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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公办艺术类高等院校。2002年由1951年成立的湖南省艺术学校和1979年成立的湖南省电影学校合并升格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目前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学院坐落在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松雅湖东岸。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持“德艺双馨,敢为人先”的校训和“围绕舞台,造就人才;立足文旅,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道路,加强产、学、研融合,拓展职业教育的新理念、新视野,大力弘扬文艺“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多样化的艺术人才。

学院现设有戏剧、音乐、舞蹈、影视、美术、文化旅游6个专业系和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实训处、艺术培训部、湖南省艺术学校(中专部),共开设28个专业。学院以表演艺术专业为特色,以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影视、播音主持等专业为优势,打造了以表演艺术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广播影视专业群、文化旅游专业群为核心的文化艺术专业集群。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在高职招生的同时招录五年制、六年制中专学生进行长期艺术培养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多人;专任教师279人,正高职称25人,副高职称101人,“双师型”教师107人,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评为省级教学名师、入选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同时,学院还外聘国内外一大批艺术名家来校任教授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逐渐增强。

坚守艺术为本,本立而道生。在办学过程中,学院积淀了深厚的人文艺术底蕴,为社会各界培养艺术人才近5万人。学院师生、校友活跃在国内外艺术领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艺术表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的辉煌。

学院加强与国内外艺术类高校和团体的密切联系和合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学院走出国门,远赴意大利、葡萄牙、突尼斯、约旦、科威特等国家,与国外艺术院校或民间团体广泛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同时每年都接待来自法国、意大利、韩国、以色列、黎巴嫩、刚果(金)等国家艺术教育同行的访问演出和文化交流。

新时代,新征程。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以更加开放的办学理念,推进逐梦建本,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发展,服务国家艺术发展,为文化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国编代码:13032)

第二条:学校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招生人数: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六条:招生主要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七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九条:录取规则:执行各省考试院相关录取规则,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第十条:收费标准: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22年收费标准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附后),如有调整,以重新核定后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学生通过考核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奖助学措施:除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外,学院还设有奖学金,同时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报考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生无色弱、色盲。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邮编:410012;联系电话:0731—88838967、88632002;传真:0731—88631891;网址:www. arth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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