行榜(综合)中,我校5家附属医院进入排名前100,肿瘤防治中心进入排名前50,附属第一医院进入排名第8;2020年度40个专科排行榜中,20个专科进入排名前10,7个专科进入排名前5,中山眼科中心在其专科排行榜中位列第一。孙逸仙纪念医院院长宋尔卫教授于2019年11月被增选为中科院院士。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是一所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医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在内的综合性大学。
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及学术传统。鲁迅、郭沫若、冯友兰、傅斯年、赵元任、顾颉刚、周谷城、俞平伯、陈寅恪、戴镏龄、商承祚、容庚、梁方仲、姜立夫、高由禧、蒲蛰龙、高兆兰等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都曾在中山大学任教。柯麟、梁伯强、谢志光、陈心陶、陈耀真、秦光煜、林树模、周寿恺、钟世藩等著名医学专家曾在中山医科大学任教。学校名家大师荟萃,他们优秀的品格和精湛的学术造诣熏陶着一代代莘莘学子,形成了良好的学术风气,许多才华横溢的毕业生成为了社会各界的杰出人才。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中山大学具有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厚实基础,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开放办学,现已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特色。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基本导向;树立了“三校区五校园”错位发展、合力支撑的发展思路。学校正在努力推进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常规发展向主动发展转变,由文理医优势向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转变。现在,中山大学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专任教师 4629人
专业技术人员 954人
正高级 1711人 副高级 2055人
全日制学生 58897人
普通本科生 32790人 硕士研究生17038人 博士研究生9069人
本科专业(办学权)138个
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53个
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63个
专业学位类别37种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
校园5个
广州校区(含南、北、东三个校园) 3个珠海校区 1个深圳校区 1个
附属医院10家
国家级研究机构35个
国际合作学院1所
省部级科研机构220个
地方研究院10家
重大平台7个
办学总经费增长迅速
2021年学校决算总收入99.74亿元人民币。
学校学科实力强,影响力突出
在第四轮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学校50个学科参评,A类学科数(A+、 A、A-) 14个。 根据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学科名单,我校11个学科入选,入选学科数全国并列第8。学科优势
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院士(含双聘) 22人,高层次人才数量居国内高校前列。
教育教学改革效果显著,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10个专业入选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11个学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总数位居全国并列第4;5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总数位居全国并列第5;在近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以独立完成单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8项,总数位居全国并列第5。经济、管理、工科、医科等多个本科专业通过了国内(国际)认证,与法国民用核能工程师教学联盟等国际一流大学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相关国际认证。我校学生在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竞赛(iGEM)、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GMC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国际空中机器人大赛(IARC)、MathorCup高校数学建模挑战赛、“挑战杯”全国竞赛优胜杯、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学科竞赛中成绩优异。2021年,我校学子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中获特等奖、在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中获金奖。2021年,在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校获得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赛道金奖、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赛道银奖、预防医学专业赛道铜奖。
人才输出质量不断提高
中山大学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多措并举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我校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2021年,近八成就业的毕业生前往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核能、国防等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工作;超八成就业的毕业生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区域;共有850名毕业生参军或投身西部、基层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选择深造的本科毕业生逐年增加,其中,国(境)内升学毕业生中约94%在“双一流”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等机构继续深造;国(境)外深造的毕业生主要前往剑桥大学、哈佛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等高校深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学风已内化为学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科研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2021年学校科研经费突破40亿元。2021年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获资助项目数1013项,连续五年排名全国高校第二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增立项16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总立项数居全国高校第二位。学校建有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国内外学术影响力高的科研创新平台。
医疗规模和实力居全国领先行列
拥有10家直属附属医院(其中7家综合医院,3家专科医院)。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2020年度医院排行榜(综合)中,我校5家附属医院进入排名前100,肿瘤防治中心进入排名前50,附属第一医院进入排名第8;2020年度40个专科排行榜中,20个专科进入排名前10,7个专科进入排名前5,中山眼科中心在其专科排行榜中位列第一。孙逸仙纪念医院院长宋尔卫教授于2019年11月被增选为中科院院士。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